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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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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20-053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1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14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修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决定召开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授权任一名董事,确定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会议资料、文件及发出股东大会通函,并确定或修改向监管机构和股东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等。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20-054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为提升市值管理水平,公司于2020年5月回购了5,201.60万股H股股份并已完成注销。根据H股股份注销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需要,拟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条款。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已发行普通股份总数为491,201.6万股。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67,000万股。”

  建议修改为:

  “第十九条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已发行普通股份总数为486,000万股。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67,000万股。”

  二、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总数为491,201.6万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296,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0.26%;H股股东持有195,201.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74%。”

  建议修改为: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总数为486,000万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296,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0.91%;H股股东持有19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09%。”

  三、原《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1,201.6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登记,并向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及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备案。”

  建议修改为: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6,000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登记,并向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及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备案。”

  四、原《公司章程》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公司不对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担保对象之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机构及其他组织提供担保。”

  建议修改为:

  “第六十八条 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公司提供担保应符合国资监管规定。

  公司不对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担保对象之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机构及其他组织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5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30日8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公司总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30日

  至2020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2020年9月14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该等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2020年9月23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 登记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 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股东代表人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和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邮编:273500)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靳庆彬

  电话:(0537)5382319

  传真:(0537)5383311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一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附件1: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报备文件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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