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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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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发展状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业和金属制品业。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强化核心优势、聚焦重点区域、深化全国布局、完善产业生态”的战略,凝心聚力,科学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精心组织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得以快速恢复。分区域来看,武汉市场各项目,疫情期间坚持线上办公,疫情后迅速复工,工程快速推进,采取以价换量策略,加快新盘销售,盘活存量资产,取得了较好的销售成果,外地市场加快资源调度,快速恢复工程和销售节奏,呈现出良好的销售局面。

  报告期间内,公司以“促进度、抓销售”为工作主线,进度上,狠追项目节点,加大资金投入,在销售上,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加快销售进度。在市场环境方面,受疫情封城等影响,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周期有所推迟,导致在项目销售和结算方面受到一定影响;在经营方面,公司主营业务稳定,随着全面复工,开工量逐步恢复,后续经营成果将逐步释放。在发展规划方面,公司继续以住宅开发为主,巩固和发展城市更新经验;在资金保障方面,公司加快销售力度,加快资金回笼,保障公司资金链安全、平稳。其他产业方面,金属制品业采取以销定产策略,加大存货和应收账款管理,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保持产销平衡。商业运营方面,商业租赁服务逐步恢复,公司克服困难,拓宽经营方式,最大努力减少疫情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2020中国房地产城市更新优秀企业”、“2020值得资本市场关注的房地产公司”及“沪深上市房地产公司财务稳健性TOP10”等多项荣誉,第15次获得“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称号。

  报告期内,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全社会处于灾难之中,为支持抗击疫情,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向湖北省慈善总会捐款人民币1,500万元,专款用于支援湖北武汉及周边地区的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减轻承租户租金支付压力,公司商业运营公司主动减免商户疫情期间租金,与商户共渡难关。

  宏观环境及房地产发展状况

  全球疫情和经贸形势不容乐观,面对不确定性,在2020年4月、7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六稳”、“六保”政策,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论调。针对房地产行业,从中央到地方、从需求到供给,高度协同,因城施策逐步落实。具体来说,国家从政策法规发布、资金发放控制、资金流向监管三个方面构建房地产风险防范机制,控制出现系统性风险。

  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相关数据分析,报告期内,全国百城价格均价累计上涨1.27%,累计涨幅为五年同期最低水平,整体价格稳定,一线城市价格高,涨幅扩大,二三四线城市价格相对低,涨幅收窄;重点城市新房成交规模为5年来同期最低,3月后开始逐渐恢复至正常水平;上半年全国 300 城住宅用地供求节奏有所加快,其中二季度供地力度明显加大,土地市场有所升温,成交面积已基本恢复同期水平;价格方面,今年 3 月以来,热点城市土地竞拍热度提升,带动全国住宅用地成交楼面价结构性上涨,住宅用地同比增长16.5%。

  报告期内,武汉房地产市场全面复苏。政策方面,湖北及武汉房地产政策仍未放松,市场平稳发展。土地供应和价格方面,2020年上半年武汉市累计推出多宗地块,土地市场运行逐步复苏,上半年武汉市共成交商住用地面积为352万㎡,同比减少38%。价格方面,成交楼面均价为6,938元/㎡,同比上涨24%。报告期内,武汉市商品住宅销售第二季度稳步回升,累计成交为463.3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7.4%,价格保持平稳。

  公司发展状况

  报告期内,房地产调控政策维持高压态势,市场总体平稳,风险整体可控。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两极分化进一步加剧,中小房地产公司的发展空间被进一步挤压。但整体来看,因为足够大的市场容量,房地产业的发展既有良好的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以武汉区域和广州区域为主加快城市更新步伐,同时推进“京津冀都市圈”、“珠三角经济圈”、“成渝经济圈”等外地区域的项目建设和战略布点,完善全国发展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部分经营指标受疫情影响有所下滑,整体经营情况稳定,各类债券顺利兑付,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等各项指标表现稳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水平,扣除预收账款的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预收款项-合同负债)/资产总额)为51%,资产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资金链安全、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工期受疫情影响延迟开工,后续复工情况良好,进入4月份后,销售情况逐步恢复,全国十多个项目同步销售,整体情况良好。

