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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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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2020年上半年总体情况概述

  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酒店住宿餐饮业务遭受重创,客房入住、商务会议、日常餐饮、宴会预订均呈现大幅下降趋势。为降低疫情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及各直投酒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前提下,积极推出多元化营销策略,提升主业创收能力。一是通过直销平台线上开展“安心房”、“32周年庆”、“618大促”等五大主题营销活动,激发市场消费潜力。二是与美团外卖达成战略合作,实现12家酒店拓展线上外卖业务、5家酒店实施线上“安心餐厅”项目,开创了餐饮线上消费新理念。后期随着疫情持续好转和全面复产复工,公司酒店各方面业务呈现逐步回暖态势。

  报告期内,兴湘集团临危受命,按照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面接管公司控股股东华天集团。兴湘集团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在公司改革脱困、转型发展的道路上积极探索、勇于开拓。面对前所未有的“危局”和“变局”,在兴湘集团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管理层制定了“管理上重改革、经营上重拓展”的基本工作思路,以“防疫抗疫、扭亏脱困”为工作主线,以“复工复产、达产达效”为经营目标,以“修制度、建体系、调结构、理层级、选干部、塑文化、重激励”为改革方向,以放管服为管理模式,以“降本增效、精细化管理”为管理手段,强化上市公司市场主体的属性,全员动员、全力攻坚,坚定不移推进疫情防控、经营脱困和改革突围工作。

  (2)报告期经营情况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34.41万元,比上年同期43,387.56万元减少26,253.15万元,同比减少60.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63.07万元,比上年同期-13,640.83万元增亏9,222.24万元。

  酒店业:酒店业实现营业收入15,531.65万元,比上年同期37,337.86万元减少21,806.21万元,同比减少58.40%。餐饮收入6,507.53万元,同比下降51.88%,客房收入5,579.52万元,同比下降67.20%。亏损增加主要是因为酒店经营受新冠疫情影响。

  地产业:地产业实现营业收入707.68万元,比上年同期5,146.45万元减少4,438.77万元,同比减少86.25%。房地产整体市场行情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地级市房产销售恢复迟缓,张家界、银城项目存量物业以商业为主,去化成果较预期有一定差距。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0-068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公司董事7名,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公司决策流程,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兴湘集团提供财务资助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兴湘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湘集团”)向公司有偿提供人民币4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年,利率将按市场利率执行,公司将以名下物业资产进行抵押担保。为支持公司发展,经公司与兴湘集团协商,拟将兴湘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所涉担保方式由“公司名下物业资产”变更为“公司所持北京世纪华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天”)、株洲华天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华天”)、娄底华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娄底华天”)部分股权”,即公司拟以所持世纪华天、株洲华天、娄底华天的部分股权质押给兴湘集团作为其为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担保措施。世纪华天、株洲华天、娄底华天对应股权价值覆盖4亿元财务资助差额部分拟继续用于兴湘集团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所需担保,前后两笔担保总额不高于7亿。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则,兴湘集团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杨国平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天集团需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调整兴湘集团提供财务资助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所需,公司拟于2020年向以下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拟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申请在原有授信额度基础上新增8000万元,授信期限2年;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2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拟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19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

  以上授信公司拟采取以下两种融资方式或其中一种方式:(1)以公司名下资产进行担保贷款;(2)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按照不超过实际贷款金额 1%收取担保费。公司将在授信额度以内提款,具体采用的融资方式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贷款利率将按市场利率执行,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则,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杨国平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天集团需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湖南华天大酒店贵宾楼四楼芙蓉厅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大会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调整兴湘集团提供财务资助方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0-069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0-072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84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1元,共计募集资金165,3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357.1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3,942.9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0.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3,782.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42 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8,527.96万元,其中用于张家界华天城酒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使用资金20,918.98万元,补充酒店业务营运资金28,820.26万元,归还银行贷款99,999.94万元,永州华天城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使用资金8,788.78万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272.73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等1.7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0.98万元。

