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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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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行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本行12名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工作安排,章更生先生委托田国立先生出席并表决,冯冰女士委托张奇先生出席并表决。

  1.3 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1.4 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0年7月10日,本行向2020年7月9日收市后在册的A股股东派发2019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320元(含税),合计约人民币30.70亿元;2020年7月30日,本行向2020年7月9日收市后在册的H股股东派发2019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320元(含税),合计约人民币769.34亿元。本行不宣派2020年中期股息,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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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半年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

  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比率。

  2. 净利润除以该期期初及期末资产总额的平均值,以年化形式列示。

  3. 业务及管理费除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后的营业收入。

  

  ■

  1.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则及资本计量高级方法计算,并适用并行期规则。

  2. 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含核算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下的票据贴现的损失准备,不良贷款余额不含应计利息。

  3. 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含核算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下的票据贴现的损失准备,贷款余额不含应计利息。

  

  ●2.3股东情况

  ●2.3.1 普通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于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374,107户,其中H股股东41,974户,A股股东332,133户。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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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 截至2020年6月30日,国家电网、长江电力分别持有本行H股1,611,413,730股和648,993,00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宝武钢铁集团持有本行H股1,999,556,250股,其中599,556,25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除去国家电网、长江电力持有的上述股份以及宝武钢铁集团持有的599,556,25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其余H股为92,184,934,692股。该股份中也包含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H股。

  3. 截至2020年6月30日,国家电网通过下属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情况如下:国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296,131,000股,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315,282,730股。

  4. 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本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2优先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20户,其中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1户,境内优先股股东19户。

  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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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 由于此次发行为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截至报告期末,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作为代持人代表在清算系统Euroclear Bank S.A./N.V.和Clearstream Banking S.A. 的获配售人持有优先股的信息。

  3. 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 “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行前10名(含并列)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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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 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 “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利润表分析

  上半年,本集团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提升经营发展质效。基于前瞻审慎原则,加大减值准备计提力度,利润总额1,687.7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72%;净利润1,389.3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77%。主要影响因素如下:(1)生息资产增长带动利息净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60.57亿元,增幅6.41%。(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3.26亿元,增幅4.34%。(3)业务及管理费较上年同期增长0.98%,主要受疫情因素影响,费用列支进度有所放缓。成本收入比21.09%,较上年同期下降0.74个百分点,继续保持良好水平。(4)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大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计提力度,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减值损失总额1,115.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18%。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利润表项目构成及变动情况。

  ■

  ●利息净收入

  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2,664.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0.57亿元,增幅为6.41%;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68.49%。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平均余额、相关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以及平均收益率或平均成本率的情况。

  ■

  上半年,本集团推出一系列优惠措施主动向实体经济让利,受存量贷款基准转换影响贷款收益率下降,债券投资和存放拆放等生息资产收益率由于市场利率下行低于上年同期,存款竞争激烈导致存款成本略有上升。净利差为1.99%,同比下降13个基点;净利息收益率为2.14%,同比下降13个基点。

  

  下表列出本集团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平均余额和平均利率变动对利息收支较上年同期变动的影响。

  ■

  1. 平均余额和平均利率的共同影响因素按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绝对值的占比分别计入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

  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60.57亿元,其中,各项资产负债平均余额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263.92亿元,平均利率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减少103.35亿元。

  ●非利息收入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非利息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

  上半年,本集团非利息收入1,226.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5.81亿元,增幅10.43%。非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31.5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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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本集团一方面关注市场变化与客户需求,优化金融服务,另一方面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加大服务收费减免力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800.2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26亿元,增幅4.3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对营业收入比率下降0.65个百分点至20.57%。

