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0-045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日以书面或电子文件的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1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经通讯表决,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公司申请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经通讯表决,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做了相应修改,《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见附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经通讯表决,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经通讯表决,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见巨潮资讯网。
5、经通讯表决,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50
(2)会议地点: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35号天之泰大厦12楼1221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8日
(4)会议议题:
①关于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提案;
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③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提案。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附件: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一、第二十三条原文为: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修改为: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二、第二十四条原文为: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修改为: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三、第二十五条原文为: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修改为: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第四十七条原文为: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其它明确地点。
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进行网络投票,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修改为: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其它明确地点。
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五、第九十九条原文为: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本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董事。”
修改为: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本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董事。”
六、新增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七、新增第一百二十八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八、新增第一百二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系建设;
(三)研究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可持续发展策略;
(四)研究公司重大投资决策、重大项目策划,并提出建议;
(五)研究公司的对外扩张和收购兼并;
(六)董事会委托研究的相关事项。
九、新增第一百三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十、新增第一百三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四)董事会委托研究的相关事项。
十一、新增第一百三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研究公司的分配制度改革;
(四)董事会委托研究的相关事项。
十二、第一百二十九条原文为: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为: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十三、原序号“第一百二十七条”变更为“第一百三十三条”,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0-046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件概述
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资江丹霞公司”)为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经营天门山旅游景区景点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经营开发。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霞温泉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温泉、宾馆住宿、餐饮服务等。资江丹霞公司持有丹霞温泉公司51%的股权。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丹霞温泉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8,640.56万元,总负债21,175.06万元,净资产-12,534.5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8.90万元,净利润-2,558.42万元。
公司2020年9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江丹霞公司申请丹霞温泉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资江丹霞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申请丹霞温泉公司破产清算。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拟破产清算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炜
公司住所:资源县中峰乡车田湾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29763084265X
经营范围:宾馆住宿、餐饮服务、卡拉OK娱乐服务、旅游商品零售、旅游景点开发;公共浴室。
股东及股权结构:丹霞温泉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资江丹霞公司持有51%的股权,自然人福澳斯特持有49%的股权。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5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丹霞温泉公司自然人股东福澳斯特所持有的丹霞温泉公司49%的股权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自然人胡得骄以81.20万元在公开竞价中成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福澳斯特所持有的丹霞温泉公司49%的股权尚未办理工商变更。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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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申请破产清算的原因
1、严重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债务
截至2020年7月31日,丹霞温泉公司净资产-13,289.86万元,已严重资不抵债。
截至2020年7月31日,丹霞温泉公司负债总额为21,662.71万元,其中,对资江丹霞公司的负债为21,546.96万元,丹霞温泉公司无法偿还。
2、连续多年亏损,扭亏无望
受市场等诸多因素影响,丹霞温泉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加上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丹霞温泉公司亏损加剧,该公司虽采取多种措施试图扭亏,但收效甚微。为减轻本公司运营负担,尽可能降低遭受的损失,资江丹霞公司决定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申请丹霞温泉公司破产清算。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丹霞温泉公司破产清算将有效避免该公司持续大额亏损对本公司造成的拖累,有利于本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减轻公司运营负担,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整体良性发展。
经初步测算,在丹霞温泉公司破产清算情况下,资江丹霞公司对其截至2020年7月31日的债权(21,546.96万元)的预计可能的损失约为14,091.61万元,对本公司的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额约为-7,845万元。
由于丹霞温泉公司破产清算尚待法院受理,并将由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进行破产财产的接管、清理和处置,资江丹霞公司债权最终可回收金额或损失以破产清算完毕后的实际数据为准。
在丹霞温泉公司由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接管后,丹霞温泉公司将不再纳入资江丹霞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五、其他说明
鉴于本次破产清算申请尚待法院受理并裁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丹霞温泉公司的破产申请,丹霞温泉公司将由破产管理人接管,本公司将依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丹霞温泉公司破产清算进程,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1、资江丹霞公司已连续多年亏损,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对丹霞温泉公司的欠款,资江丹霞公司作为债权人申请丹霞温泉公司破产清算,有利于阻止丹霞温泉公司继续出现更大的亏损,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2、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资江丹霞公司申请丹霞温泉公司破产清算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独立意见。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0-047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的独立意见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9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资江丹霞公司”)申请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霞温泉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资江丹霞公司申请丹霞温泉公司破产清算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资江丹霞公司已连续多年亏损,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对丹霞温泉公司的欠款,资江丹霞公司作为债权人申请丹霞温泉公司破产清算,有利于阻止丹霞温泉公司继续出现更大的亏损,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二、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同意资江丹霞公司申请丹霞温泉公司破产清算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陈亮 刘红玉 马慧娟 于西蔓 邹建军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0-048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西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35号天之泰大厦12楼122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或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00)关于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提案;
(2.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提案。
3、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见2020年9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4、议案(1.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议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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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的身份证、股票账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人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24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广西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35号天之泰大厦公司11楼1110房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3)8282150 3558955
传 真:(0773)8282150
邮 编:541002
联 系 人:黄锡军、陈薇
6、会议费用: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978”,投票简称为“桂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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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画“О”;
2、若委托人未填写投票指示,则视同默认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0-049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日以书面或电子文件的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通讯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