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最新修订的《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依据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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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章程的修订尚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