  本集团加深消费场景渗透,积极推动银行卡系统化、网络化获客活客。银行卡手续费收入265.32亿元,增幅1.33%。不断完善平台生态,提升用户体验,网络银行客户数量和网络支付交易额稳步提升,电子银行业务收入143.08亿元,增幅16.68%。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100.53亿元,降幅7.46%。其中,代理保险业务受疫情影响,收入有所下降;代销基金把握市场机会,加强产品筛选、客户精准营销,收入快速增长。积极开展托管业务创新,培育“建行智托管”品牌,实现资产托管规模较快增长。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收入94.91亿元,增幅10.14%。批量式、精准化为客户提供顾问服务。顾问和咨询费收入79.89亿元,增幅21.34%。通过金融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加大拓展贸易融资业务,国际结算收入同比较快增长。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75.74亿元,增幅8.23%。加快资产管理模式转型,产品净值化提速,管理费率随行业走势有所下降。理财产品业务收入73.76亿元,降幅0.99%。

  

  其他非利息收入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其他非利息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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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非利息收入425.9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2.55亿元,增幅24.04%。其中,保险业务收入242.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2.10亿元,主要是建信人寿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带动收入大幅增长;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84亿元,较上年同期收益减少32.42亿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基数较大;汇兑收益19.6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71亿元,主要是受境外分行套期保值类外汇掉期交易的规模下降和头寸方向变化影响。

  ●业务及管理费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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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本集团持续加强成本管理,优化费用支出结构,成本收入比21.09%,较上年同期下降0.74个百分点,继续保持良好水平。业务及管理费758.4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9亿元,增幅0.98%。其中,员工成本452.5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35亿元,降幅2.45%,主要是贯彻疫情防控阶段性社保减免政策,五项保险支出同比减少较多;物业及设备支出162.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27亿元,增幅6.06%;其他业务及管理费143.7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47亿元,增幅7.05%,主要是积极支持数字化经营和战略实施,加大市场营销和客户拓展投入力度。

  

  ●减值损失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减值损失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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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本集团减值损失总额1,115.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7.80亿元,增幅49.18%。主要是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57.47亿元,其他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1.76亿元。金融投资减值损失28.2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3亿元。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3.77亿元,增幅105.03%,主要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的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的拨备率也有所提高;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5.20亿元,主要是由于持有高国别风险地区债券规模下降,导致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上半年,所得税费用298.3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6.38亿元。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7.68%,低于25%的法定税率,主要是由于持有的中国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为免税收益。

  

  ●3.2 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资产总额及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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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包括贵金属、衍生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资产。

  于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7.6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2,189.86亿元,增幅为8.72%。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主动加大信贷投放,精准有力支持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较上年末增加13,871.18亿元,增幅9.54%;支持积极财政政策实施,金融投资较上年末增加5,251.60亿元,增幅8.45%;受央行降准影响,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较上年末减少1,556.21亿元,降幅为5.94%;根据资金头寸状况,调整流动性储备的规模和结构,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较上年末增加3,935.51亿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055.51亿元。相应地,在资产总额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占比上升0.42个百分点,为57.59%;金融投资占比下降0.06个百分点,为24.37%;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占比下降1.39个百分点,为8.91%;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占比上升1.12个百分点,为4.8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占比下降0.55个百分点,为1.64%。

  

  发放贷款和垫款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及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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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包括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住房抵押额度贷款、个人助学贷款等。

  于6月末,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64,741.4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4,513.21亿元,增幅为9.66%,主要是本行境内贷款增长推动。

  公司类贷款和垫款80,693.2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094.85亿元,增幅为15.94%,新增贷款主要投向基础设施行业、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其中,短期贷款26,877.56亿元;中长期贷款53,815.73亿元。

  个人贷款和垫款68,668.9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895.43亿元,增幅6.01%。其中,个人住房贷款55,911.5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860.62亿元,增幅5.39%;信用卡贷款7,745.9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33.98亿元,增幅4.51%;个人消费贷款2,558.4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62.57亿元,增幅34.95%。

  票据贴现4,134.19亿元,较上年末减少792.74亿元,降幅16.09%。

  海外和子公司贷款和垫款10,808.1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28.00亿元,增幅2.15%。

  

  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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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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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团结合信贷资产质量的变化计提损失准备。于6月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为5,463.61亿元。此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票据贴现损失准备为23.00亿元。

