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31,221,177.20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56%;实现净利润35,403,770.3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5.4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6,176,660.23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4.76%。
公司经营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提高客户质量,潜力的挖掘
2020年上半年,公司调整《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加大风险管控力度,对应收款、超期应收账款的追回实时管控,纳入业务员考核指标;通过经营形式分析,对低附加值业务实施清退,优化供应商及客户资源挖潜,进一步提升客户质量。
坚持对客户信用管理系统,实现客户接单、发货、回款等多时点把控,从各环节对客户质量进行评估,优化客户质量,降低经营风险,同时供应链中心、技术中心结合公司战略规划,通过对供应商年度降本、价格对标、价格走势分析、谈判议价、供应商替代、产品替代、材料替代、资源整合等采购措施,持续推进采购降本工作。
通过客户及供应商的优化及业务整合,提升客户及供应商质量,加快资金周转,进一步降低经营风险。
(二)互联网产品的推动力度,进入新的生态圈
按照年度规划,依托启上设计公司平台和传统小家电代工业务,持续推动互联网产品,成功开发智能家居及健康生活品类的智能照明类、车载移动3C类,运动健康护理类等品牌;实现了与多个客户的自主线上渠道建设;推动公司在新零售、互联网及智能家居领域的影响力,尝试探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轻资产运营道路;创新产品处于开发和生产导入初期,暂未形成销售规模,需持续开拓。
(三)加快公司业务模式升级,B2B与自主品牌相结合
家电行业,2020年在专注传统主业的同时,加大商用显示及外销市场的拓展,在确保风险把控的前体系,与客户合作,集中资源,加大核心技术创新,提升高端产品占有率,全年商用整机业务同比增长,一定程度弥补了传统业务下滑对业绩的影响;
汽车行业,公司依托安徽徽合台合资公司IML工艺、光学方案,推动汽车业务轻量化、智能化、扰流板、氛围灯等新产品、新工艺在新能源领域的推广,一方面弥补传统业务下滑对业绩的影响,另一方面通过新技术、新工艺的导入,逐步实现毅昌公司在国内汽车客户中的影响力,实现客户与我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共赢。
(四)加快孵化项目,实现量产
2020年上半年启上智能家居、台灯、消毒桶产品等实现销售量增加,军品部分项目成功导入批量生产。
(五)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完善公司管理体系
通过梳理,对公司各模块信息化系统进行整合,提升管理效率,对闲置及低效的信息化系统进行清理。
在完成流程梳理的同时,明确集团职部与子公司权责分工,使各模块、各子公司管理架构更加清晰明朗,管理更加高效。
(六)提高员工的工作效
2020年对公司人员及岗位实施优化整合,压缩人工成本,强力推动精兵简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1)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8 年 12 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 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财会[2019]8 号。
(4)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 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财会[2019]9 号。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和期初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对财务报表格式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毅昌 公告编号:2020-03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1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6名,实参加董事6名全体,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半年度报告》、《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毅昌 公告编号:2020-03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1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半年度报告》、《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