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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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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狠抓复工复产和经营发展,全力以赴保订单、保市场、保客户,稳住业务基本盘;同时上下一心,全力抗击疫情,为江苏省的防疫物资筹措和民生物资保障等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53.30亿元,同比下降6.49%,较一季度下降幅度大幅收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亿元,较一季度由负转正。2020年第二季度,公司营业收入94.66亿元,环比第一季度增长61.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亿元,环比第一季度增长2.16亿元;第二季度末资产负债率为74.97%,环比一季度末减少0.57个百分点。

  (一)复工复产及经营发展工作稳步推进

  公司坚决执行关于复工复产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稳步推进企业经营发展各项工作。

  1.拓展业务:公司分别与日照港公司、金陵饭店集团、科尔沁牛业、中储智运、镇江市部分市属大型企业建立起紧密合作关系。中鼎广东、青海汇鸿先后成立,有效加快了各相关板块在供应链上下游的布局和拓展。

  2.锐意创新:公司以统一线上线下、统一展览展示、统一提供保障的“三统一”方案创新做好第127届网上广交会的参展工作,在资源积累、模式创新、企业形象宣传,特别是青年员工培养等方面收获颇丰。

  3.获取外部资源:公司先后与秦淮区人民政府、农发行江苏省分行等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获得了国开行复工复产、扶贫等专项资金。按照计划如期完成江苏省现代供应链协会的筹建工作,在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中期评估中获得“优”等评价,为公司的发展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和资源支持。

  4.整合内部资源:公司完成食品生鲜板块的组织和职工调整工作,积极推进金融投资板块和电商业务板块的协同整合工作。

  (二)防疫抗疫工作卓有成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司上下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大各类防护物资特别是医用防护物资的采购力度,共为江苏省疫情防控物资统一采购平台、各级政府、医疗机构、省属企业等筹集口罩85万只,防护手套20万双,防护服2.77万件,护目镜1.5万副,酒精擦片160万片,消毒液30多吨,向抗疫一线冷链配送中药汤剂及生活物资13吨,为江苏省的防疫抗疫工作做出了贡献。公司及各子公司发动“爱心接力”,先后向江苏援鄂医疗队及南京、苏州、无锡的医疗机构捐赠护目镜、防护服、行李箱、快干衣、洗护套装等12000余件/套,折合人民币220余万元,各类捐款近40万元。同时公司积极承担国企责任,向各类商户、承租户减免总计超过1000万元。

  (三)内部管理和人才、党建工作再上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正式启动了“鸿图工程”一期项目,不断提升公司信息化水平。加强规范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等相关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强化和完善公司年度重点工作的执行和监督工作,提升经营管理工作效率。公司不断强化人才机制,进一步加大干部调整力度,充分发挥各业务板块整合协同作用。有序推进子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工作。纵深推进汇鸿大学建设,完成多门专业课程开发及内训师选定工作。公司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报告期内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纪检责任。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说明1:汇鸿集团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根据新准则规定对2020年1月1日期初调整的报表项目及金额详见附注44.(3)。

  说明2: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汇鸿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集团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5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下午在公司2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5名。独立董事马野青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蒋伏心代表决。张剑因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未参会。会议由董事陈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7)。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58)。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的议案》

  根据浆纸市场的新情况,顺应新形势,结合公司信息化战略规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中的子项目“信息系统硬件购置和软件开发费用”实施内容进行优化升级,其余子项目实施内容不变,并延长项目建设期至2022年6月30日。项目投资金额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该议案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9)。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投资管理的议案》

  根据江苏省国资委有关加强金融投资监管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金融及衍生品投资工作管理,董事会同意对于部分金融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进行集中管控,禁止下放或授权;同意逐步压缩二级市场股票单边投资规模;同意在董事会授权的年度证券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投资平台汇鸿汇升、汇鸿资管2020年下半年自营资金配置安排方案;同意子公司汇鸿中天、汇鸿中嘉、汇鸿同泰、汇鸿瑞盈以自有闲置资金在公司董事会核准的年度金融证券投资额度范围内认购集团集中管控的母基金。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汇鸿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根据江苏省国资委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同意该议案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0)。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苹女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该议案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2)。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编号:2020-063)。

  二、董事会听取事项:

  1.《关于汇鸿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务模式情况的汇报》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6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晓冲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相关审批和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7)。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58)。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产业板块,充分发挥产业整合和协同作用,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9)。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预收款项调整减少3,186,519,540.54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3,062,648,957.70元,其他流动负债调整增加41,312,283.91元,其他非流动负债调整增加82,558,298.93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预收款项调整减少31,262,456.30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28,428,103.60元,其他流动负债调整增加2,834,352.70元,并于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数据,预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对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等核算。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相关审批和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8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以锁价发行股份的形式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战略投资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8,997,55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7.68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22,000,000.00元、证券登记费488,997.55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7,510,990.13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5NJA10055号《验证报告》和XYZH/2015NJA10056号《验资报告》。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单位:人民币元

  ■

  以上募集资金汇鸿集团到位1,977,510,990.13元,2015年公司将其中的8,600万元增资给控股子公司汇鸿冷链。2016年11月将其中的30,000万元增资给汇鸿冷链,用于建设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其中29,042万元计入汇鸿冷链的注册资本,余下95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汇鸿冷链的注册资本增至59,042万元;将其中的28,940万元增资给汇鸿中天,汇鸿中天将该增资款28,940万元新设全资子公司汇鸿浆纸,汇鸿浆纸的实收资本15,000万元,资本公积13,940万元,由汇鸿浆纸实施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和运营;2016年5月将其中的20,000万元投资给全资子公司汇鸿宝贝,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事业部变更为汇鸿宝贝。

