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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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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

  (3)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申购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赎回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定期开放赎回。本基金为双周定期可赎回基金,即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每个自然月的5日、20日开放赎回,每个赎回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赎回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日办理该赎回业务的,则赎回开放期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2020年本基金的赎回开放日期具体如下:

  ■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的,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的,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本基金单笔某一类基金份额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若投资者单个交易账户持有的某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将不受此限制,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将该类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单笔赎回申请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表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

  (注:1个月=30日)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在30日以内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在30日至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75%计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的赎回费50%计入基金资产。对于C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定投金额A类基金份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元(含10元),定投金额C类基金份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元(含10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T+2日起通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场外非直销机构

  ■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但并非每个工作日开放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仅能在赎回开放期内申请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赎回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则其基金份额将至下一赎回开放期方可赎回。与其他定期开放式基金或者普通开放式基金存在差异。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弘盈A;交易代码:160520)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大幅度溢价,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基金份额净值。2020年9月2日,弘盈A二级市场收盘价为2.174元,相对于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超70%,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追高,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弘盈A将于2020年9月3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9月3日10:30复牌。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弘盈A已开通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投资者可自由将弘盈A场外份额转至场内。如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弘盈A场外份额转至场内,并在二级交易市场卖出,因场内份额的增多,弘盈A的在场内的交易溢价可能出现大幅收窄,交易价格贴近基金份额净值的水平。如有场内投资者在弘盈A溢价时买入,将可能承担由于交易价格贴近基金份额净值而带来的损失,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此风险。

  2、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当前封闭期为自2019年9月10日至2021年3月9日,本基金将于2021年3月10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内,弘盈A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与弘盈A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无关。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3、弘盈A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在当前溢价水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人面临重大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8月25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发布了《关于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简称“《折算公告》”)。2020年9月1日为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折算基准日,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20年9月1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8元,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折算比例为1.00488743,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23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基金份额相应增加0.00488743份。折算新增份额已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赎回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20年9月3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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