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承诺事项概况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公司控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集团”)转让公司持有的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鲁地投资”或“标的公司”)51%股权事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或“本次交易”),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2)等相关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兖矿集团就公司在交割前为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承诺如下:就截至交割日上市公司为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兖矿集团尽快与担保权人沟通并确保在本次交易交割日后60个工作日内通过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偿还债务或由兖矿集团或兖矿集团指定主体提供担保措施等担保权人认可的方式实现解除上市公司的该等担保措施。如兖矿集团无法在交割日后60个工作日内全部解除上市公司的前述担保措施,则对于无法解除的担保措施,兖矿集团应在前述期限内自行或由其指定主体为上市公司提供上市公司认可的反担保措施。
二、承诺履行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割完成后,兖矿集团认真履行承诺,通过与担保权人积极沟通,协助鲁地投资及其下属子公司偿还上述担保所涉及的债务,解除公司为鲁地投资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
截至2020年9月14日,鲁地投资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将上述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公司为鲁地投资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解除,兖矿集团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担保事项所作出的承诺已按时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