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0-070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3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郭信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逐项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豁免公司相关承诺的议案
公司拟豁免履行“在参与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豁免公司相关承诺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投资规模从人民币18,545.08万元缩减为6,250.20万元,将实施主体变更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0-07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9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31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豁免公司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豁免相关承诺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0-072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公司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豁免公司相关承诺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豁免履行相关承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产业基金母基金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对产业母基金深圳合众共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合众共创”)进行增资。为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承诺:公司在参与增资合众共创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结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截至目前,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豁免承诺的原因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六章第七节“募集资金管理”做出部分修订,减少募集资金补流期间的限制性要求;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于2020年5月29日起颁布实施,并规定《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7 年 10 月修订)》同时废止。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豁免履行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限制性承诺。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豁免相关承诺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豁免公司相关承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0-07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众思壮”)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16年9月13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 “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投资规模从人民币18,545.08万元缩减为6,250.20万元,将实施主体变更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9月2日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 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靳荣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文号为“证监许可[2016]2004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137,31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至2016年9月13日,公司实际已向郭信平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137,31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8,075,405.5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8,475,405.50 元。
截至2016年9月23日,募集资金人民币948,475,405.50元已全部存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231018800002606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京会兴验字第3-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情况
公司“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计划投资总额为18,545.0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金额为18,240.32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补足。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投资于“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缩减,缩减后原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6,250.20万元。
(三) 本次拟调整原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原计划由公司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欧电子”)实施。现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研发资源重新配置等问题,该项目投资规模调整后的研究方向与吉欧电子不符,为更好地协调资源实施募投项目,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合众思壮。变更后的实施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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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必要性
(一) 原募投项目建设方案
2019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因 SDK-B-11地块一直未开发利用,经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协商后,由其收回公司位于广州开发区的 SDK-B-11 地块,收回价格为原购买价。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实施“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以上事项已经通过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二) 原募投项目实施及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原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78.1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的账户余额为16,913.34万元。
(三) 拟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必要性
自2010年上市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推动北斗产业的规模化应用与发展,实现并保持了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面对宏观经济的持续下行和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公司全力聚焦主业发展,以构建泛在服务的定位、导航、授时技术为核心目标,持续强化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在原募投项目的立项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当时卫星导航领域的政策背景、发展情况和未来趋势进行了充分审慎研究,对“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对公司未来经营影响进行反复研究和论证分析,同时多方听取中介机构意见,综合判断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具备较好的市场预期。
但是,在原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1)中国精度数据服务平台、数据处理中心建设、系统监测与评估中心研究项目,公司原方案需在全球自建或数据授权参考站及后续系统监测评估与运营管理中心投入,目前因国际关系多变,海外实施计划推进非常缓慢,此外,国内同业公司已经有较大量的自建参考站,从经济效益出发,公司原方案中实施方式已不符合行业发展情况。2)组合导航技术、变形监测项目、轨道检测车、工业级无人机等研究项目所属行业属性较慢,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究、突破需要深耕细作,公司原方案中相关研究项目的进度与行业当前的发展速度及市场需求有所偏差,继续建设可能面对较大的不确定性。
2019年,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平稳发展,同时有效整合控股股东、实控人的资本、业务、研发资源,公司积极优化组织架构,以支持未来规模化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在此过程中,募投项目项下各细分项目的资金投入、研发人员及其他研发资源配置发生较大变化,原募投项目的进度受到较大影响。
此外,2019年度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内外部挑战,公司融资难度持续上升,流动资金紧张,财务成本不断增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经营情况。2020年公司虽然积极应对疫情,强化经营目标实现,但经营仍受到一定影响。
综上,基于当前行业客观发展趋势及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情况,为避免继续投入建设可能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同时全力聚焦主业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过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充分论证和反复研判,并充分征求和听取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拟将投资于“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缩减,保留北斗三号PPP-RTK核心算法开发、北斗/GNSS高精度芯片开发设计、高精度定位核心算法等3个核心研究项目,其他6个研究项目暂缓投资,后期视公司及行业发展情况以自有资金继续推进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发展。
最后,为进一步整合内部研发资源,提高募投项目实施效率,结合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以及现有研究人员、设备条件,公司将实施主体调整为和合众思壮。在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的论证过程中,公司与保荐机构进行了多次沟通,保荐机构经审慎评估和严格核查,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三、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将原“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18,240.32万元调整为6,250.20万元(目前已投入1,378.19万元)。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的账户余额为16,913.34万元,募投项目后续仍需投入4,872.0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2,041.3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本次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用于主营业务日常经营活动、偿还债务、项目投资、研发投入等。
四、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需要适时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是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给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也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保障广大股东权益。
公司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 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认为:公司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综上,申万宏源同意公司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0-074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二○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公司会议室。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
邮政编码:100176。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10-58275259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晓凤女士
联系电话:010-58275015 联系传真:010-58275259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九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3。
2.投票简称:“思壮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1) 提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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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括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票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的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请委托人在相应表决意见的格内以“○”表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