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9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永林      编号:2020-06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㈠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23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6日

  ㈦出席对象:⑴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⑶公司聘请的律师;⑷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会议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㈡披露情况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0年9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㈠登记方法: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原件;代理人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持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㈡登记地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㈢登记时间:2020年9月21日—9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㈣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  娟

  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    编:366000

  联系电话:(0598)3600083

  传    真:(0598)3633415

  电子邮箱:1170458709@qq.com

  ㈤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63    投票简称:永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永林      编号:2020-066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4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20年9月7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黄忠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已分别由公司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黄忠明先生(简历附后)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8日

  个人简历 :

  黄忠明:男,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董事长特别助理。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永安燕林林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永安永明木业有限公司董事。该先生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永安林业”2218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永林      编号:2020-065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4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20年9月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宜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选举黄宜光先生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选举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召集人:黄宜光           成员:邱小明、王富炜、胡天龙、黄建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王富炜           成员:胡天龙、黄建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黄建福           成员:胡天龙、王富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胡天龙           成员:王富炜、黄建福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选举,为了保证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关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选举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黄宜光

  副主任:邱小明、陈建新、刘翔晖

  委  员:陈  邵、陈振宗、涂勇鑫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黄宜光先生提名:聘任邱小明先生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特别助理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黄宜光先生提名:

  聘任刘翔晖先生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涂勇鑫先生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

  聘任黄荣先生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邱小明先生提名:

  聘任陈建新先生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陈邵先生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陈振宗先生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决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首次挂牌价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并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以公开挂牌方式竞价确定出售价格。根据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0】273号),截止2020年8月31日,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合计价值25,321.65万元。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9月22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事项:

  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附: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个人简历:

  黄宜光:男,1974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永安市曹远镇财政所副所长,曹远镇团委书记,永安市小陶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永安市小陶镇人大主席,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镇长,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总经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该先生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邱小明:男,1969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土地估价师。历任永安森工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分厂副厂长、厂长,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信息部经理,三明人造板厂厂长、项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该先生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建新:男,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永安人造板厂车间主任、副厂长,福建省永林家居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永安人造板厂厂长,福建省永林家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北九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该先生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邵:男,197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特别助理,福建省永林家居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法律事务部主任、总法律顾问,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兼法务监察中心总监,深圳市雅源空间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永安市森源家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该先生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振宗:男,1971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连城县森威林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永安永明木业有限公司监事,漳平市燕菁林业有限公司监事。该先生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翔晖:男,197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政综合办主任、人力资源委员会主任助理、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人力资源办公室主任,永安市国有林管理站经理,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经理,永安市林委劳动服务站站长。该先生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涂勇鑫:男,1972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坑采育场副场长,半村采育场场长,设计队队长,森林经营分公司生产科长、经理助理、副经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森林经营分公司党总支书记。该先生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荣:男,197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该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最近五年无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永林     编号:2020-064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7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64,215,1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77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1,806,4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29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2,408,6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47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2,031,3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51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7,1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1,894,2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473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候选人:关于选举黄宜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70,275,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2,091,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19%。

  表决结果:黄宜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候选人:关于选举邱小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2,166,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1,982,8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

  表决结果:邱小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候选人:关于选举陈建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2,129,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1,945,8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

  表决结果:陈建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春霞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2,127,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1,943,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

  表决结果:王春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候选人:关于选举胡天龙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4,213,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2,030,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胡天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候选人:关于选举王富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4,143,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1,960,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

  表决结果:王富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候选人:关于选举黄建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4,135,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1,952,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

  表决结果:黄建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候选人:关于选举黄忠明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4,213,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2,030,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黄忠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候选人:关于选举王建衡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4,143,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1,960,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

  表决结果:王建衡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候选人:关于选举何金明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4,135,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1,952,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

  表决结果:何金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江日华、薛玢页

  3、结论性意见: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永林      编号:2020-067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出售的资产为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惠林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由于本次转让采用公开挂牌方式,因此,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本次转让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挂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安林业”)决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永惠林业100%股权。首次挂牌价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并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以公开挂牌方式竞价确定出售价格。

