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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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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重组转型工作,已于2020年6月17日通过支付现金购买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51%部分股权,于2020年6月30日以现金交易方式向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84.156%的股权,通过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出售,公司成功剥离了亏损的房地产业务,顺利转型至盈利能力较好的精细化工行业,实现了向生物医药、大健康及新型化工领域进行战略转型的第一步。截至报告期末,同创嘉业已不再是公司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所开发项目都集中在兰州市永登县(开发项目1个,永登玫瑰园),公司房地产开发主要是住宅和商铺。公司在房地产行业中属于中小型企业,开发项目规模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重组收益、债务和解收益以及精细化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构成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84.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2.83万元,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120.46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530元;总资产74307.1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235.87万元。

  (二)公司上半年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1、公司上半年主要围绕资产重组积极开展工作,于2020年6月17日完成了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的购买;于2020年6月30日完成了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84.156%股权的出售。

  2、公司逐步提升公司内控规范。加强对内控环节的落实不力和细节疏漏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结合自纠自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和经营风险防范措施,逐步提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有效性和执行力。

  3、完善董事会和管理层人员架构,持续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运作,公司各项经营决策依法合规。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

  (四)公司下半年工作计划

  (1)在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层面完善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管理体系,督导子公司合规运转,努力提升经营业绩,明确价值导向,形成积极健康的企业氛围。

  (2)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第七届监事会已超期,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中已明确表示,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召开相关会议,完成第八届董事会及第八届监事会的提名及选举工作,保证公司三会有序运作。

  (3)夯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基础。下半年公司将继续遵循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加快产业发展和中长期战略落实步伐,为公司未来继续向深入生物医药、大健康及新型化工领域发展打好基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完成了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的购买,于2020年6月30日完成了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84.156%股权的出售。以上交易完成后,同创嘉业已不再是公司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报告期,公司的合并报表情况为:合并同创嘉业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财务报表,合并临港亚诺化工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财务报表。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0-081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王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总经理杨锐军先生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杨伟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伟元先生简历见附件)。

  杨伟元先生曾于2017年8月27日—2018 年4月19日期间任公司财务总监,本次提名杨伟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核查及本人承诺,其在前次离任后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杨伟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杨伟元先生简历

  杨伟元,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兰州商学院,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4年—2006年,任职于兰州三英公司任会计岗;2006年4月—2008年6月,任职于乾元丰路桥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8年7月—2011年6月,任职于大禹节水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7月—2017年1月任职于金岛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7年8月27日—2018 年4月19日任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5月-2020年 7月任职甘肃天一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杨伟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0-082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无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中广商务大厦17 F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兵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的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0年8月11日发出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8,203,5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28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6,960,9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9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4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4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4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4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张军、李宗峰二位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完成。

  (二)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议案的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增加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8,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0%;反对9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306%;反对9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6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通过。

  议案2.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8,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0%;反对9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306%;反对9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6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军、李宗峰

  3、结论性意见: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0-079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话告知及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马兵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77)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78)。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0-08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话告知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77)、《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78)。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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