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9月4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张洁卿先生、马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洁卿先生、马晟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张洁卿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马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仍在公司子公司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张洁卿先生、马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张洁卿先生、马晟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运作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洁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832,6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297%;马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198%。辞职后,张洁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马晟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洁卿先生、马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