  本集团按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业务划分为三个风险阶段。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综合考虑借款人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受疫情影响情况变化,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增加。参考相关监管机构指引,不将因受疫情影响办理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视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自动触发因素。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结合外部权威机构预测、内部机构预测确定与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国内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前瞻性关键经济指标中性情形预测值,并在中性情形预测值基础上上下浮动一定比例确定乐观和悲观情形预测值。通过将乐观、中性、悲观三种情形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相乘,然后加权平均并折现,得到预期信用损失。

  按五级分类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贷款按五级分类的分布情况。在贷款五级分类制度下,不良贷款包括划分为次级、可疑及损失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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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本集团持续开展全面主动智能风险管理,加强信贷基础管理,坚持实质风险判断,审慎开展分类,资产质量保持可控。于6月末,不良贷款余额2,455.1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30.43亿元;不良贷款率1.49%,较上年末上升0.07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占比2.99%,较上年末上升0.06个百分点。

  负债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负债总额及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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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他负债。

  本集团持续加大核心负债拓展力度,优化负债结构,于6月末,负债总额25.35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1,527.96亿元,增幅为9.28%。其中,吸收存款余额20.40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0,358.69亿元,增幅11.08%;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22,274.5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32.01亿元,增幅1.51%,主要是证券、基金等结算性资金增加;已发行债务证券9,138.63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627.12亿元,降幅15.11%,主要是已发行存款证到期不续作;向中央银行借款余额5,929.67亿元,增幅7.92%。相应地在负债总额中,吸收存款占比为80.47%,较上年末上升1.31个百分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占比为8.79%,较上年末下降0.67个百分点;已发行债务证券占比为3.60%,较上年末下降1.04个百分点;向中央银行借款占比为2.34%,较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

  吸收存款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吸收存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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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团坚持系统性网络化拓展客户,加大结算性、稳定性资金吸收力度。于6月末,本行境内公司存款98,674.2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255.77亿元,增幅10.35%;本行境内个人存款97,623.8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563.58亿元,增幅12.13%,在境内存款中的占比上升0.40个百分点至49.73%。境内活期存款109,920.3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643.14亿元,增幅9.62%,在境内存款中的占比较上年末下降0.82个百分点至56.00%;定期存款86,377.7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176.21亿元,增幅13.35%,在境内存款中的占比为44.00%。海外和子公司存款5,361.7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52.65亿元,在吸收存款总额中的占比为2.63%。

  已发行债务证券

  本行未发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需予以披露的公司债券。

  

  股东权益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股东权益总额及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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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6月末,本集团股东权益23,013.1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61.90亿元,增幅2.96%,主要是由于未分配利润增加574.90亿元。由于股东权益增速低于资产增速,总权益对资产总额的比率下降0.47个百分点至8.32%。

  

  ●3.3三大战略推进情况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住房租赁战略

  本集团深入推进住房租赁战略。深化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提升平台活跃度,为政府监管、公租房管理、市场化房源交易等提供更好服务。截至6月末,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累计上线房源超过2,300万套,注册用户2,310万。与广州、杭州、济南等11个试点城市签署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向试点城市提供包括金融产品支持、房源筹集运营、信息系统支撑等一揽子的综合服务。以旗下建信住房为载体,积极开展存房业务,盘活社会存量闲置房源,加大社会租赁房源供给。创新金融服务,扶持租赁企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保障房东和租客的权益,维护租赁市场平稳运行。积极参与国内首批住房租赁企业股权交易服务试点,探索为住房租赁企业获得权益性融资的新模式。

  普惠金融战略

  本集团持续健全普惠金融新机制,全面提升普惠发展新动能。打造“小微快贷”“个人经营快贷”“裕农快贷”和“交易快贷”四大线上产品体系,从客户交易、结算、纳税、采购等场景切入,通过数据整合与客群特征描画,提供个性化、多元化产品供给。不断优化“惠懂你”手机移动端融资新平台功能,创新银企双向沟通方式。研发上线“智慧工商联”服务平台,通过与工商联、商会、企业信息互联互通,提供融资、融智、融信、融惠、融技等场景化服务。推进普惠金融之“创业者港湾”建设,给予创业创新企业股权投资、信贷融资、创业成长等综合化服务。构建普惠业务风控新模式,构筑线上全流程监测预警防线,持续提升模型风险管理水平。通过多措并举,综合推进,进一步加大普惠信贷支持力度,持续提升服务覆盖,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增量、降价、提质、扩面”。于6月末,本行普惠金融贷款余额12,589.0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957.54亿元,普惠金融贷款客户159.07万户,较上年末增加26.56万户;当年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41%;累计组建普惠金融(小企业)服务中心及小企业中心252家。

