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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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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63333389

  客服电话:400 643 3389

  网址:https://www.vstonewealth.com/

  (71)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3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广场二座16层

  法定代表人: 陈志英

  联系人:唐京莎

  电话:021-53398816

  网址:http://www.luxxfund.com/

  (7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服电话:021-50810687

  网址:www.wacaijijin.com

  (7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1327185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7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赵旸

  联系电话:010-61840600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www.danjuanapp.com/

  (75)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新华社三工作区5F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徐英

  电话:010-59336539

  传真:010-59336500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76)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法定代表人:路昊

  联系人:茆勇强

  电话:021-61058785

  传真:021-61098515

  客服电话:400-111-5818

  网址:www.huaruisales.com

  (77)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 夏平

  联系人:周研

  客服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om

  (7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http://www.snjijin.com/

  (79)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 李一梅

  客服电话:  400-817-5666

  网址: www.amcfortune.com

  (8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8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郭哲晗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80358749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8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客服电话:400-619-905

  网址:http://www.fundzone.cn

  (83)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联系人:董亚芳

  联系电话:4000-555-671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http://www.hgccpb.com/

  (8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C座6层

  法定代表人:李悦

  联系人:张晔

  电话:010-58845312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85)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刘昊

  电话:0755-83999907

  传真: 0755-83999926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n

  (86)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娄云

  电话:4000888816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http://fund.jd.com

  (87)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联系电话: 010-85932450

  客服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8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层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东门2层216室

  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王重阳

  联系电话:400-618-0707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http://www.hongdianfund.com/

  (8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董一锋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http://www.5ifund.com/

  (90)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人代表:高锋

  联系人:廖苑兰

  联系电话:0755-83655588

  客服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91)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联系人:高雪超

  客服电话:4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92)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联系人:季长军

  电话:010-52609656

  传真:010-51957430

  客服电话:400-819-6665

  网址:http://www.buyforyou.com.cn/

  (93)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智慧广场第A栋11层1101-02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8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陈姚坚

  联系人:陈姿儒

  客服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94)深圳市华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滨河路5022号联合广场A座裙楼A302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联合广场A座裙楼A302

  法定代表人:喻天柱

  联系人:万力

  电话:0755-83190388

  传真:0755-82945664

  客服电话:400-600-0583

  网址:www.hrjijin.com

  (95)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徐娜

  电话:010-68292940

  传真:010-68292941

  客服电话:400-600-0030

  网址:www.bzfunds.com

  (96)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zwealth.cn

  (9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http://www.yingmi.cn/

  (98)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14、15、16、41、44、 45、4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14、15、16、41、44、 45、46 层

  法定代表人:丁新民

  联系人:葛童

  联系电话:021-38646046

  客服电话:95511 转 1

  传真:021-50475630

  网址:http://life.pingan.com

  (99)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 0507

  传真:0755-2167 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0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83363099

  传真:010-83363010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10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0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徐超逸

  联系电话:021-36696312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10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话:4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0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电话:021-2069192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0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联系电话: 0755-83077278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10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com

  (107)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栋栋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0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汤蕾

  联系电话:021-51507071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电话:0755-22624581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张平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电话: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郭素宏、邓昭君

  联系人:邓昭君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平安安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通过对宏观经济和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发展趋势的分析,力求把握在不同行情中可行的投资机会,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中期票据、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基于宏观经济环境、微观经济因素、经济周期情况、政策形势和证券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结合经济周期理论,形成对不同市场周期的预测和判断,进行积极、灵活的资产配置,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通过平安大类资产配置评价体系(TAES)(PINGAN TACTICAL ASSET EVALUATION SYSTEM)系统化管理各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平安大类资产配置评价体系(TAES)分析因素具体包括:宏观经济因素、政府政策因素、盈利因素、估值因素、流动性因素和行为因素六个方面,并将各子因素的细分指标划分为先行指标、同步指标和预警指标三类。

  本基金严谨衡量不同类别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评估股票市场相对投资价值。在实际投资运作中,不同时期或预期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如下:

