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创东方和而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和投资”)的通知,获悉创和投资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权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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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创和投资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刘建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合并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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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刘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111,356,250股为高管锁定股。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系解除质押业务办理,未形成新的股份质押。
2、控股股东刘建伟先生未来半年及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47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6.868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884%,对应融资余额30,000万元。深圳市创东方和而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未来半年内没有到期的质押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
3、刘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系解除质押股份业务,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刘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明细;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