  2、本次交易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此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本次转让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本次交易尚需完成永惠林业资产评估报告的国资备案。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目前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拟挂牌转让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永惠林业100%股权。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2、永惠林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81796068616G

  注册地址:永安市西洋镇福庄村53号

  成立日期:2006-12-13

  法定代表人:董永平

  注册资本:2870.756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育种育苗(不包含国家限制、禁止类树种)、造林、林木扶育管理、木竹采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永惠林业100%股权

  账面价值:截止2020年08月31日,永惠林业100%股权账面价值为7667.65万元

  评估价值:截止2020年08月31日,永惠林业100%股权评估价值为25,321.65万元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3、历史沿革

  (1)设立(2006年12月)

  永惠林业成立于2006年12月13日。设立时,永惠林业的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均为实缴出资,其股权结构如下:

  ■

  (2)第一次增资(2009年11月)

  2009年11月,永惠林业的注册资本增加至400万美元,均为实缴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永惠林业的股权结构为:

  ■

  (3)第一次股权转让(2012年10月)

  2012年惠好林业(香港)有限公司将其名下拥有的51%永惠林业公司股权全数转让给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永惠林业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

  4、最近三年的交易或权益变动及评估情况

  最近三年,永惠林业未发生过股权转让或增资事项。

  最近三年,永惠林业未因转让、增资事项而进行过资产评估。

  5、主要财务指标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0年08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0)第351ZC11428号)。

  永惠林业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6、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08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0】273号),评估结论为:永惠林业100%股权合计价值25,321.65万元,较永惠林业账面净资产7,667.65万元增值17,654.00万元。

  7、债权债务转移

  本次交易未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8、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永惠林业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0年08月31日,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永惠林业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或委托永惠林业进行理财,以及其他导致永惠林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0年08月31日,永惠林业与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情况如下: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

  截至2020年08月31日,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与永惠林业之间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0年9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作出上述决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挂牌价格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转让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方后签署交易协议,最终转让价格、交易标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

  六、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须根据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

  3、公司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对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永惠林业股权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方式竞价确定出售价格,最终转让价格及该项交易本身预计获得的损益目前尚无法确定。本次交易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须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

  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完成永惠林业资产评估报告的国资备案。同时,本次转让采用公开挂牌方式,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转让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国有资产交易的有关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永安林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永惠林业审计报告;

  4、永惠林业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永林     编号:2020-06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深圳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申请的通知》(编号:202005675)。公司就与苏加旭、李建强、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案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受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1:苏加旭

  被申请人2:李建强

  被申请人3: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4: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仲裁请求

  1、请求依法裁令被申请人1苏加旭向申请人补偿4,634,196股的股份或以现金54451803元进行补偿、被申请人2李建强向申请人补偿300,922股的股份或以现金3535833.50元进行补偿、被申请人3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向申请人补偿541,659股的股份或以现金6364493.25元进行补偿、被申请人4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申请人补偿541,659股的股份或以现金6364493.25元向申请人进行补偿;

  2、请求依法裁令被申请人1苏加旭、被申请人3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对相互之间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请求依法裁令4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三)事项与理由:

  2015年4月7日,申请人与包括4被申请人在内的有关当事人签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等购买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家具”)的100%股权,申请人向被申请人等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作为购买森源家具100%股权的交易对价。同日,申请人与4被申请人签署了《关于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的利润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利润补偿协议》”),约定2015年度至2017年度为森源家具利润承诺期,利润承诺期内,森源家具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不得低于累积预测净利润数额;若森源家具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额,则被申请人应以股份补偿方式向申请人进行补偿,若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应采用现金补偿。《利润补偿协议》第2条有关业绩补偿金额约定:4被申请人承诺森源家具2015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11030万元,2015年度与2016年度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不低于24545万元,2015年度、2016年度与2017年度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不低于40923万元。

