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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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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等涉嫌犯罪被
公安部门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202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等涉嫌犯罪被

  公安部门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于近日收到公安部门移送起诉告知书,内容如下: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一案,已于2020年9月9日被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涉嫌犯罪事实均发生在2012年以后。

  同时,康得新从办案单位获悉:

  1、钟玉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此外,其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购外汇罪。

  2、徐曙作为康得新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此外,其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购外汇罪。

  3、王瑜作为康得新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此外,其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购外汇罪、挪用资金罪。

  4、张丽雄作为康得新公司直接责任人员,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此外,其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钟玉、徐曙、王瑜、张丽雄已于2020年9月9日由公安部门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203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委托

  辩护人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于近日收到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告知书,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人民检察院对康得新等人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一案已经收到公安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八条之规定,现告知康得新有权委托辩护人。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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