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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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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6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4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披露的2020-065号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予以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由于《问询函》所涉及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中介结构亦需履行其内部审核程序。为此,公司预计无法在2020年9月7日前完成回复工作。

  截至目前,相关事项仍待进一步核查、确认、补充及完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0年9月15日(含)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问询函》所涉问询事项的回复工作,认真落实《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或网站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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