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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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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212,836.34元,同比下降51.06%,主要因为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的医护人员和有关部门捐赠药品和抗疫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捐赠支出6,732.35万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国内外疫情持续蔓延,全球经济形势严峻。尽管国内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社会经济运行逐步复苏,但在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下,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

  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面临疫情期间医院诊疗人数下降等短期不利因素的影响,市场销售活动无法按期正常开展,导致公司市场销售短期内下降。尽管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公司坚持践行“经营企业一定要对政府有利,对企业有利,对职工有利”的企业价值观,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营生产的前提下,努力将疫情影响降至最低,全力以赴推进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1)业绩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受疫情情况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334.6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456.1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88%;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384,098.07万元,比年初增长10.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00,647.50万元,比年初增长5.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81.16万元,同比增长175.36%,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向抗击疫情一线的医护人员和有关部门捐赠药品和抗疫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捐赠支出6,732.35万元。

  (2)重点工作举措和成果

  ①积极推进降本增效,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

  公司基于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形势部署“全面降成本,大干一百天”工作,在保证安全、保证环保、保证质量等“硬指标”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管理,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利用调整结构、技术攻关、工艺优化、采购降本、精细化管理等多方面措施,使创新、降本项目有效落地;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将成本控制量化到各个岗位,让效益在供、产、销各个环节中充分体现,从而实现公司的良性发展。

  ②构建多元化人才招聘体系,落实“稳就业保民生”工作

  在经济发展面临压力和挑战之际,东北制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落实“稳就业保民生”工作。2020年上半年,公司在稳定现有岗位的前提下逆势扩招,打出招聘人才、实施产业扶贫、推动企业加速高质量发展的组合拳。依托混改新体制机制,招揽高端人才,面向社会招聘研发医药领域研发人才,依靠高质量人才团队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③加速提升产品认证,丰富产品管线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药品审评审批政策利好,内外部协同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完成8个品规产品的资料上报,维生素B6片和对乙酰氨基酚片率先通过评价,全面加速东北制药产品质量、疗效向原研药看齐。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复配抗氧化剂97%抗坏血酸颗粒食品生产许可证,此项认证系东北制药首次开展复配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和认证,获得证书后将为该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提供通行证。此外,公司申报的“磷霉素氨盐的制备方法”专利荣获第一届辽宁省专利奖二等奖。东北健宜?牛磺酸低聚木糖蛋白粉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放的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该产品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除维生素类以外首个获得文号的保健食品,该批复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管线,推进公司大健康产业布局,促进大健康产品系列化、多元化发展。

  ④创造分享干到给到,激发员工活力

  持续完善以效益、成本为中心的绩效体系,修订、新建各类考核奖励制度,建立专业线、工段、班组赛马方案超百项,全面落实员工福利政策,激发员工创新创效的动力。

  全面落实“发展依靠员工,发展为了员工,发展成果由员工共享”的经营理念,在市场化的动力机制下,彻底转变员工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工作效率得以极大提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按照上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本公司对2020年1月1日起发生的收入,按照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收入,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截至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将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0-102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

  3.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所形成的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1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0-10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3.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规定,所形成的决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1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0-105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综上,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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