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01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在北京市通州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4F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
会议由董事长宫殿海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24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拟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核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融资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监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02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在北京市通州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4F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志刚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03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7号)批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20〕272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72.7万股,公司已于2020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5,316.7万股变更为7,089.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316.7万元变更为7,089.4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见附件)。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 备查文件
1、《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2日
附件:
《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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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04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对象: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对象: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2.7万股。发行价格6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0,023,370.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115,541,275.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4,482,094.62元。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于2020年8月17日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462号”《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理财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投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
(四) 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依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包括:
1、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 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能够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但依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 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 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05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45号楼2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8日
至2020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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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审议事项已由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6、7、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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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9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经海五路1号院45号楼2F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 以上文件报送以2020年9月22日17:00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默
电话:010-87227460
传真:010-87765964
邮箱:zqsw@nnlighting.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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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