  以上《购买资产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签订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加旭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76号)核准,申请人向被申请人1苏加旭发行了53829340股的股份、向被申请人2李建强发行了5531872股的股份、向被申请人3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鑫投资”)发行了6638246股的股份、向被申请人4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安雄创”)发行了9957370股的股份,每股发行价格11.75元。2015年9月15日,森源家具100%股权完成了股权转让变更至申请人名下的工商登记手续。2015年9月18日,申请人向4被申请人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妥股份登记手续。

  2016年4月16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关于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2015年度原股东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16]7-335号),2015年度森源家具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018.50万元,低于4被申请人承诺的11030万元,差额11.5万元,从而触发利润补偿事宜。在4被申请人的配合下,2016年10月14日,从4被申请人名下股票账户中合计过户了31097股给申请人,申请人以1元对价进行了回购,并于2016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注销手续。

  2017年4月25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审核并出具《关于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51ZA0048号),森源家具已完成2015年度与2016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4545万元的业绩承诺。

  2018年4月24日,经致同所审核并出具《关于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 (2018)第351ZA0021号),森源家具2015年度、2016年度与2017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少于40923万元的业绩承诺,差额为52.32万元。另鉴于森源家具业绩承诺期已届满,依据《利润补偿协议》有关约定,2018年4月20日,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了解其股东权益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18)第3008号),森源家具于2017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果为158239.52万元,低于森源家具的可辨认净资产63919.71万元与商誉99414.45万元之和163334.17万元,商誉减值金额为5094.65万元。以上业绩承诺未完成及商誉减值两项均触发利润补偿事宜。由于被申请人1苏加旭、被申请人3固鑫投资及被申请人4南安雄创所持有的股份99.9674%已质押,无法履行2017年度业绩承诺及资产减值补偿义务,因厦门中佰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佰龙”)受让被申请人1苏加旭、被申请人3固鑫投资及被申请人4南安雄创持有的申请人公司不低于5%的股权,2019年1月25日,申请人与中佰龙及被申请人1苏加旭、被申请人3固鑫投资、被申请人4南安雄创签订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协议》,由中佰龙代被申请人1苏加旭、被申请人3固鑫投资、被申请人4南安雄创履行2017年度业绩承诺及资产减值补偿义务。在以上4被申请人及中佰龙的配合下,于2019年5月17日完成了总计4304773股的股份补偿、回购注销手续。

  2019年4月28日,致同所出具了《关于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更正说明及所涉及的业绩补偿的有关安排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351ZA0045号)。因申请人2018年财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2019年4月28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9)351ZA0018号),该所同时出具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19)351ZA0044号),更正后的森源家具2016年度、2017年度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5179.88万元、11002.77万元,森源家具2015年度、2016年度与2017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少于业绩承诺累计净利润40923万元的金额为3829.89万元,这一事项触发了利润补偿事宜。4被申请人2015年度、2016年度与2017年度共应向申请人补偿股份10,323,209 股,4被申请人已向申请人补偿了股份4,304,773 股,截至2020年4月28日,4被申请人还应向申请人补偿股份6,018,436股(其中:苏加旭4,634,196股、李建强300,922股、固鑫投资541,659股、南安雄创541,659股)。

  三、判决情况

  本案已被深圳国际仲裁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1、王勤诉森源家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支付销售返利73.68万元及利息,该案定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2020年9月17日开庭审理。

  2、东莞市中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广东森源蒙玛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赔偿场地占用费、定金、钢材货款差价及利息,合计80.06万元,该案定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20年9月21日开庭审理。

  3、安徽同心林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福建永林家居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请标的合计462701.99元。该案于2020年8月19日开庭审理,并裁决福建永林家居有限公司向安徽同心林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95219.36元,并从2020年5月31日起计算利息至货款付清时止。

  (二)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上述仲裁事项尚未审理裁决,暂时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关于仲裁申请的通知》(编号:202005675)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