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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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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50     证券简称: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2020-037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7日以专人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至9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董事会批准公司与福特汽车工程研究(南京)有限公司之间的《CX743 MCA整车出口MEA项目SC-JOB#1工程服务协议及供应商ED&T服务协议》和《CX743 MCA整车出口墨西哥项目SC-JOB#1工程服务协议及供应商ED&T服务协议》,并授权公司执行副总裁金文辉代表公司签署该协议。

  由于福特汽车公司(以下简称“福特”)持有本公司3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而福特汽车工程研究(南京)有限公司为福特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陈安宁、Thomas Peter Hilditch和王文涛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0550     证券简称: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2020-038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7日至9月3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批准了公司与福特汽车工程研究(南京)有限公司之间的《CX743 MCA整车出口MEA项目SC-JOB#1工程服务协议及供应商ED&T服务协议》和《CX743 MCA整车出口墨西哥项目SC-JOB#1工程服务协议及供应商ED&T服务协议》,并授权公司执行副总裁金文辉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协议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由于福特汽车公司(以下简称“福特”)持有本公司3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而福特汽车工程研究(南京)有限公司为福特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陈安宁、Thomas Peter Hilditch和王文涛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CX743 MCA整车是一款SUV产品。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福特汽车工程研究(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118号

  注册资本:110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7年1月8日

  法人代表:Timothy Mark Slatter

  企业类型:外商独资

  经营范围:提供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及相关国产化和高新技术的工程研究开发和试验发展服务;自我研究开发成果的转让;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提供相关技术培训服务,以及汽车零部件的采购咨询服务等。

  福特汽车工程研究(南京)有限公司是福特的全资子公司。福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美元

  ■

  经查询,福特汽车工程研究(南京)有限公司以及福特汽车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CX743 MCA整车出口MEA项目SC-JOB#1工程服务协议及供应商ED&T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福特希望江铃在中国CX743 MCA车型基础上进行法规、使用环境与客户需求整改以适应MEA(中东和非洲国家、地区)需求,福特希望进行必要的工程工作,并希望江铃将对此提供福特所需的工程服务。

  (2)福特希望与江铃签署该项目SC-JOB#1阶段工程服务协议,总金额4138万元;希望签署该项目SC-JOB#1阶段供应商ED&T服务协议,总金额1264万元。

  (3)本协议项下,福特应以人民币计价向江铃支付服务费。

  四、《CX743 MCA整车出口墨西哥项目SC-JOB#1工程服务协议及供应商ED&T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福特希望江铃在中国CX743 MCA车型基础上进行法规、使用环境与客户需求整改以适应墨西哥需求,福特希望进行必要的工程工作,并希望江铃将对此提供福特所需的工程服务。

  (2)福特希望与江铃签署该项目SC-JOB#1阶段工程服务协议,总金额2837万元;希望签署该项目SC-JOB#1阶段供应商ED&T服务协议,总金额1516万元。

  (3)本协议项下,福特应以人民币计价向江铃支付服务费。

  五、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为协议定价,价格通过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江铃人员的服务标准工时工资来确定。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必要性:江铃计划出口CX743 MCA车型至MEA和墨西哥市场,为满足出口国当地需求,福特希望江铃在中国CX743 MCA车型基础上进行适应性整改,因此福特需要江铃提供相关工程服务。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有助于CX743 MCA 整车出口MEA项目和CX743 MCA 整车出口墨西哥项目的顺利实施。

  七、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之间与福特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5.61亿元人民币;与福特汽车工程研究(南京)有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 0.17亿元人民币。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显君先生、陈江峰先生和王悦女士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我们详细了解了与福特汽车工程研究(南京)有限公司之间的《CX743 MCA整车出口MEA项目SC-JOB#1工程服务协议及供应商ED&T服务协议》和《CX743 MCA整车出口墨西哥项目SC-JOB#1工程服务协议及供应商ED&T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经过认真地审查,我们认为相关协议中的约定符合一般商业原则,是公平、合理的。

  九、备查文件目录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CX743 MCA整车出口MEA项目SC-JOB#1工程服务协议及供应商ED&T服务协议》和《CX743 MCA整车出口墨西哥项目SC-JOB#1工程服务协议及供应商ED&T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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