  持续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助力农村疫情防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打造“裕农快贷”个人版产品,以纯信用、随借随还、秒申秒贷、全线上操作为特点惠农利农,着力破解农民“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完善涵盖对公对私、线上线下的乡村振兴贷款产品体系,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推广。“建行裕农通”服务点基本实现基础金融服务对农村地区的全覆盖。于6月末,本行涉农贷款余额20,047.3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22.48亿元,增速10.61%,其中,对公涉农贷款余额15,084.75亿元,对私涉农贷款余额4,962.62亿元。

  金融科技战略

  本集团有序推进智能化平台建设。加强智慧安全运营平台建设,新增安全服务96个,优化安全服务39个。增强人工智能平台服务能力,改进图像识别、视频识别、知识图谱、自然语言处理等111个人工智能模型,并应用于多项业务领域。完成大数据云平台自用区的部署,实时计算与服务等技术能力明显提升,同步支持44个基于大数据云平台应用的开发建设,并完成云企贷云信用、智慧安全、旅程管理、物联网数据服务项目的协同上线,实现大数据平台服务对政府、企业业务的全覆盖。

  以金融科技支持智慧金融和智慧生态建设。推进新零售领域生态建设,从用户-客户管理、营销、产品、服务多维度对用户经营提供支持,推进新零售向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转型。构建产融结合的新对公生态,深化供应链行业应用,建设金融同业客户信息管理体系,搭建企业级同业应用中台,同业货架应用类产品已上架12个,咨询类产品已上架12个。推进智慧渠道及智能运营能力建设,提升渠道运营服务质效。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提升集团一体化的智能风控能力。以科技管理和科技赋能为主线,推进子公司集团一体化建设。推进大政务生态建设,提升生态平台数字化经营支撑能力。于6月末,本集团科技类人员数量为10,940人,占集团人数的2.98%。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本集团主要应对措施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对全球经济运行产生明显影响。国际经贸活动和全球产业链受到重大冲击,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加剧。中国疫情防控形势好转,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1.6%,一季度同比下降6.8%,二季度增长3.2%。但全球疫情仍然严重,外部输入风险继续冲击国内经济,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国内企业生产经营安排受到影响,内外部需求下降,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较大困难。银行业务发展受到冲击,资产质量承压,系统稳定运行面临挑战,对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集团秉承稳健经营理念,积极履行大行责任担当,统筹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针对疫情影响,本集团主要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

  保障业务平稳运行。本集团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内控管理,健全组织架构和抗疫机制;加强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预判,强化集团统一信用风险管控;强化业务连续性管理,加强信息沟通和内部审计,完善规章制度、信息系统等内控措施。加强境内外机构疫情防控,保障各项防疫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关爱和安全保护。迅速开启员工一体化平台远程办公模式,加大流程机器人应用,灵活采取居家办公、轮岗及错峰上班等多种方式。在最大程度保障员工健康的基础上,保障了疫情期间各项业务平稳运行。

  加大信贷资源投放力度。本集团在自身社会责任及相关国家政策的引导下,统筹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授信风险管控,提高授信审批效率。坚持优化信贷结构,巩固基础设施领域优势,大力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支持制造业改造升级,促进绿色金融、战略新兴产业稳步发展。于6月末,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较上年末增加1.45万亿元,增幅9.66%,其中本行境内公司类贷款和垫款增幅15.94%。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上半年累计为超1万户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投放信贷资金1,194.84亿元。支持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上半年网络供应链贷款累计投放2,300.81亿元。大力支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行业贷款较上年末增加4,212.93亿元,增幅11.44%。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造业贷款较上年末增加2,114.34亿元,增幅19.57%。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绿色贷款较上年末增加1,185.04亿元,增速10.08%。

