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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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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疫情缓解后,公司克服诸多困难,按“分批、渐进、可控、有序”的原则,逐渐恢复天津、成都、济南、廊坊各运营实体的复工复产。2020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4.67亿元,同比减少30.15%,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09万元,同比减少91.64%。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工作如下:

  (1)全力抗击新冠疫情,顺利复工复产

  新冠疫情发生后,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公司及时制定各项防控措施并积极组织落实。经过自我评估,在获得各辖区内主管部门批准后,自2月中旬起由行政管理、动力保障岗位分批逐步复工,为全员复工、全面复产奠定基础。2月中下旬至3月上旬,遵循可控和有序的原则,公司本部和各子公司陆续实现有序复工、复产。

  (2)订单执行与开拓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继续做好电信运营商光缆订单的执行,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开拓国内铁路、公路、地铁等陆路交通和城市基础建设所涉及的专网业务,并首次中标铁路干线专网业务。

  2020年7月,公司相继中标“中国移动2020至2021普通光缆产品集中采购项目”和“中国移动2020年至2021年特种光缆集采项目”,均排位第四位,中标份额比去年大幅度提高。本次普缆的中标使公司进入中国移动重要供应商行列;特种光缆首次在中国移动的中标也反映了公司产品差异化竞争力的提升。

  (3)新工艺、新产品及技改项目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实体公司新工艺、新产品及技改项目进展顺利,产业化量产的前景可期。

  久智科技以其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频等离子沉积技术为核心,开发的等离子实芯光棒实现规模化生产和销售。山东富通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光棒生产已全面进入量产阶段,其配套光纤生产线也已逐步具备量产能力。

  报告期内,天津光纤发挥自身优势,从以往单一生产G.652D常规光纤品种向开发生产多品种差异化光纤方向发展,特别是低损耗G.657A2光纤的生产规模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山东富通和久智科技瞄准5G通信光纤的提升需求,积极布局开发新型光棒、光纤产品。

  富通成都的微缆、尼龙缆、8字缆等特种光缆产品以及天津光缆的大芯数带状光缆等工艺技改成效明显,滨海新区分公司特缆项目进展顺利。

  (4)成本控制和质量提升情况

  面对国内日益严峻的行业竞争态势,有效降低成本并确保产品质量,练好“内功”对光纤光缆行业至关重要。

  报告期内,公司遵照“竞争力优先、效益优先、投入产出比优先”的策略和“万事做优、做精、做细”的原则,各运行实体继续优化工艺,降低单耗。加强内部人员培训,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提升员工技能水平,整合、改善生产管理系统及ERP系统,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和设备利用率,降低成本的同时保障产品质量。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年合并范围与上年相比增加1家子公司,为杭州富通线缆材料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富通成都于2020年4月7日与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杭州富通线缆材料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通线缆”)51%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410万元。2020年4月15日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徐东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富通鑫茂           公告编号:(临)2020-030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富通鑫茂          公告编号:(临)2020-031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收购同一控制下企业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对2019年度期末数据及2019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富通鑫茂           公告编号:(临)2020-032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追溯调整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7日与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杭州富通线缆材料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通线缆”)51%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410万元。已于2020年4月15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在本次交易实施前后,公司与富通线缆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因此公司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二、追溯调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的影响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对2019年年末及2019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 追溯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年末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2、追溯调整对合并利润表2019年1-6月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2、 追溯调整对现金流量表2019年1-6月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相关说明

  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对2019年度期末数据及2019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收购同一控制下企业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对2019年度期末数据及2019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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