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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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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238号,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6号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周桂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姚欢庆、唐松、吴建东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陈永达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进区合同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涛、柴宇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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