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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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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在疫情和宏观经济整体弱势的背景下,煤炭、焦炭等主要产品价格震荡调整,煤焦产业链供需宽松,但总体平衡格局未变。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公司积极研判产品价格波动,科学谋划生产经营策略,全面做好产销衔接工作,继续发挥一体化经营和循环经济优势,不断推进技术和管理创新,持续加强生产经营管控,努力弱化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保障了公司的稳健运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3,507.4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6.88%;利润总额81,632.9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2.3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599.1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3.05%。

  在煤炭业务方面,公司科学摆布采掘衔接和生产布局,持续推进设备升级改造和管理技术创新,通过狠抓关键环节管控,多渠道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强化煤质源头管控和精煤配洗,着力提高集约高效发展水平,实现了煤炭产业的安全生产和持续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原煤391.49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04%;生产精煤161.46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8.84%,对外部市场销售精煤88.40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01%。

  在煤化工业务方面,公司积极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科学组织生产运营,主动跟踪研判焦化产品价格和市场供需变化,统筹强化产销联动,继续充分发挥一体化经营和循环经济优势,突出加强炼焦配煤、焦油等大宗原料成本控制,合理平衡产品和原料库存,实现了煤化工产业的稳产高效。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焦炭339.36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9.49%,对外部市场销售焦炭341.80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9.73%;生产甲醇10.79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0.09%,对外部市场销售甲醇7.21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1.72%;生产纯苯7.35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5.71%,对外部市场销售纯苯1.89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9.03%;生产己二酸7.77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44%,对外部市场销售己二酸7.59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05%;生产聚甲醛2.22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6.14%,对外部市场销售聚甲醛2.11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1.97%。

  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坚持大力实施“以人为本、依法治企、科技兴安、预防为主”的主动安全战略,突出抓好观念转变、责任落实和管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认真制定、理顺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加强巡视检查力度,以查出问题作为切入点,系统追问促进规范管理,同时,积极对标国内先进企业,改进安全管理模式。通过持续开展安全形势、安全宣传及案例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竞赛,调整安全管理政策措施,着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下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宝珠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等相关规定,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以上产品均为对外部市场的销售量。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3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30,000.00万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36,064.00万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8月26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公司唐山开滦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开滦支行”)签署编号分别为“HTU130629300FBWB202000006” “HTU130629300FBWB202000007” “HTU130629300FBWB202000008”的《保证合同》,为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浩公司”)三个主合同项下合计金额为30,00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福街南(生产经营地:唐山海港开发区港兴大街以北、海明路以东、铁路东环线以西)

  注册资本:239,404.25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广庆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氢气、硝酸、环己烷、环己烯、甲醛溶液、三聚甲醛(经营至2021年11月19日);聚甲醛、己二酸、二元酸、环己醇、解吸气、氮气、压缩空气、仪表空气、蒸汽、脱盐水、除氧水、中水、塑料粒料及筛板生产、销售及出口;聚甲醛、已二酸的检测;余压利用;聚甲醛工艺技术咨询、服务;己二酸工艺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引进、生产所需设备原材料进口;安全阀校验。

  截至2019年末,唐山中浩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90,064.13万元,负债总额253,688.79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60,320.00万元,流动负债176,024.23万元),净资产236,375.34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实现176,325.65万元,利润总额1,004.04万元,净利润1,145.18万元。截至2020年6月末,唐山中浩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67,411.03万元,负债总额237,356.55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148,420.00万元,流动负债172,555.96万元),净资产230,054.48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实现75,459.56万元,利润总额-6,338.17万元,净利润-6,336.96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建行开滦支行为唐山中浩公司提供的30,000.00万元贷款,三笔贷款期限均自2020年8月27日至2021年8月26日止;公司为唐山中浩公司向建行开滦支行借款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唐山中浩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促进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唐山中浩公司提供不超过88,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该融资担保额度对唐山中浩公司提供担保46,000.00万元,融资担保剩余额度42,100.00万元。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8,88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68%,无逾期担保,且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子公司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36,6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6,275.00万元,为子公司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945.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浩公司提供担保 136,064.00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保证合同-1

  (二)保证合同-2

  (三)保证合同-3

  (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五)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六)唐山中浩公司营业执照

  (七)唐山中浩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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