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0-81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通泰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4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通泰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通泰达”)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实施完毕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36,291,116股。因此,通泰达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拟减持数量为不超过9,362,9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根据上述减持计划,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64)。
截至2020年9月1日,本次减持计划的期限已满,公司收到通泰达出具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2020年7月10日,公司2019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成,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通泰达所持有股份相应增加22,648,000股,由转增前56,620,000股增至79,268,0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通泰达的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通泰达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及违规情况。
3、通泰达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通泰达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0-82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通泰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69,935,196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47%)的股东深圳通泰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725,8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嘉博创”)于2020 年9月1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通泰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通泰达”)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通泰达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共69,935,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4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补充流动资金。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8,725,822股,占中嘉博创总股本的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上述股份减持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并遵守“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2017年1月12日,通泰达在协议转让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承诺:“本公司通过本次收购取得的中嘉博创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通泰达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通泰达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的减持计划说明中承诺:“通泰达2018年1月31日前无减持中嘉博创股份的计划。2018年1月31日后,通泰达将根据大盘情况、合伙企业经营策略择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中嘉博创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通泰达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泰达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泰达承诺: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作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规减持,并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通泰达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0—83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本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0年8月25日以本人签收或邮件方式发出。2020年8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文件送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项下子议题: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数量(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80,887,334股(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限售期(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如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先行投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该部分资金予以置换。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不足部分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上市地点(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以9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市场行情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2、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根据相关规定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等;
3、授权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4、授权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5、授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等事宜;
6、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7、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锁定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8、授权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及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9、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1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法规及政策变化、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及证券市场变化等情形,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区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配套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
12、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0—84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25日以本人签收或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项下子议题: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数量(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80,887,334股(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限售期(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如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先行投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该部分资金予以置换。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不足部分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上市地点(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以5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市场行情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5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2、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根据相关规定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等;
3、授权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4、授权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5、授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等事宜;
6、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7、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锁定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8、授权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及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9、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1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法规及政策变化、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及证券市场变化等情形,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区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配套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
12、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5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2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0—85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0年11月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之日,公司已实施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69,101,883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128,800股后的667,973,083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936,291,116股。基于该资本公积转增事项,对2019年度每股收益指标进行了追溯调整。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280,887,334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该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募集资金和发行数量以最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5、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936,291,116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份回购)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7、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016.88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363.27万元。2019年度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对净利润的影响为136,953.73万元,剔除该影响后,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936.85万元、12,785.94万元。
假设公司2020年度无需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且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可能出现如下三种情形:
情形一: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19年度(剔除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对净利润的影响)相同指标下降20%,即分别为:10,349.48万元、10,228.76万元。
情形二: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9年度(剔除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对净利润的影响)保持不变,即分别为:12,936.85万元、12,785.94万元。
情形三: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19年度(剔除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对净利润的影响)相同指标上升20%,即分别为:15,524.22万元、15,343.13万元。
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上市公司股本数量、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投资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则每股收益等指标在本次发行后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公司提醒投资者,上述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本次发行尚需监管部门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取得核准的时间及发行完成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约为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国内信息智能传输行业和通信网络维护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信息智能传输、通信网络维护和金融服务外包,其他业务包括移动互联网软件开发及应用服务和流量经营业务等。募投项目“智能通信服务平台项目”、“融合通信平台项目”、“人工智能呼叫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都是基于现有业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的经营规模将得到显著扩张,将进一步发挥规模效应和上下游议价能力降低成本,扩张利润空间,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业务开展,目前公司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储备了一批优秀的行业人才,在研发、生产、运营等方面建立了高效的业务团队,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推进人员招聘培养计划,不断增强人员储备,确保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技术储备
作为“智能信息系统平台项目”实施主体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拥有自主研发并具有独立系统的核心处理平台,平台具备智能调度通道资源和综合信息服务优势,具备“平台+接口”架构的广泛适用性和较强兼容性,具备瞬时并发的快速处理能力,具备高度稳定的服务性能及严密的信息安全保障,在行业内具有技术优势。核心处理平台的运转使得公司和运营商的合作更紧密、对客户的黏性更高,平台可以基于语义分析,拒绝率,网络吞吐率,投诉率和用户转化率等多纬度动态调配生产要素和参数,产生智能学习效果,使得对信息内容有了更高的风险控制能力,可以承接更多中小企业及互联网类业务,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信息智能传输服务领域的业务能力,这些都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
作为“融合通信平台项目”、“人工智能呼叫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期从事统一通信系统开发与服务外包业务,形成了一套核心技术、建设方法论与软件产品,积累了大量成熟的技术框架与构件,客户端、管理端均有相应的原产品、控件、源代码以及方案库。在前沿技术方面,公司在通信技术、大数据等领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积累,已拥有相关的软件著作权。在金融服务外包方面,公司长期为各大银行、互联网公司提供各种业务的服务,在业务专业性、人才培养、业务管理、考核等方面积累大量经验,优势非常明显,同时嘉华信息正在逐步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金融服务外包领域,这些都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
(三)市场储备
公司在信息智能传输、金融服务外包等行业积累了大批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面对相关行业客户,公司具备突出的业务理解能力,与客户形成了紧密的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关系。公司领先的品牌影响力和综合服务优势,得到了市场和用户的广泛认可,公司募投项目下游市场前景较为广阔,市场容量具有较好的保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但是需要提示投资者的是,制定下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由保荐人、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二)积极实施募集资金项目,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将提前实施各项前期工作,包括人才储备等,从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证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三)加快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积极拓展移动信息智能传输、通信网络维护、金融服务外包等主营业务,提升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原则、分配方式、分配条件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并制定了明确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以《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指引,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持续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予以严格执行,努力提升股东投资回报。
(五)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7、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0—86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提请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于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下午2:30开始;
2、通过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系统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0年9月17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0年9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当日下午13:00至15:00。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C座一楼嘉华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9)上市地点;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制定〈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须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第2项提案的10个子议题需逐项表决。
(二)提案内容的披露时间、披露媒体和公告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已于2020年9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名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传真、信函方式,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15日、16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共两天;
3、登记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7层2704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束海峰、张海英
联系电话:0335-3280602
传真号码:0335-3023349
电子邮箱:zhanghaiying@zjbctech.com
邮 编:066000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7层2704室。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其受托代理人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见本通知下列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9”,投票简称为“中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需逐项表决的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权限:
1、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选项(填写“是”或“否”):;
2、对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授权(按会议提案在下列“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中选择一项划“√”,每项提案限划一次):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0—87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内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1份关注函,具体列示如下:
■
对于上述关注函,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进行了回复并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