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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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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上年同期四家风电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119,427,815.56元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收官之年,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形势下,在打造“盐+清洁能源”双主业平台战略引领下,公司盐业、天然气和风电三大业务板化危为机、稳中求进。盐业板块作为云南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全力做好食盐、工业盐等重点物资的保障供应,紧扣云南省"绿色食品牌",不断深化营销改革、不断推进"盐+"战略,多措并举积极拓展市场;天然气板块围绕“气化云南”总体战略部署,按照“上控气源、中布管网、下拓市场、健全储备”的发展思路,稳步推进全省天然气产业发展;风电业务持续提升风力资源利用效率,运营能力不断增强。

  (一)以市场为导向打造核心产品,以品牌升级为手段树立品牌新形象,以深化营销改革为基础提升终端管控能力

  盐业板块持续提升和凝练食盐品牌内涵,构建盐业品牌体系矩阵、自媒体宣传矩阵,完成行业首个IP形象“盐宝”的发布及“白象盐·幸福味”广告片投放;坚持市场导向,对小包装食盐品种进行优化调整,并对产品包装进行全面升级。截至目前,新包装产品已基本覆盖省内终端客户。

  与此同时盐业板块持续深化食盐营销端改革,有效巩固产品市场占有率。一是重点加强终端网点建设和维护,深入推进食盐安全宣传“三进”活动,省内食盐销售量价齐升,有力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二是积极开展促销活动,组织开展“应对疫情专项促销活动”对冲疫情影响,打破了以往年后即是淡季的被动局面;三是大力拓展省外KA系统销售渠道,省外销售取得一定成绩。

  (二)发挥天然气省级平台优势,加快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一是以上游气源合作谋求资源保障。积极探寻川气入滇、LNG等气源保障,积极参与昭通页岩气开发及缅甸皎漂LNG接收站项目,从源头提升核心竞争力。二是以中游支线建设夯实省级天然气平台。重点开展了18条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三是以储气项目开发确保平稳供气。有序开展昆明盐穴储气库项目、寻甸CNG母站项目及玉溪、曲靖、红河等州市的应急气源储备中心项目。四是以下游市场拓展强化气量支撑。积极配合全省工业“煤改气”、农村“以气代柴工作”,有效拓展下游终端市场。

  (三)确保安全生产,推进效能发挥

  深化安健环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对风机等重点设备的管理,及时组织开展岁末年初、汛前专项及“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检查,通过提高巡检频率,严格巡检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消缺处理,确保安全生产。与此同时扎实做好风电技改,提升风机使用效率。根据各运营风电场实际情况,有序推进风机提升发电量技术改造、箱变防雷等技改工作,不断提升风机效率和安全性能。

  (四)加大风险管控力度,健全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

  面对复杂的外部经营环境和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现状,公司建立建全风险管理体系,严格把控市场、财务、安全、法律等各项重点领域的全过程风险防控,提升人员风险防控意识,确保各项经营风险可控在控。

  (五)强化资本运作,优化产业布局

  在盐业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公司参与了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推动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促进公司外延发展 与内涵成长相结合,优化提升公司盐业的产业布局和综合竞争力。天然气板块继续推进、落实全省天然气产业布局。

  (六)技术驱动创新,加大公司研发投入力度

  盐改以来,盐业公司全面加强研发力度,持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云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20年6月,公司“高原深井矿盐盐硝联产及天然钙盐制备关键技术与应用”成果荣获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截至2020年6月盐业公司共计获得了48项专利,其中9项发明专利;风电公司积极开展专利申报及知识产权维护工作,共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45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七)提高信息化水平,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赋能

  一是持续推进供应链及成本系统项目建设,推动系统全面完善升级,构建物流、信息流、单证流、商流和资金流五流合一的管理新模式,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目前已基本完成金蝶供应链系统及成本系统基础数据平台的搭建工作。二是按照智能制造全过程追溯系统“先试点、后推广”的建设原则,启动追溯项目二期建设。追溯项目已逐步实现全渠道产品可追溯,响应食品安全监管要求。三是高效推进天然气公司“数字化管道”示范项目建设,利用航拍、实地调研、数据建模等数据采集方式,结合空间信息、地理信息技术,将天然气管道建设及运营中各类信息数字化处理,搭建SCADA系统、巡线系统、视讯系统、管道完整性系统平台,提升管道建设效率、优化管道运营,实现灾害预测预警和运营风险管理,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