  金属制品业方面,新冠疫情对市场行情造成不利影响,市场竞争更趋激烈,金属制品业以稳生产、稳销售、稳就业为主,保持了稳定发展格局。

  商业运营方面,商业圈氛围逐渐增强,客流量已基本恢复正常,商业公司抓住机会,对部分商铺提档升级、加大改造力度,提升盈利水平。

  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

  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

  ■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

  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

  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融资途径

  ■

  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一)公司一年经营计划

  当前海外疫情累计确诊人数突破千万量级,世界经济短期下滑不可避免,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继续存在,中央提出主抓“六稳六保”,稳住经济基本面,要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对于武汉而言,市场规模大,交易活跃,信心强,韧劲足,发展前景好,巨额基建投资拉动效应明显,武汉将迎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格局。公司将在既有战略之下,继续深耕武汉,跟紧粤港澳大湾区,放眼全国,有目的、有重点、有计划的实施全国化战略。

  房地产方面

  在疫情防控方面,做好准备,规划好工程节点,抓好现金流管理,应对可能再次爆发的疫情危机。

  在战略拓展方面,一是坚持以“武汉城市圈”为核心区域,加快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布局,稳步推进全国战略。二是加强市场研判,提前布局,量体裁衣,提高精准拿地能力。三是全力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的落地,扩大储备规模。

  在项目管理方面,完善区域公司管控体系,加大外地项目的管控力度,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管理,杜绝重大施工和安全事故;科学合理设置项目节点,加强节点控制力度和考核兑现力度。

  其他产业方面

  金属制品业方面,全面研究市场需求,分析市场趋势,摈弃求大求全,主动调整内部产品结构,优化产能,把效益和资金回收摆在首要位置。对内要不断强化精细化管理,精简、优化人员,压缩各项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商业方面,报告期末,出租率基本恢复到疫前水平,下半年,继续推进提档升级,加大招商力度,将出租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发展战略

  1、市场环境分析

  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基本控制住,国外仍在持续扩散,加之中美贸易战持续扩大,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大环境下,国内外宏观环境呈现出异常复杂和高度不确定性。短期来看,消费需求降低,投机需求减少,市场活力减弱,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不利影响;中长期来看,房地产行业产业链非常长,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非常明显,房地产业的“白银时代”仍将维持较长时间,房地产的居住和投资属性仍具有良好的延展性。

  机遇与挑战始终并存。中国的人口红利仍存在,城市化进程仍在有序推进,房地产行业仍存在着大量的发展机遇,随着疫情的慢慢褪去,刚需也将逐步释放。武汉、广州、深圳等地的城市更新空间非常广阔,为公司适度参与提供了较大空间;产城融合也会带来城市发展的新格局和新机遇。

  2、发展展望

  虽然未来世界充满着不确定性,但中国的发展必将是稳定和持续的,房地产的市场需求仍将维持在较高水平。2020年,面对国内外宏观环境的不利因素,公司将继续坚持稳定发展的战略,将可持续发展作为战略发展的核心要素。未来,在城市更新方面,采用长期培育、稳步推进的策略;在开发方面,继续以住宅开发为主;在销售方面,紧跟市场形势,采取“以价换量”策略,提高销售去化速度;在资金方面,扩宽融资思路,量入为出,保持现金流安全、稳健。

  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余额为511,764.66万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A、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本集团的一些应收款项不满足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条件,本集团将其重分类列报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集团将未到收款期的应收质保金重分类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如销售佣金,原计入销售费用,在新收入准则下确认为“其他流动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首次执行日前后财务报表科目对比表:

  ■

  2)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减少子公司5家,分别为贵阳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武汉银湖金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武汉福星宏利房地产有限公司、汉川外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汉川市福星科技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0-044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上午10时在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赵曼女士、冯德雄先生、夏新平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少群先生主持,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0-045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下午14时在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俐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承诺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0-047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2.66元/股,发行数量为236,966,82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5,899.999万元。

  2015年12月29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8420ZC0678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3月21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4月13日第八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及2015年4月30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审议通过修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1月26日,公司、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汉川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支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首义支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国信证券与武汉福星惠誉欢乐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欢乐谷”)及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置业”)、中国农业银行汉川市支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首义支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披露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92)。国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完成。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首义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信建投证券与武汉欢乐谷及武汉置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首义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止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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