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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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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并同意上述承诺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4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

  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现就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的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1、情况说明

  2018年12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碳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元光电”)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文电能”)签署电力建设工程总包合同,由苏文电能为碳元光电建设10kv变电站。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世中为苏文电能董事,独立董事朱亚媛为苏文电能独立董事,苏文电能为公司关联方,但公司迟至2019年2月28日才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未及时对外披露,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10.2.4条的相关规定。2019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董秘进行了口头警示。

  2、整改情况

  2019年2月26日,公司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认的议案》,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追加确认,并于2019年2月28日就该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及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开会讨论,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一步加强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并总结教训,同时进一步增强内部规范管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项。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5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8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22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1月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确定以2018年12月10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25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以 2018 年12月10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

  7、2018年12月27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8、2019年11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9、2019年12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名单事项亦进行了核实。

  10、2020年1月2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原因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田晓林先生、张圆女士、杨青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81,000股。根据《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8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7元,由于现金分红现已实施完成,因此根据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7.923元/股。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田晓林、张圆、杨青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上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之资格。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田晓林、张圆、杨青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上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之资格。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履行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手续及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6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8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将由210,323,500元减少81,000元至210,242,5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10月11日。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董秘办收

  邮政编码:213145

  电话:0519-81581152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7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鉴于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1,000股。在完成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0,323,500股变更为210,242,5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0,323,500元变更为人民币210,242,50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后的《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8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5日

  至2020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5、6、7、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4: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1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一)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三)以邮寄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3145

  电话:0519-81581151

  传真:0519-81880575

  联系人:冯宁徐旭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9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上午9:00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发区兰香路7号公司行政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已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徐世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的类别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211,066,000股计算即63,319,80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Q1=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833.12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尽快推动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内容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江苏碳元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0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发区兰香路7号公司行政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青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事项,且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的类别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211,066,000股计算即63,319,80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Q1=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833.12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尽快推动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内容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1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江苏碳元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元绿建”)

  ●增资金额:1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为支持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碳元绿建的经营发展,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提升碳元绿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公司拟对碳元绿建增资1,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碳元绿建的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3,000万元人民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江苏碳元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碳元绿建,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碳元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7号

  法定代表人:徐世中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暖通产品、制冷设备、空调设备及零部件、家居智能产品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暖通工程设计、咨询、管理服务;机电工程安装;建筑暖通节能改造;旧房改造;暖通技术、能源管理、节能环保技术研发、技术转让;节能环保建筑材料(除危险品)及设备、建筑材料(除危险品)的研发、销售;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及监理;节能技术咨询;家居智能工程设计、建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碳元绿建的增资将有利于改善其财务结构,将进一步充实子公司的实力,促进其业务快速发展,增强其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碳元绿建的经营活动的管理,强化风险管控,降低市场和运营风险。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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