  由于云南省风资源波动及新冠疫情的综合影响,报告期四家风电公司售电量较上年同期下降,但得益于上述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平稳,财务状况良好,收入质量提升明显。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481.68万元,同比增长4.97%;经营净现金流为27,826.13万元,同比增长114.16%;实现利润总额24,872.19万元,同比减少6.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84.47万元,同比减少11.15%。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916,759.31万元,较年初数增长3.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11,862.16万元,较年初数增长3.18%,资产负债率为42.04%。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8月13日,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根据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管道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为快速推进天然气业务布局,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1.2 亿元,由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采用货币方式出资,一期注资 1,000.00万元。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月9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纳入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合并范围。

  2019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运维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根据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为加快建设专业化的运维管理队伍,确保生产运营安全,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运维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首期出资人民币2,000.00万元,后期根据工作实际进展适时注入。云南省天然气运维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月9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纳入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合并范围。

  2019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河口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战略规划,为加快推进各项天然气业务布局,推动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天然气产业业务的发展,同意天然气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河口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000.00万元。云南省天然气河口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5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于2020年初办理完成银行税务等相关手续后纳入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合并范围。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一华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0-058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定期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0年8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8人。舒艺欣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周立新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一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59)详见2020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8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向云南省煤炭交易(储配)中心有限公司采购原煤,本次预计新增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谢一华、滕卫恒回避对本项的表决。

  2、同意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向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昭通支线(曲靖-者海段)、昭通支线(者海-昭阳区)管道工程线路用防腐钢管,本次预计新增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550万元。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谢一华、滕卫恒回避对本项的表决。

  3、同意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向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昭通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第一标段(曲靖分输站-宣威分输站)、陆良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曲靖经开清管站-陆良末站)工程控制系统,本次预计新增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18万元。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谢一华、滕卫恒回避对本项的表决。

  4、同意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泸西-弥勒-开远支线(泸西-弥勒段)提供SCADA系统接入服务,本次预计新增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12万元。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谢一华、滕卫恒回避对本项的表决。

  5、同意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向云南白象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采购食盐包装用各类复合膜及袋等,本次预计新增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180万元。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张燕回避对本项的表决。

  6、同意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向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销售工业盐,本次预计新增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1,500万元。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张燕回避对本项的表决。

  7、同意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提供食盐追溯系统2期项目的设计、建设及维护服务,原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508万元,本次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305万元,本次增加后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813万元。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张燕回避对本项的表决。

  8、同意云南天马物流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提供集装箱运输服务,原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2200万元,本次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300万元,本次增加后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2,500万元。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张燕回避对本项的表决。

  本次预计增加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总计5,865万元,其中第1-4项为公司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2020年度拟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次预计增加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580万元;第5-8项为公司子公司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2020年度拟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次预计增加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285万元。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详见2020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8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展了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的招标工作。云南能投中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本次招标于2020年6月16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2020年7月8日投标截止时共收到3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履行相关评审程序后,确定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中标单位,中标金额2035.50万元。

  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经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关联董事谢一华、滕卫恒回避表决。

  《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详见2020年8月28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8月28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0-062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定期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0年8月26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五人,实出席监事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娟娟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采用公开招标,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0-063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3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1月26日,公司与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为缓解天勐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促进其更好发展,在天勐公司按期归还公司前期委托贷款、天勐公司控股股东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天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3万元的前提下,公司向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委托贷款的期限自2013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止;贷款不计利息;手续费由天勐公司承担。委托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天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关于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5)详见2013年1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项委托贷款已逾期,2015年11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

  公司持续开展上述委托贷款催收工作,天勐公司确认上述委托贷款债权事项属实,但由于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因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资金状况日趋恶劣,截至目前天勐公司仍无力偿还该项委托贷款及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其提供的借款。鉴于天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现实的经营困境,公司积极与天勐公司其他股东等相关方就天勐公司开展债转股、资产重整、股权转让或清算等方案开展沟通,均未能达成一致。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采取一切措施积极追偿。有关该事项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0-061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展了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的招标工作。云南能投中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本次招标于2020年6月16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2020年7月8日投标截止时共收到3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履行相关评审程序后,确定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中标单位,中标金额2035.50万元。

  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2020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定期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关联董事谢一华、滕卫恒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晏翼琨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01日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26号供水业务大楼21楼B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3MA6KC8W23C

