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2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6%;利润总额5.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1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13%。营收减少利润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19年底剥离了机械板块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了推土机等产品的营业收入及带来的亏损。
我国铁矿石原矿储量约200亿吨,占全球总储量的11.76%,排名第四,虽然我国铁矿石总储量较大,但总体矿山含铁品位相对较低,只有极少的矿山为高品级,平均品位仅为 34.50%,较全球平均品位低 13%。与此同时,由于我国铁矿石需求较大,国内产能无法满足,铁矿石进口依赖度高。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全球范围爆发的影响,铁矿石的供求两端出现相应波动。在供给端,巴西等主要矿山发运量有所降低,而我国钢企对进口矿依赖度高且对国内定价影响较大;在需求端,虽然海外需求下滑明显,而国内生铁产量同比仍处增长状态,随国内复工逐步增加至正常水平,下游需求提升速度明显快于海外。由于巴西等地疫情形势依旧严峻致使发运持续低迷,钢厂库存相对较低,预计2020全年铁矿石均价相对强势。
受疫情影响,公司南非子公司PMC于南非当地时间3月26日起停产至4月30日。自5月1日起,公司地上部分的磁铁矿、蛭石生产已逐步复产,但截止目前,南非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由于铜二期属于密闭空间作业,新冠病毒传播风险高,公司依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仍暂停铜二期复工。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PMC铁矿石产品盈利水平依然优异,蛭石产品销售情况也有较好提升,盈利水平保持稳定,而铜产品由于受疫情影响较大,井下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导致铜产品板块亏损。报告期内,累计生产铜棒5370吨,铜精粉3096吨,累计销售铜产品11311吨,其中铜棒4567吨,铜返矿及铜精粉5267吨。公司下一步将通过加快铜二期建设进度,加强巷道施工团队建设,疫情期间灵活安置铜矿作业人员,开展地面铜尾矿复选,销售铜精粉或铜返矿等手段,逐步减轻铜产品亏损。
面对磁铁矿价格持续上升,疫情因素客观存在的市场情况,公司继续优化经营策略。报告期内,累计生产铁矿石339.6万吨,累计销量完成385.9万吨。公司在努力降低疫情影响的同时,保证磁铁矿正常生产,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磁铁矿的发运量,努力争取铁路运力,优化运输结构,降低物流费用,大力强化磁铁矿产品盈利能力;
蛭石生产在受到疫情影响下依然稳定,报告期内,累计生产蛭石4万吨,累计销量7.24万吨。产销量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持续稳定为公司创造利润。
总体上,2020年上半年,面对疫情考验 ,公司经营业绩相对稳定。后续将继续努力,使得企业经营效果进一步提高。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刘键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0-58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0年8月20日公司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公告编号:2020-62)。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0-59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0 年8月20日公司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公告编号:2020-62)。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0-62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2020上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通过查验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31日,由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和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财务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00005269231XW 。
截止2020年06月30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60.6亿元,其中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906亿元,持股比例为51%;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9.694亿元,持股比例为49%。公司注册地: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10层;法定代表人:胡志刚;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投资;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业务资格;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根据有关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管要求,财务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成员3名,监事会成员3名。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及各项手续费率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财务公司在人民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财务公司设置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建立了存款、贷款、投资、结算、财务、劳动和人事管理等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财务公司建立对各项业务的稽核、检查制度,并设立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的专职稽核部门,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公司按照内部牵制原则设置业务部门,明确职责与岗位,并设立独立的风险合规部和稽核审计部内部控制部门,风险合规部作为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事中控制,稽核审计部负责内控监督评价,并负责对违规行为考核问责。公司构建起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职能部室 “三层三道防线”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了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职能部室三个层次风险管理职责。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向股东会负责;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风险管理部负责风险管理日常工作,各业务部门是风险管理的一线部门,稽核审计部对公司重大风险事项的管控情况,以及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计评价、报告并跟踪整改,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实行三道防线控制,第一道防线为业务部门风险自我控制;第二道防线为风险合规部在主要业务环节操作风险提示;第三道防线为稽核审计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实现全员、全过程风险控制。三道防线互为补充,发挥业务流程中三道防线合力作用,有效防范风险,保证公司稳健运行。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财务公司从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推进标准化管理两个管理目标出发,以公司战略、治理结构为前提,以制度为基础,以流程控制为手段,以内控评价和监督为保证,以风险管控为导向,编制《内控手册》。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产负债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头寸管理办法》、《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有效地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的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公司开设结算账户,财务公司采取银行账户二级联动模式,通过银企直联方式实现资金归集、下拨结算,财务公司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财务公司结算业务处理系统通过专用防火墙核心服务器、数据库、前置器等连接至各家银行,结算业务部负责归集成员公司存款,每日终了业务核心系统将结算数据传输到财务核算系统中,完成财务记账。
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严格执行账务处理二级复核,对外付款采用经办人制单申请、计划财务部经理复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制度,保证账务处理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支票、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留印鉴带出申请审批制度和带章外出制约机制。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主要限于河钢集团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信贷业务操作规程》、《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
三、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截止2020年06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3,680,937.72万元,存放同业款项 1,014,202.10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23,631.65万元,吸收存款 2,915,507.37万元。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65,004.53万元,利润总额 20,716.33万元,净利润 15,835.65万元。
2、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操作风险管理办法》、《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规程》、《风险防范控制管理办法》、《风险指标监控与预警办法》、《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制度》、《合规风险管理办法》、《授权管理办法》、《与河钢集团及成员单位之间的风险隔离制度》等29项风险管理办法。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3、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本公司的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资产+12.5*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24.55%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为0,不高于资本总额。
(3)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
公司短期证券投资比例为0%,低于40%。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公司担保余额为21.84亿,不高于资本总额。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公司没有长期投资业务,不高于资本总额。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公司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率为0.03%,不高于资本总额的20%。
综上,我们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财务公司与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2020上半年度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