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0-087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持有公司168,539,32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12%)的股东广州地铁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5,057,695股(占公司总股本2%)。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广州地铁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广州地铁持有本公司股份168,539,325股(占公司总股本6.12%),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东名称:广州地铁。
(二)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五)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5,057,695股(占公司总股本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六)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七)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计划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广州地铁承诺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承诺期限为2016年3月28日至2019年3月27日。
广州地铁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上述承诺现已履行完毕。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广州地铁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广州地铁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广州地铁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敦促广州地铁遵守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广州地铁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0-088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彼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78,745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860%)、31,339股(占公司总股本0.001138%)的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吴勇高先生及首席风险官陈同合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法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1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0712%)、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0283%)。
近日,公司接到吴勇高先生、陈同合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减持股东姓名:吴勇高先生(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同合先生(现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二)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减持股份来源:截至2020年8月7日发布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吴勇高先生、陈同合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78,745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860%)、31,339股(占公司总股本0.001138%),均来自公司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非交易划转。其中75%(对应股份数分别为59,059股、23,504股)为高管锁定股,余下25%(对应股份数分别为19,686股、7,835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购股资金来源于参与对象的个人合法薪酬。
(四)减持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吴勇高先生、陈同合先生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1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0712%)、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0283%),未超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数的25%(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各自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五)减持概况:自2020年8月28日起至本公告发布日,吴勇高先生、陈同合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0712%)、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0283%),前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目前,吴勇高先生、陈同合先生还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9,145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148%)、23,539股(占公司总股本0.000855%)。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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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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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吴勇高先生、陈同合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吴勇高先生、陈同合先生此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三)吴勇高先生、陈同合先生前述减持公司股份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
三、备查文件
吴勇高先生、陈同合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