  经营范围:航空飞行器系统软硬件的开发、应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航空器及配件、小型航空飞行器系统及设备的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航空飞行器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及安装;水文勘察服务;建筑工程技术研究试验;测绘服务;摄影服务;教育信息咨询(不含教育培训、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农林植保、植物病虫害防治;农业技术开发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力设备、通讯设备、数字设备的研发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招投标代理;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消防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无人机管道检测;通讯及信息技术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环境监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通信管道、通信线路、综合布线及其配套设备的工程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截至2020年6月30日,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4,327.92万元,净资产2,664.73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794.06万元,净利润47.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

  2项目简介:根据云南省发改委、国资委、质监局、安监局和能源局《关于转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工作要求全面推行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的通知》,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的要求,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拟逐步对所属公司的天然气支线管网开展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工作,此次进行数据采集是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主要内容包括天然气支线管网区域内的GIS影像数据、场站三维模型数据、施工过程可视化数据、管道站场管道本体及附属设施测量数据、管道站场地形图测量数据、管线周边应急信息入户调查数据、数据处理与入库等(根据各项目实际需求采集一项或多项数据)。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采用公开招标,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中标人,中标金额2035.50万元。

  五、拟签订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委托方(甲方):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

  1.合同内容:

  1.1项目名称: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

  1.2项目地点:云南省

  1.3服务范围:

  1.4项目概况:根据云南省发改委、国资委、质监局、安监局和能源局《关于转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工作要求全面推行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的通知》,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的要求,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对所属天然气支线管网开展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招标工作。

  1.5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应视为“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简称“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应被解释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

  (5)设计文件

  (6)经业主同意的承包商建议书

  (7)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解释顺序为:以上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若有补充或修正文件以时间顺序在后者为准。

  2.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的内容、要求、成果和方式及管理

  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完成天然气管道途径区域内的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工作,主要包括区域内包括天然气管道附属设施的数字正射影像(DOM)、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线划图(DLG)等。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GIS影像数据采集一览表

  ■

  咨询服务成果及要求:

  1)坐标系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系。

  2)区域内实景三维模型成果影像地面分辨率优于0.1m。

  3)区域内DOM成果影像分辨率不低于0.2m。

  4)影像质量检测报告。

  5)技术总结报告。

  2.场站三维模型制作,内容包括:地面(仿真或实景)三维模型构建、地下(仿真)设备三维模型构建、工艺流程三维构建、设备仿真三维模型构建。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场站、阀室三维模型制作数据一览表

  ■

  服务成果及要求:对项目所涉及所有场站、阀室内所有设施、设备建立三维模型。

  场站实景三维模型制作数据一览表

  ■

  服务成果及要求:对项目所涉及所有场站地上部分全要素三维模型,分辨率优于0.5cm。

  阀室仿真三维模型制作数据一览表

  ■

  服务成果及要求:对项目所涉及所有阀室内所有设施、设备建立三维模型。

  设备仿真三维模型制作数据一览表

  ■

  服务成果及要求:对项目所涉及所有阀室内所有设施、设备建立三维模型。

  2.3、施工过程可视化数据采集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施工过程可视化数据一览表

  ■

  服务成果及要求:

  1)此项采集工作需伴随整个施工过程;

  2)所有采集照片、视频需能够真实反映施工过程全貌;

  3)照片尺寸不小于1600*1200像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视频文件为.mp4格式;

  2.4、管道站场管道本体及附属设施测量数据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管道站场管道本体及附属设施测量数据一览表

  ■

  服务成果及要求:

  1)此项采集工作需伴随整个施工过程;

  2)测量坐标系统: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系;

  3)点位坐标精度:水平:±2cm;高程:±5cm;

  2.5、地形图测绘、管道站场周边环境调查等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管道站场地形图测量数据一览表(建设期)

  ■

  咨询服务成果及要求:

  1)管道沿线两侧各100米范围1:2000带状地形图;

  2)站场围墙外周边200米范围1:500地形图;

  3)坐标系统: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系;

  4)技术总结报告。

  2.6、对单户居民、密集居民区、村委会、乡镇政府所在地、敏感目标、保护区、重大危险源、沿线抢险资源、水文信息、公安、交警队伍、医疗救护机构、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单位抢修队伍、应急道路等数据的调查。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应急资源调查数据一览表