  2018年5月10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及结构性调整的议案》,同意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调整后名称不变。投资总金额仍为13,504万元,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不变。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优化调整具体研发内容及实施期限,建设周期延长到2020年12月完成。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式和增加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并增加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为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0年6月完成,2018年5月汇鸿浆纸将其中6,019万元分配至汇鸿中天。

  2018年9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增资的议案》,同意变更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项目,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中部分金额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汇鸿浆纸撤销原工商银行上海长宁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001278629015570360),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中国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新开账户(452077930717)进行专项存储。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汇鸿浆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及申万宏源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7月5日,汇鸿浆纸将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68,649,223.82元划转至中国银行新开专户存储,原账户注销。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含利息9.87元,实际置换募集资金金额为376,748,990.13元。

  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账户31000188000245578予以注销,银行误将结余金额58,382.96元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南京中华路支行的基本户540467516816。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已将58,382.96元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南京中华路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484567803911。

  (三) 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201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按照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的情况由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华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等6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汇鸿中天、汇鸿冷链、汇鸿医药三家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与申万宏源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等3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孕婴童事业部变更为公司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汇鸿宝贝。2016年5月10日,汇鸿宝贝、中国银行中华路支行与申万宏源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汇鸿中天变更为汇鸿中天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汇鸿浆纸。2016年5月25日,汇鸿浆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与申万宏源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5月10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及结构性调整的议案》,同意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调整后名称不变。投资总金额仍为13,504万元,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不变。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优化调整具体研发内容及实施期限,建设周期延长到2020年12月完成。

  2018年5月10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式和增加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并增加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为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0年6月完成。

  2018年9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增资的议案》。公司变更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项目,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中部分金额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汇鸿浆纸撤销原工商银行上海长宁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001278629015570360),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中国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新开账户(452077930717)进行专项存储。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汇鸿浆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及申万宏源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7月5日,汇鸿浆纸将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68,649,223.82划转至中国银行新开专户存储,原账户注销。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152,476.78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25,820,281.2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见下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净收入为3,791,633.89元,其中募集资金理财及理财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汇鸿集团及汇鸿宝贝已将“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资金223,279,518.51元(含募集资金199,260,491.85元,利息24,019,026.66元)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系提升公司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内部管理能力、企业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推动传统贸易业务模式转型升级落实转型战略的需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整体融资规模及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的调整优化,2018年9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增资的议案》。同意变更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项目、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合计金额为345,746,365.52元(含利息收入),其中变更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资金金额为183,611,346.40元(含利息收入),占该项目资金总额的24.69%;变更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金额为162,135,019.12元(含利息收入),占该项目资金总额的100%。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9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和延长募投项目名称: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

  ● 投资总金额:28,940万元。

  ● 变更及延期概况:根据浆纸市场的新情况,顺应新形势,结合公司信息化战略规划,对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中的子项目“信息系统硬件购置和软件开发费用”实施内容进行优化升级,其余子项目实施内容不变,并延长项目建设期至2022年6月30日。项目投资金额不变。

  ● 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以锁价发行股份的形式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战略投资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8,997,55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7.68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22,000,000.00元、证券登记费488,997.55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7,510,990.13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5NJA10055号《验证报告》和XYZH/2015NJA1005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提升公司重组的整合绩效,基于公司提出的“以供应链运营为核心,通过‘整合+并购’的方式,围绕重点产业和商品,打造创新链、延伸产业链、攀升价值链,探索贸易服务、现代物流、供应链金融与产业投资协同的综合运营模式,积极推动公司从传统贸易企业向供应链集成运营企业转型”的总体思路及发展目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完善重组后公司内部资源、业务的整合,优化债务结构,以及作为部分在建转型项目的建设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拟变更和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本次公司拟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并延长建设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金额为28,940万元。项目计划方案为:纸制品B2B+O2O深度分销体系投资总额预计13,085万元;纸制品B2C+O2O深度分销体系投资总额预计3,755万元;高端纸制品定制体系投资总额预计1,555万元;纸浆现货电子交易系统投资总额预计10,545万元。项目建设期两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16年4月,公司成立上海汇鸿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浆纸公司”)专业实施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项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式和增加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并增加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0年6月完成。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具体如下:1.终止原方案的原计划用于投资加工设备、运输车辆和研发设计设备购置的费用投入;2.增加信息系统硬件购置和软件开发费用、仓储及系统设施费用等投入;3.增加汇鸿中天为浆纸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中仓储及系统设施项目的实施主体,利用汇鸿中天在无锡自有土地上投资建设仓储及系统设施,降低运营成本。

  截至2020年6月30日,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投入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1.办公场地建设费用:该子项目已使用1517.4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977.10万元购买房产(美丽园大厦8层)。另租用上海“宝华中心”18楼作为办公场地,装修费(含办公家具)47.50万元,房租费用430.13万元,物业费62.68万元。该子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71%。剩余资金后续将继续用于支付上海“宝华中心”18楼房屋租赁费用。

  2.信息系统硬件购置和软件开发费用:该子项目主要为全力打造“汇至通”浆纸供应链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汇至通平台”)。汇至通平台由八大系统构成:产业大数据系统、征信系统、运营支撑系统、产业互联网技术平台系统、贸易便利化服务系统、产业供应链协同系统、市场行情数据系统及金融服务系统。汇至通平台开发目前共计使用1,3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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