  (1)预期股票市场将趋势上涨,或整体股票市场处于低估值的安全区域,本基金将通过高仓位配置股票资产,低配或者少配债券资产,以增加获取股票市场潜在收益的可能性。

  (2)股票市场处于震荡阶段、方向不明确时,本基金将动态调整股票资产、债券资产比例,以波段操作策略为主。重点选择被市场低估的或因市场情绪变化而大幅下跌的行业中的优质个股进行波段操作,追求投资组合的正阿尔法收益。

  (3)预期股票市场将趋势下跌,或整体股票市场处于高估值的风险区域,本基金将及时降低股票资产配置比例,最低可至股票资产最低比例。同时适度增加债券资产配置比例,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避免或减少可能给投资人带来潜在的资本损失。

  2、股票投资策略

  采用成长与价值动态均衡投资(GVDBI)策略:在看多后市的前提下,主要从成长股票中构建基金组合,追求获得更多超额收益;反之,看空后市则主要从价值股票中构建基金组合,追求投资正回报;调整行情中,根据市场多空双方力量强弱和持续时间,采用灵活权重调整策略,平衡基金组合的风险与预期收益。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中期票据、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包括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债券回购、定期存款等银行存款等。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金融市场环境及利率走势,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的投资策略积极选择和配置债券资产。

  本基金在具体债券组合构建时,以利率预期策略、类属资产配置和久期策略为主,以品种选择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和债券置换策略为辅,在控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构建能获取长期、稳定收益的固定收益类投资组合。

  (1)利率预期策略

  首先根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预测,分析市场投资环境的变化趋势,重点关注利率趋势变化。通过全面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物价水平变化趋势等因素,对利率走势形成合理预期。

  (2)类属资产配置

  在类属资产配置层次,根据市场和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在判断各类属的利率期限结构与交易活跃的国家信用等级短期券利率期限结构应具有的合理利差水平基础上,将市场细分为交易所国债、交易所企业债、银行间国债、银行间金融债等子市场。结合各类属资产的市场容量、信用等级和流动性特点,在此基础上运用修正的均值-方差等模型,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3)久期策略

  根据对利率期限结构变化的预判,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持仓结构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以降低可能的利率变化给组合带来的损失。具体久期目标的确定将视利率期限结构变化方向而定,例如在预计利率期限结构可能变的更加陡峭时,不久的将来长期债券的价格可能会由于长期利率的上升而下跌,短期债券的价格可能会由于短期利率的下降而上涨,因此可制定适量降低组合久期的目标,增加对短期债券的投资,同时减少对长期债券的投资。

  在上述基础上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选择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获取超额的投资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的投资作为提高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手段。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理性定价;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秉持稳健投资原则,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回报。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前将建立股指期货投资决策部门或小组,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于国债期货合约,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积极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具体而言,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展期策略、保证金管理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益,通过国债期货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以及国债期货与债券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组合的稳定收益。

  基金管理人针对国债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国债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国债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8)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17)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遵循以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报告所交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即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8)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9)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20)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2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遵循以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限制:

  1)该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5%;

  2)该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3)该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

  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4)该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

  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2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就股指期货开户、清算、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具体协商。

  除上述第(1)、(13)、(22)、(23)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转型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

  1.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指期货投资。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国债期货投资。

  1.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

  1.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国债期货投资。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文件编号:[2019]13号)。决定指出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二、未及时披露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上述违反了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公司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认为该事项对公司的盈利情况暂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对该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第八部分  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自基金转型以来(2019年1月18日)至2020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平安安心灵活配置混合A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平安安心灵活配置混合C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二、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

  1、平安安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平安安心保本转型而来,转型日期为 2019 年1月18日;

  2、自 2019 年 2 月 19 日起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份额;

  3、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完成建仓。

  

  第九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3、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C类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第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将按照《平安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执行;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各项费用均为含税价格,具体税率适用中国税务主管机关的规定。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2019年7月18日至2020年7月17日发布的公告:

  ■

  注: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十一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2020年5月26日公布的《平安安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

  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部分、释义”。

  3、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4、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5、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6、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7、 根据最新资料,增加了“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

  8、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9、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0、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1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3、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4、 根据最新资料,增加了“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5、 根据最新情况,更加了“第二十二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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