  ■

  咨询服务成果及要求:按照管道完整性要求生成数据表格,数据格式*.xls。

  (根据项目实际采集需求选择一项或多项)。根据已采集试数据量及甲方采集要求进行实际数据量采集工作。

  2.7、数据处理与入库

  对支线所属公司收集的数据和伴随式采集的数据,进行归档、整理、录入到云南省天然气管道完整性管理平台数据库中。

  2.8、伴随式采集的管理要求

  2.8.1伴随式数据采集主要是乙方在管道施工过程中进行的独立于施工单位的数据采集方式,如伴随采集100km的管道,乙方采用施工单位1km的数据成果和影像资料,即乙方主要做的是这1km的数据处理与入库,伴随采集部分的结算金额应为99km管道站场管道本体及附属设施测量、99km施工过程可视化及100km的数据处理与入库。乙方数据采集的工作量需得到项目建设单位的确认。

  2.8.2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对乙方采集单位的管理,同时乙方应服从项目建设单位的相关管理,如乙方进场通知,每周或阶段性汇报采集情况等,具体按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要求执行。

  3.合同工期

  非伴随式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完成,伴随式采集数据服务期限为支线管道工程施工结束后60个日历日完成。

  4.履约保函

  4.1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

  4.2若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函中取得补偿。

  5.权利与义务

  5.1甲方的权利:

  5.1.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期开展工作;

  5.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5.1.3乙方逾期,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及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或所有已付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2甲方的义务:

  5.2.1提供技术资料及工作条件

  5.2.2在合同签订后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5.2.3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项目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5.2.4协助乙方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提供合同规定的工作条件;

  5.2.5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2.6按约定验收;

  5.3乙方的权利:

  5.3.1乙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成果后,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5.3.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项目相关背景资料和必要的数据;

  5.3.3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有权在收到资料之日起3日内或进场工作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如超过上述期限不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

  5.4乙方的义务:

  5.4.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亲自完成工作成果,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拒付报酬、单方解除本合同及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的权利;

  5.4.2乙方有积极解答甲方问题的义务;

  5.4.3乙方在进入甲方现场项目工作时,须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和操作准则,如因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或准则造成甲方损失时,乙方须全额赔偿;如造成乙方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报酬及支付方式:

  6.1合同价格

  6.1.1合同暂估总价(含增值税):人民币(大写)贰仟零叁拾伍万伍仟元整(¥20355000元),最终结算总价根据经甲方确认和认可的采集数据量及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数据采集服务费增值税税率:6%。

  如国家出台最新税率政策,以原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基数按新税率政策调整含税总价。

  本项目以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综合单价包括成本、税收、保险、利润和物价上涨等一切因素,乙方综合单价不应任何原因进行调整,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除项目范围由甲方的原因发生改变)。伴随式数据采集主要是乙方在管道施工过程中进行的独立于施工单位的数据采集方式,如伴随采集100km的管道,乙方采用施工单位1km的数据成果和影像资料,即乙方主要做的是这1km的数据处理与入库,伴随采集部分的结算金额应为99km管道站场管道本体及附属设施测量、99km施工过程可视化及100km的数据处理与入库。

  6.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6.2.1预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乙方支付该支线项目数据采集暂估服务费30%的预付款。

  6.2.2进度款:

  外业数据采集完毕,形成并提交2.1—2.6服务成果及要求的相关资料,并由支线所属公司确认采集工作量(如管道长度、场站和阀室个数)后,乙方提出支付申请,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支线项目数据采集服务费的80%(即按确认的工作量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80%,包含30%预付款);

  6.2.3尾款:

  完成2.7数据处理与入库工作,并通过验收,乙方提出支付申请,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数据采集结算总价的剩余款项。

  备注:在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按照云南省最新税费政策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完整性数据采集服务费增值税率为6%。

  6.3合同数据采集服务费以固定综合单价作为结算依据,工程量以经审核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6.4 因甲方的建设工程变更性质、类别、用途,使乙方的数据采集范围及工作量增加的,据实结算。

  7.保密条款:

  7.1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守甲方提供的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及咨询报告等所有资料的秘密,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均不能以任何形式将上述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7.2乙方在提交本项目报告时,应同时将甲方提供的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等所有相关资料全部交还给甲方;

  7.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在本合同项目以外,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和乙方提交的本项目报告,不能对上述资料进行复制、引用和发表;

  7.4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1年后,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5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8.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9.违约责任

