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出现了基金合同规定的合同应当终止的事由,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作为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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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五、基金备案”中的约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
1、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3、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基金前10大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总数超过基金总份额90%的。”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20年8月6日发布的《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本基金2020年度开放期为2020年8月18日(含)至2020年9月7日(含)。截至本次开放期届满,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自基金终止上市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基金终止上市日的前一日。
三、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项
(一)自基金终止上市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二)基金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三)基金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五)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七)基金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八)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特别提示
1、本基金2020年度开放期为2020年8月18日(含)至2020年9月7日(含),因发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次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和耕传承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和耕传承”)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和耕传承将自2020年9月17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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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0年9月17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和耕传承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和耕传承的安排为准。
二、 重要提示
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和耕传承客服电话:4000-555-671
和耕传承网址: http://www.hgccpb.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获配凯普生物(300639)非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成安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ESG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内需增长两年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智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11只基金参加了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认购。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15日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上述基金获配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情况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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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基金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
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场内简称:高铁B级;交易代码:150294),2020年9月15日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514元,相对于当日0.3410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50.73%。截至2020年9月16日,高铁B级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524元,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高铁B级将于2020年9月17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9月17日10:30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高铁B级,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请理性投资。
2、由于高铁B级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高铁B级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南方中证高铁份额(场内简称:高铁基金,场内代码:160135)净值和南方中证高铁A类份额(场内简称:高铁A级,场内代码:150293)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高铁B级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高铁B级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高铁B级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