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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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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62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二楼第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树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经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股份202,839,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621%。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184,678,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88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人,代表股份18,161,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35%。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18,161,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3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就业绩补偿诉讼与业绩补偿义务主体达成和解方案并签署〈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911,9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7.3578%;反对45,927,3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2.64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8,078,0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5424%;反对8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45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公司关联股东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吕超、薛桂凤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姚磊律师、潘继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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