  9.1甲方的违约责任

  9.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乙方提交成果时间相应顺延,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9.1.2若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未按约定足额支付报酬超过15个工作日的(因支付系统原因除外),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当期应付金额0.5%的违约金。

  9.2乙方违约责任

  9.2.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完成服务项目,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5 %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报酬,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其他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9.2.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逾期 30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甲方书面通知要求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报酬;

  9.2.3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标准完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后,单独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报酬并赔偿相关损失。虽经乙方补救完成工作,但已构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9.2.2支付逾期违约金;

  9.2.4在合同服务期间,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则乙方应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书面函告甲方,否则视为放弃抗辩权,由此,造成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合同总金额5 %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9.2.5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的,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的报酬,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9.2.6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收费、公证费、鉴定费等。

  10.技术成果归属

  10.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10.2乙方在提供咨询过程中获得的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归属归甲方所有,乙方只可在本项目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乙方的使用权。

  11.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1.2甲乙双方均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11.3.1甲方如因以下(但不限于)原因进行设计变更的,乙方应及时修改。因变更造成乙方报告交付日期延误的,交付期相应顺延。

  11.3.1.1超出约定的范围,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标准、条件的;

  11.3.1.2提交的基础资料有实质性变动导致乙方无法按原设计范围继续开展设计工作的。

  11.3.2如发生上述变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变更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确认变更通知及工期、费用调整明细,甲方在收到确认变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乙方,若同意乙方变更请求,甲乙双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工期、合同报酬等相关事项。

  12.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2.1.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12.1.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12.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况,在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2.2.1不可抗力事件持续15日,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3.权利瑕疵担保

  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甲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向甲方赔偿因侵权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相关损失。

  14.保险

  14.1.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甲方过错除外),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4.2.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的设备和人员的损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对于未保险的部分甲方不予赔偿。

  15.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其它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副本一式壹拾份,双方各持伍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云南省发改委、国资委、质监局、安监局和能源局《关于转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工作要求全面推行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的通知》,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的要求,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采用公开招标,在保障项目质量的同时,也有利于实现控制项目投资的目的。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采取竞标价,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93.92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一)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开展了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的招标工作,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发展需要,是确切必要的。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开展了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的招标工作,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发展需要,是确切必要的。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且招标程序严谨,招标结果公正,中标价格合理,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招标文件;

  2、评标报告;

  3、中标通知书;

  4、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项目(昭通三期、开远-蒙自、文山-砚山)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0-060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0年8月26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如下:

  1、同意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向云南省煤炭交易(储配)中心有限公司采购原煤,本次预计新增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谢一华、滕卫恒回避对本项的表决。

  2、同意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向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昭通支线(曲靖-者海段)、昭通支线(者海-昭阳区)管道工程线路用防腐钢管,本次预计新增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550万元。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谢一华、滕卫恒回避对本项的表决。

  3、同意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向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昭通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第一标段(曲靖分输站-宣威分输站)、陆良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曲靖经开清管站-陆良末站)工程控制系统,本次预计新增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 18万元。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谢一华、滕卫恒回避对本项的表决。

  4、同意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泸西-弥勒-开远支线(泸西-弥勒段)提供SCADA系统接入服务,本次预计新增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 12万元。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谢一华、滕卫恒回避对本项的表决。

  5、同意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向云南白象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采购食盐包装用各类复合膜及袋等,本次预计新增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 180万元。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张燕回避对本项的表决。

  6、同意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向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销售工业盐,本次预计新增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1,500万元。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张燕回避对本项的表决。

  7、同意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提供食盐追溯系统2期项目的设计、建设及维护服务,原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508万元,本次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305万元,本次增加后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 813万元。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张燕回避对本项的表决。

  8、同意云南天马物流有限公司为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提供集装箱运输服务,原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 2,200万元,本次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300万元,本次增加后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 2,500万元。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张燕回避对本项的表决。

  本次预计增加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总计5,865万元,其中第1-4项为公司(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2020年度拟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次预计增加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580万元;第5-8项为公司(子公司)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2020年度拟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次预计增加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285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方介绍、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云南省煤炭交易(储配)中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省煤炭交易(储配)中心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温州商城23栋2楼

