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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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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降低旗下部分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9月16日起,降低旗下部分基金最低申购金额。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调整方案

  调整后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申购上述基金,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0元。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另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相关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调整。

  2、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数额限制不进行调整。

  4、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进行相关咨询。

  5、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新华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885C类:009886)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9日证监许可【2020】1412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已于2020年9月3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20年9月30日。

  因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募集金额总额和认购户数现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为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尽早开始基金的投资运作,根据本基金的实际募集情况和市场情况以及《新华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新华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即本基金2020年9月23日当日及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20年9月24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0年8月21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上的《新华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8866咨询有关详情,或登录本公司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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