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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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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0-005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抗体楼一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LOUJING主持。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一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二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苗晨、路子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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