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五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都投资”)计划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2,520,7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5%(以下简称“本减持计划”)。
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控股股东日发集团2019年度业绩补偿股份480,610股,并于2020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的办理。公司总股本由755,861,482股变为755,380,872股。因此,按现有总股本重新计算本减持计划,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五都投资计划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2,491,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5%。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9月9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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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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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当时总股本755,861,482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现有总股本755,380,872股计算。日发集团因Airwork公司2019年度业绩未完成,于2020年5月25日被回购注销日发精机股份480,610股,在减持前后股份数量变化中包含这部分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五都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