  推进金融科技向业务赋能。新冠肺炎疫情加快金融服务线上化进程,本集团坚持数字化经营,线上化、智能化业务持续推进。依托“新一代核心系统”技术积累和线上化布局较早的优势,快速研发、敏捷投产。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提供全天候线上服务,通过“云工作室”“惠助你”“掌上网点”等数字化手段主动满足客户多方位金融需求。建立企业级云生产平台,推进海外业务、授权审核、云审批等项目落地。推出“企业线上经营管理工具箱”,集成“建门户、找客户、管经营、发薪酬、云客服、快融资、管园区”七类服务,帮助企业迅速恢复生产。上线“线上菜篮子”便民服务,服务疫情期间民生需求。

  提升数字化疫情防控能力。本集团依托自主金融科技平台,大力推广疫情期间数字化运营和服务,积极为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疫情防控相关线上服务和技术解决方案。创新推出“建行智慧社区管理平台”,集成应用国家防疫健康码,助力城乡社区构筑“线上+线下”立体防控体系,全国上线社区及企业246.48万个,用户总数5,106.88万人。对接湖北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研发搭建医疗物资保障管理系统,实现医疗物资从需求管理、多渠道筹集、统一分配到最终确认签收的全流程线上化管理。

  多措并举让利实体经济。疫情发生后,本集团率先推出支持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十项举措”、网点员工关爱“二十项措施”。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本行又接连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湖北地区、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等共计99条措施,为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加速恢复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在坚持原有服务收费减免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减免力度。精准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对名单内企业贷款给予利率优惠。上半年普惠贷款利率同比下降63个基点。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惠及超过15万家中小微企业。

  审慎计提拨备。本集团审慎评估疫情对资产质量的冲击,实事求是反映风险状况,充分释放和消化风险。于6月末,集团不良贷款率1.49%,较上年末上升0.07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占比2.99%,较上年末上升0.06个百分点。加大不良处置力度,为银行化解风险储备动能。上半年,本集团核销不良贷款268.76亿元,同比增加15.35亿元。充分考虑可能面临的经济下行情景,审慎计提拨备,提高风险抵补能力。于6月末,集团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13.7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7.40亿元,增幅49.22%;损失准备对贷款总额比率3.34%,拨备覆盖率223.47%,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捐款捐物支持全球抗疫。持续向国内及境外有关国家和地区捐款捐物,支持全球同心抗疫。截至6月末,本集团及员工为全球抗击疫情捐款捐物合计3.1亿元,其中,向境外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捐赠口罩、防护服、呼吸机、医用手套等物资共计203万件。

  ●3.4 经营分部情况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各主要业务分部的营业收入、减值损失和利润总额情况。

  ■

  上半年,本集团公司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38.05亿元,增幅7.04%,主要是受贷款规模增长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减值损失822.07亿元,增幅32.81%;利润总额为324.25亿元,降幅26.10%,在本集团利润总额中的占比较上年同期下降3.74个百分点至19.21%。个人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64.74亿元,增幅17.36%,主要是利息净收入增幅较大;减值损失227.17亿元,增幅144.03%;利润总额957.42亿元,增幅11.47%,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11.80个百分点至56.73%。资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80.42亿元,降幅13.01%,主要是受内外部利率影响,利息净收入下降;减值损失23.16亿元,降幅8.96%;利润总额407.99亿元,降幅14.54%,占比小幅下降。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7.88亿元,增幅5.76%,由于减值损失大幅增加,利润总额为负1.93亿元。

  下表列出本集团按地区分部划分的利润总额分布情况。

  ■

  ●

  ●3.5 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分析

  资本充足率

  根据监管要求,本集团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及金融机构类附属子公司(不含保险公司)。于6月末,考虑并行期规则后,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资本充足率16.62%,一级资本充足率13.8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15%,均满足监管要求。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以及本行的资本充足率情况。

  ■

  杠杆率

  本集团依据银监会2015年1月颁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量杠杆率。于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杠杆率7.84%,满足监管要求。

