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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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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肆虐,致使全球经济衰退加剧、供需结构失衡、资本市场一度恐慌性急跌,同时主要经济体实施关税壁垒、技术封锁,全球供应链及贸易交流受到巨大冲击;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亦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但得益于对疫情的有效防控、更加灵活适度的货币政策及进一步的改革开放,复工复产有序稳步恢复,国内经济复苏态势持续向好。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和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在珠海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大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证券监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公司董事局、经营层带领广大员工,立足抗疫复产“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总目标,持之以恒做好疫情防控,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经营,一方面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做到人员检测防护到位,防疫物资储备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确保全体员工零感染;另一方面通过客户费用减免、稳定航线、为防疫物资提供高效运输,以及组织员工参与社区疫情防控、捐款、献血等方式承担企业应尽社会责任;同时多措并举快速实现全面、安全有序地复工生产,通过持续深入实施四大战略,着力培育港口航运、物流供应链、能源环保和港城建设四大业务板块,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066.78万元,同比下降2.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71.36万元,同比增长5.9%。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9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工作安排原因,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职工监事黄一桓先生已于2020年8月20日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的职务。鉴于黄一桓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少于法定人数,其辞职将在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补选职工监事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8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李学家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

  李学家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李学家先生简历

  李学家  男,50岁,经济学硕士,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2011年10月至2013年8月在珠海港达海港务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在珠海港中石化船舶燃料销售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1月在珠海港通江港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在珠海港通江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在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长。

  李学家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

  李学家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96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零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人民币1.2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8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现将2020年8月份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次购买的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虽然投资产品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次购买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局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华润银行公司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000507           股票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9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8]2098号文《关于核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883,976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24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9,999,986.2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430,203.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1,569,783.03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25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360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

  注:募集资金期末余额574,245,541.99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315,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259,245,541.99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兴业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以下合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2019年5月20日,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将以向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委托贷款方式投入募投项目。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4日、2019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项目实施主体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航运”)、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和珠海港成功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成功航运”)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6月26日、2019年7月29日与公司、银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 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382.0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变更情况

  (1)变更的内容

  为缩短船舶建造期,更好匹配客户专用码头靠泊标准,快速建立业务通道,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原有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业务布局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原募投项目珠海港成功航运购置“2 艘沿海 25,800 吨级海船”变更为购置原交易对手方“2 艘沿海 22,500 吨级海船”的在建订单,项目总投资不超过 16,000 万元,所需资金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解决。本次变更主要是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船舶船型的变更,募集资金仍投向港航江海联动配套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

  (2)变更的原因

  鉴于原募投项目因船厂原因致使建造期延迟,而现有 2 艘 2.25 万吨级在建船舶目前已在船台合拢,交船期符合业务开展需求,且考虑到作业停靠码头对船舶装载量的限制因素,拟进行本次募投项目船型的变更,变更后将有利于缩短船舶建造期,更好匹配客户专用码头靠泊标准,快速建立业务通道,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3)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0年4月3日通过《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进行中,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574,245,541.99元,用于现金管理的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315,000,000.00元,其余分别存放于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5日、2019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19年7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于2019年7月26日、2019年10月16日通过《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公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产品情况如下:

  ■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使用和保管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9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工作安排原因,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黄一桓先生已于2020年8月20日向公司董事局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8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同意聘任李然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局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局届满时止。

  李然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李然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6-3292216、0756-3292215

  传真号码:0756-3292216

  电子邮箱:zph916@163.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情侣南路278号

  邮政编码:519015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8月27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李然,男,34岁,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上海润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助理总监、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2015年9月至2020年8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经理。拥有中级经济师、初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及证券从业资格,已于2017年3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95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全面要约收购

  香港上市公司兴华港口100%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零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香港”)向境外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用于向香港上市公司兴华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兴华港口,股票代码:01990.HK)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性有条件全面现金要约。同时,为有效增强珠海港香港的资本实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珠海港香港增资不超过2.75亿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7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编号2020-071、2020-072、2020-073公告。

  截止2020年8月25日,公司已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发改办外资备[2020]572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粤发改开放函 [2020] 1449号)及广东省商务厅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4400202000510号),同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完成ODI中方股东对外义务出资登记,并取得外汇《业务登记凭证》,公司对珠海港香港增资及珠海港香港向境外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事项已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工作。

  2020年8月26日,兴华港口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包含要约时间、要约条款等内容的要约综合文件。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收购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9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零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局审议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业务概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公司债相关情况,财务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珠海港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关于拟修订《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薪酬考核体系情况,拟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中“业绩考核”、“薪酬结构”、“业绩考核方法”等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黄志华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董事李少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两者为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李然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局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局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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