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124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并于2020年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每股不超过人民币13.16元(含)。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于2020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3月3日、2020年4月2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6月3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根据上述规定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止2020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1,317,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21%,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7.77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7.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10,206,28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125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主营业务经营发展所需审议了相关对外投资事项,现将对外投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淮安零碳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淮安零碳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17,000万元增至17,093万元。变更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淮安零碳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93万元
增资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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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河南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17]、《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
河南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变更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河南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增资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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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述于近期增资及完成工商变更的子公司将具体负责实施当地能源环保一体化及电子废弃物拆解项目的投资和运营,上述对外投资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将视上述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12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持股5%以上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2,917,364股(占公司总股本3%)。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截至目前,桑德集团的减持计划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桑德集团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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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减持股份来源为2003年股权重组认购的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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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桑德集团的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桑德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并将持续告知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桑德集团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桑德集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桑德集团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