  下表列示本集团的杠杆率总体情况。

  ■

  ●3.6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化

  □适用√不适用

  ●3.7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2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8月28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田国立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2名,章更生董事委托田国立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表决,冯冰董事委托张奇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半年度业绩公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参见本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二、 关于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行于2015年12月在境外市场发行30.5亿美元境外优先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境外优先股条款的规定,本行制定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如下:

  1.计息期间:自2019年12月16日(含该日)至2020年12月16日(不含该日)

  2.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5日

  3.股息发放日:2020年12月16日

  4.发放对象:截至2020年12月15日收市后,在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卢森堡)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

  5.扣税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本行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按照境外优先股条款有关规定,相关税费由本行承担,一并计入境外优先股股息。

  6.股息率和发放金额:境外优先股条款确定的第一个股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股息率为4.65%(该股息率为税后股息率,即为境外优先股股东实际取得的股息率)。根据境外优先股的计息本金金额、股息率和代扣代缴所得税税率,确定境外优先股股息金额如下:

  本行将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157,583,333.33美元,其中实际支付给境外优先股股东141,825,000美元,代扣代缴所得税15,758,333.33美元。上述境外优先股股息折合约人民币10.86亿元。

  三、 关于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行于2017年12月在境内市场发行600亿元人民币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30,优先股简称:建行优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境内优先股条款的规定,本行制定建行优1股息分配方案如下:

  1.计息期间: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

  2.最后交易日:2020年12月24日

  3.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5日

  4.除息日:2020年12月25日

  5.股息发放日:2020年12月28日

  6.发放对象:截至2020年12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建行优1股东。

  7.股息率和发放金额:按照建行优1票面股息率4.75%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75元(含税)。以建行优1发行量6亿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28.50亿元(含税)。

  8.扣税情况: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本行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75元。其他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2020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恢复与处置计划更新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关于提名邵敏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邵敏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任职期限三年,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任期届满当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邵敏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邵敏女士,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自2019年6月起担任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一级巡视员;1987年8月至1998年7月先后担任财政部工业交通财务司干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1998年7月至2000年6月先后担任财政部财政监督司助理调研员、副处长;2000年6月至2015年9月先后担任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副处长、处长、副局长;2015年9月至2019年4月担任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担任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巡视员。邵敏女士1987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作为本行非执行董事,邵敏女士不在本行领取薪酬。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提名刘芳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刘芳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任职期限三年,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任期届满当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刘芳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刘芳女士,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自2019年7月起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二级巡视员;2015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副司长;2010年7月至2015年2月先后担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副处长、处长;2009年3月至2010年7月担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副处长;1999年7月至2009年3月先后担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刘芳女士1999年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作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刘芳女士不在本行领取薪酬。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在北京召开本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2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过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5年6月15日举行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境外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方案的约定,决定并办理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事宜。本次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已于2020年8月28日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cb.com)。

  二、 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 计息期间:自2019年12月16日(含该日)至2020年12月16日(不含该日)

  2. 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5日

  3. 股息发放日:2020年12月16日

  4. 发放对象:截至2020年12月15日收市后,在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卢森堡)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

  5. 扣税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本行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按照境外优先股条款有关规定,相关税费由本行承担,一并计入境外优先股股息。

  6. 股息率和发放金额:境外优先股条款确定的第一个股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股息率为4.65%(该股息率为税后股息率,即为境外优先股股东实际取得的股息率)。根据境外优先股的计息本金金额、股息率和代扣代缴所得税税率,确定境外优先股股息金额如下:

  本行将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157,583,333.33美元,其中实际支付给境外优先股股东141,825,000美元,代扣代缴所得税15,758,333.33美元。上述境外优先股股息折合约人民币10.86亿元。

  三、 境外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会向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派发境外优先股的股息。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作为Euroclear Bank SA/NV和Clearstream Banking S.A.的代持人,是于股权登记日唯一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本行向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付款或按其指示进行付款,即被视为已经履行本行就境外优先股支付股息的义务。如果最终投资者就有关股息在进入清算系统后向最终投资者的后续转付有任何疑问,最终投资者应向其各自的存管机构或中介机构查询。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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