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3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和回复。现按照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安股份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