  法定代表人:廖志文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经营范围:煤炭及制品批发零售;煤炭信息咨询服务 ;煤炭供应链管理;质检技术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计算机系统集成;房屋、办公及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6月30日,云南省煤炭交易(储配)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11,662.83万元,净资产9,988.38 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338.64万元,净利润-11.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云南省煤炭交易(储配)中心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云南省煤炭交易(储配)中心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云南省煤炭交易(储配)中心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生产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向云南省煤炭交易(储配)中心有限公司采购原煤,本次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具体如下:

  ■

  (二)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美亚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郭曙光

  注册资本: 贰亿元整

  经营范围: 货运代理;物流方案的设计;搬运装卸;仓储服务;货运信息配载;国内贸易、物流供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理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6月30日,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827,578.85万元,净资产102,722.38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199,860.59万元,净利润-873.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向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昭通支线(曲靖-者海段)、昭通支线(者海-昭阳区)管道工程线路用防腐钢管,本次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550万元。具体如下:

  ■

  (三)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大冲工业片区新加坡工业园景明北路

  法定代表人:郭曙光

  注册资本:伍仟叁佰捌拾万元整

  经营范围:电力能源设备、矿山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系统集成和软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技术咨询、培训;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水电站的运营维护、检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6月30日,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0974万元,净资产2,483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832万元,净利润-2,9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运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向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昭通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第一标段(曲靖分输站-宣威分输站)、陆良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曲靖经开清管站-陆良末站)工程控制系统,本次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18万元。具体如下:

  ■

  (四)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白云路金尚壹号写字楼4楼403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黄晓明

  注册资本: 壹仟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航空飞行器系统软硬件的开发、应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航空器及配件、小型航空飞行器系统及设备的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航空飞行器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及安装;水纹勘察服务、建筑工程技术研究实验;测绘服务;摄影服务;教育信息咨询(不含教育培训、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农林植保、植物病虫害防止;农业技术开发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力设备、通讯设备、数字设备的研发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招投标代理;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消防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无人机管道检测; 通讯及信息技术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环境监测。

  截至2020年6月30日,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4,327.92万元,净资产2,664.73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794.06万元,净利润47.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运营需要,云南云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泸西-弥勒-开远支线(泸西-弥勒段)提供SCADA系统接入服务。具体如下:

  ■

  (五)云南白象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白象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工业圆新区

  法定代表人:章忠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的制造;印刷品印刷(出版物除外);包装装潢设计;普通机械设备的租赁;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0年6月30日,云南白象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总资产1,173.57万元,净资产52.06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49.53万元,净利润-136.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云南白象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白象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云南白象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向云南白象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采购食盐包装用各类复合膜及袋等,本次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180万元。具体如下:

  ■

  (六)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宋向礼

  注册资本:壹拾陆亿叁仟柒佰捌拾伍万贰仟元整

  经营范围: 液体无水氨、工业硫磺、工业氮、硫酸铵、氨水、车用尿素、食品添加剂碳酸钠、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氮磷钾化学肥料(含农用尿素)、工业碳酸钠、氯化铵、掺混肥料及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水溶肥、有机复混肥、无机复混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的生产和销售;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及贸易;农化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贸易代理、仓储物流服务;资产租赁业务;进出口业务(含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5月31日,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总资产173,686.44万元,净资产49,124.76万元;2020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80,204.91万元,净利润16,620.58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完成收购煤化集团所持有的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93.89%股权,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自上述收购完成之日起,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向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销售工业盐,本次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1,500万元。具体如下:

  ■

  (七)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203室

  法定代表人:龚义文

  注册资本:伍仟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互联网信息的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应用;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电气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装与维护;网络综合布线工程;云平台服务;安防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及调试;电气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6月30日,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4,335.00万元,净资产2,919.00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413.00万元,净利润22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提供食盐追溯系统2期项目的设计、建设及维护服务,原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508万元,本次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305万元,本次增加后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813万元。具体如下:

  ■

  (八)云南天马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天马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度假区滇池路1417号

  法定代表人:丁雪莲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运输计划组织;物流规划设计; 物流信息服务; 仓单质押业务; 代办货物转运;腐蚀品,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液体、建筑材料、矿产品及塑料制品的销售;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 化肥的零售;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6月30日,云南天马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11,260.29万元,净资产7,594.07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2,194.30万元,净利润117.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云南天马物流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天马物流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云南天马物流有限公司的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云南天马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提供集装箱运输服务,原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2,200万元,本次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300万元,本次增加后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2,500万元。具体如下:

  ■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价格公允,无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公允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我们同意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公允的原则定价,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后,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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