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控股”)的通知,获悉亚厦控股于2020年09月01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并将该笔股票质押部分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部分购回的基本情况
1、亚厦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
(1)该笔股份原质押情况
2017年08月30日,亚厦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36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后,该笔质押经过多次补充质押、延期操作后,质押数量合计为12,160,000股,质押购回日期为2020年08月28日。
(2)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亚厦控股于2020年09月01日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手续,将上述质押股份购回日延期至2021年08月27日。本次股份质押延期的主要原因是其根据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不涉及新增融资。亚厦控股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详见下表:
■
2、亚厦控股将其所持有的上述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部分购回。
亚厦控股于2020年09月01日将上述于2017年08月30日质押的股份办理了部分购回5,850,000股。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