  2020年1-6月份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06.87万元,其中用于张家界华天城酒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使用资金101.95万元,永州华天城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使用资金2,204.92万元。2020年1-6月份收到银行存款利息0.71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等0.2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43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5,525.92万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存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525.9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5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项目实施主体”)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因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2017年12月,公司及子公司永州华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就募集资金使用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变更,2018年5月,公司及子公司永州华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就募集资金使用与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述协议履行。具体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6月2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9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实际使用金额4,0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0年1-6月份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0-073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公司决策流程,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0-074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本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0-075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0-076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兴湘集团提供财务资助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兴湘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湘集团”)向公司有偿提供人民币4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年,利率将按市场利率执行,公司将以名下物业资产进行抵押担保。为支持公司发展,经公司与兴湘集团协商,拟将兴湘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所涉担保方式由“公司名下物业资产”变更为“公司所持北京世纪华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天”)、株洲华天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华天”)、娄底华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娄底华天”)部分股权”,即公司拟以所持世纪华天、株洲华天、娄底华天的部分股权质押给兴湘集团作为其为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担保措施。世纪华天、株洲华天、娄底华天对应股权价值覆盖4亿元财务资助差额部分拟继续用于兴湘集团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所需担保,前后两笔担保总额不高于7亿。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财务资助的交易对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兴湘集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32号

  4、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5、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6、经营范围:依法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展资本运营;接收处置省属国有企业经批准核销的不良资产;打包收购、管理和处置省属国有企业所欠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开展相关的资本投资和产业投资、产权(股权)托管业务;开展企业发展和改革改制的财务顾问、投资咨询、重组并购等相关的中介业务;出资人授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兴湘集团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股份,兴湘集团所持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另外90%无偿划转的股份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程序,因此兴湘集团属于公司关联方。

  9、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兴湘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4,800,784.12万元,负债总额893,252.09万元,净资产3,907,532.03万元,营业收入158,597.34万元,净利润5,451.87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兴湘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068,078.04万元,负债总额1,160,563.41万元,净资产3,907,514.63万元,营业收入71,936.99万元,净利润6,822.5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标的为兴湘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本金和资金使用费。本次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7亿元,期限1年,年利率按当期市场利率执行。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1)双方须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

  (2)关联方未通过与公司的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关联方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关联方未通过与公司的交易而向公司输送任何不正当的利益。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1、关联方有偿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为市场利率,有利于公司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经营需求。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3、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兴湘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885,000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调整财务资助方案事项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本次财务资助体现了兴湘集团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方向。公司按照市场利率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费,费用确认标准公平、合理,且低于公司现行的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实施上述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0-077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经营所需,公司拟于2020年向以下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拟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申请在原有授信额度基础上新增8000万元,授信期限2年;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2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拟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19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上述银行授信贷款利率将按当期市场利率执行,公司拟采取以下两种融资方式或其中一种方式:(1)以公司名下资产进行担保贷款;(2)公司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按照不超过实际贷款金额 1%收取担保费,预计担保费用不超过1050万元人民币。

  2、华天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收取担保费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593号

  3、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4、注册资本:52,9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6、经营范围:酒店业、旅游业、高科技产业、房地产、建筑装饰、建筑材料、物业管理、机械加工、运输、通讯、信息网络、环保、生物医药行业的投资和集团范围内企业资产的经营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股权划转正在履行相关程序)

  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华天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330,908,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8%,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9、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天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802,885.36万元,负债总额554,973.33万元,净资产247,912.03万元,营业收入202,340.26万元,净利润-23,883.29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华天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785,800万元,负债总额566,454万元,净资产219,346万元,营业收入47,092万元,净利润-28,566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华天集团为公司申请上述银行共计97,000万元以内的授信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按照不超过实际贷款金额的1%收取担保费,预计担保费用不超过1050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1)双方须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

  (2)关联方未通过与公司的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关联方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关联方未通过与公司的交易而向公司输送任何不正当的利益。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1、关联方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分散融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需求。

  2、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公司分散融资风险。

  3、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华天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234,940.7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事项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本次申请银行授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由控股股东华天集团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公司分散融资风险,贷款取得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将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相应的担保费,费用确认标准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0-078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解放东路300号华天大酒店贵宾楼四楼芙蓉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调整兴湘集团提供财务资助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1、2、3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4、5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时间: 2020年9月11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胜、申智明

  电话:0731-84442888-80889

  传真:0731-84449370

  邮编:410001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00号

  电子邮箱:huatianzqb@163.com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8”,投票简称为“华天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表决结果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投票表决某议案,请在相应栏内填划“√”。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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