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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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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市场竞争加剧,在上级集团及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紧紧围绕“调整、转型、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在继续深耕以PCCP为主的传统水利水务混凝土制品主业的基础上,向产品研发、设计、施工、安装、运维、技术服务各环节延伸。产品持续向装配式建筑、综合管廊、地铁管片、铁路轨枕板、隔音板等领域拓展,利用多渠道快速集合新业务所需的各种社会资源,快速形成适合新业务需要的有能力、靠得住、共发展的集约化协同要素,实现公司持续经营、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订单4.47亿元,其中新签PCCP订单4.0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7,290.82万元,同比下降24.16%,营业成本12,911.84万元,同比下降27.76%,营业收入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内PPP项目施工收入减少,营业成本下降主要是营业收入下降影响所致;销售费用599.80万元,同比下降28.52%,主要是报告期运输费用降低所致;管理费用3,206.03万元,同比下降17.81%,主要是压降管理费用取得一定成效所致;财务费用4,507.32万元,同比上升62.02%,主要是带息负债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大幅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8.21万元,同比下降848.16%,主要是去年同期所属子公司营业外收入大幅增加,而报告期无大额营业外收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71.23万元,同比下降169.05%,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07.41万元,同比上升60.24%,主要是报告期内PPP合同建设施工费支出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67.45万元,同比下降43.93% ,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的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鸿杰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0-04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将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专项意见认为:经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出具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意见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中山分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加强资金管理,有效利用资产,节约成本,提升公司业务决策和运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中山分公司,原分公司债权债务由公司承继,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注销该分公司的相关事宜。

  4.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充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顺达物流的注销等相关工作。

  注销控股子公司具体事宜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鸿杰、孙文生、姜少波、杭宇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物流业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拟向关联方中铁物资鹰潭木材防腐有限公司、中企云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租脚手架,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分别不超过600万元、300万元;关联方新疆建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劳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

  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意见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相关独立意见。意见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0-04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7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615.201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7.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36,104,48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523,134.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1,581,351.42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2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浩华验字[2010]第123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金额为423,021,351.42元,与募集资金净额421,581,351.42元相差1,440,000.00元,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1,440,000.00元已从公司基本户中支付,截止2020年6月30日,上述发行费用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于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为423,272,017.98元,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0.00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6,024,596.59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4,333,930.0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母公司设立了8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在中国银行米泉市支行365、中国银行米泉市支行281、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765、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516、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689、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东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子公司设立了6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在工商银行天津宝坻支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工商银行天津开元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三角支行、兴业银行中山沙溪支行、农行法库县支行,其中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山三角支行的募集资金更换到兴业银行中山沙溪支行进行专户存储,本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6月30日,母公司7个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516、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689、中国银行米泉市支行365、中国银行米泉市支行281、东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子公司3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中山三角支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兴业银行中山沙溪支行账户,均已注销。

  本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专款专用。本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2011年至2016年期间,因项目需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部分募集资金由公司账户转至子公司账户进行管理使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子公司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①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技术中心的建设必须紧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研发的最新进展相配套,公司目前具备国家级技术中心的资格认证,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技术研发工作,逐步推进本建设项目的实施。

  ②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天津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扩建项目在本报告期未能实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履行生产订单较少,公司处于不饱和生产状态,造成固定成本相对较高,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③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未能实现效益,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开工较晚,同时履行生产订单较少,生产处于不饱和状态,造成固定成本相对较高,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0-04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顺达物流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根据《国资委关于清理和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3]208号)以及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充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顺达物流有限公司。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拟注销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拟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注销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新疆天河顺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达物流”)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林泉西路765号

  法定代表人:卢兆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2月20日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一类)。仓储;装卸搬运;销售:建材、机械设备;吊车、汽车(货车)、起重设备租赁服务;物流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顺达物流55%的股权,靖江市立邦工程有限公司持有顺达物流45%的股权。

  经营情况:截止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顺达物流总资产为1,886万元,净资产为289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7万元,营业利润-6万元,实现净利润-6万元,资产负债率84.70%。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四、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顺达物流的注销等相关工作。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0-048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物流业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拟向关联方中铁物资鹰潭木材防腐有限公司、中企云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租脚手架,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分别不超过600万元、300万元;关联方新疆建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劳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截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16.64万元。

  2.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系同一控制人或控股股东下的子公司,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其中4名关联董事李鸿杰、孙文生、姜少波、杭宇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LRLR0P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渭

  成立日期:2019年08月0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19层A03室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道路运输(北京市中心城区仅限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无船承运业务;多式联运;运输代理服务;物流设施的设计、研发和制造(限在外埠开展经营活动);电子商务、信息工程的技术开发与服务;软件开发;软件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仓储服务;货物报关、退税代理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供应链金融;销售金属材料、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燃料油、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办公用品、化肥、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物流信息服务;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6月30日,供应链集团总资产4,791万元,净资产3,396万元,营业收入4,258万元,净利润305万元。

  供应链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公司名称:中铁物资鹰潭木材防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鹰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001599929374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云辉

  成立日期:1990年04月2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210万元

  住    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军民路6号

  经营范围:木材防腐加工;木材保护剂及各类木材保护产品、木材、钢材、水泥、五金交电、进出口贸易、建筑材料、金属制品、仓储,物资装卸,仓库租赁;铁路器材、煤炭、焦炭销售;三氧化二砷、五氯酚、重铬酸钠、煤焦油、苯酚、铬酐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1月16日),粮食收购,废旧物资回收与加工,废旧铁路器材回收与加工,铁路机车车辆回收拆解加工,竹制品的加工与销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6月30日,中铁鹰潭总资产16,033.58万元,净资产7,980万元,营业收入2,152.46万元,净利润     -351.88万元。

  中铁鹰潭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3.中企云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云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3RDA1N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屠建平

  成立日期:2016年02月2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8、10、12、16、18号10号楼1020单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招标代理;销售金属材料、电子产品、木材、汽车、汽车配件、办公用品;电力供应;租赁机械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6月30日,中企云商总资产32,343万元,净资产10,464万元,营业收入22,686万元,净利润106万元。

  中企云商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新疆建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化物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7269861478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孝林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万元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768号博雅文轩小区物业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的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清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6月30日,建化物业总资产1,615万元,净资产307万元,营业收入409万元,净利润4万元。

  建化物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供应链集团与本公司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供应链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其为公司提供物流业务;

  2.中铁鹰潭与本公司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中铁鹰潭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为其提供租赁服务;

  3.中企云商与本公司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中企云商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为其提供租赁服务;

  4.建化物业与本公司是同一控股股东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建化物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为公司提供劳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交易标的及交易对手方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物流业务、劳务以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脚手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合规,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存在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不会出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0年拟将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根据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谷秀娟、马洁、董一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以市场作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0-049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7月 5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基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变更及相关文件的通知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①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②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③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④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⑤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马洁先生、董一鸣先生发表了独董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0-050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7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四、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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