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服务期:两年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本次签署的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存在因不可抗力或法律变更等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同时项目设备费由甲方分阶段按比例支付,存在设备费用回款较慢的风险;项目运营服务费根据甲方考核情况按月支付,若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满足项目运营要求,亦存在服务费扣减以及合同违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1、2020年7月3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TY2020-45),确定公司成为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第三标段)的中标单位。
2、近日,公司与采购人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盛泽环卫所”或“甲方”)签订了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第三标段)《政府采购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负责为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的衡悦社区、山塘社区以及镜湖社区的部分区域提供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
3、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环境卫生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张健荣(所长)
住所地: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目澜洲公园西首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合同对方盛泽环卫所未发生交易事项,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盛泽环卫所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环境卫生管理所
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1、服务内容:乙方负责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服务要求完成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第三标段)服务。
2、合同价格:两年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246万元整
3、合同价款的支付:
(1)设备费: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设备费的60%,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满一年甲方支付设备费的80%,余款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2)运行服务费:自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的金额=运行服务费/24-上月考核扣款;延后3个月支付每月运行服务费用,合同期满后余款一个月内付清;具体按照当地财政局相关规定。
4、服务期限
建设期:相关设备设施在领到中标通知书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服务期:两年,自具备“三定两清一督”基本运营能力,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之日起计算(以双方在确认报告签订日期为准)。
设备质保期:两年,自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以双方在验收报告签订日期为准)。
5、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6、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顺利签署与履行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项目的取得是公司在抢抓垃圾分类全国推广有利契机的过程中取得的又一佳绩,稳固了公司在苏南地区的良好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垃圾分类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项目的顺利运营为公司后期其他垃圾分类项目高效、稳定的运营提供宝贵经验,也为公司打造以生活垃圾分类、城市智慧环卫及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的固废处理全产业链平台奠定坚实基础。
2、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3、本合同签署及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签署的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存在因不可抗力或法律变更等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同时项目设备费由甲方分阶段按比例支付,存在设备费用回款较慢的风险;项目运营服务费根据甲方考核情况按月支付,若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满足项目运营要求,亦存在服务费扣减以及合同违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由合同双方签订的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第三标段)《政府采购合同书》。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