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发展情况
1、铅锌行业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和实体经济需求放缓的影响,铅锌产品价格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根据LME的官方结算价格统计,锌金属的均价同比-25.08%,铅金属的均价同比-10.18%。
在全球流动性宽松,消费阶段性恢复回暖的背景下,今年后期铅锌价格有望呈现震荡略强态势,尤其是对于三季度价格表现,锌可能进入供给缺口阶段,铅因为再生铅产能供应受限也有正面价格支撑。但对于未来一两年的较长时间,由于海内外经济进一步回暖的幅度或受限,流动性宽松存边际转弱的压力,铅锌价格谨慎乐观。
2、锂行业
锂作为新能源汽车在内的储能材料上游资源,未来有很好的市场应用前景,这已是行业内共识。作为两个基础原料来源,盐湖锂较矿石锂的成本优势也是明确的。今年以来的新冠疫情蔓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影响的程度不一,总体还是延缓了上游主要厂商的原定产能投产计划。供需平衡的重新构建,有利于锂行业产品价格的筑底和修复过程,也是包括公司在内的主要产能规划项目加快开发的时间窗口。
(二)主要经营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塔中矿业生产经营受到当地疫情影响限产。公司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下,在董事长亲自指挥下,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千方百计克服各种困难,努力组织生产经营。
1、业绩完成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75%;主要系国际市场价格受疫情影响下降以及塔中矿业销售收入减少所致,其中塔中矿业收入5.80亿元,下降34.27%,新增大宗贸易销售收入1.28亿元。报告期内总成本5.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14%;其中塔中矿业成本2.13亿元,下降24.90%,新增大宗贸易销售成本1.28亿元。上半年实现毛利率52.18%,比上年同期减少17.39个点,主要系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新增大宗贸易业务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1.70亿元,和期初基本持平;净资产25.07亿元,较期初减少8.19%。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12亿元,其中塔中矿业税后利润2.20亿元。
2、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选矿处理量完成120.18万吨,比上年同期142.84万吨减少15.86%。精矿产品金属量完成5.47万吨,比上年同期6.23万吨减少12.21%,其中:铅完成2.22万吨,比上年同期2.37万吨减少6.27%;锌完成3.17万吨,比上年同期3.74万吨减少15.23%;铜完成0.07万吨,比上年同期0.12万吨减少36.14%;银完成37.45吨,比上年同期39.10吨减少4.13%。
(三)202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疫情防控工作
塔中矿业所在地今年4月30日发生疫情后,公司于5月1日立即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进行了具体布置,并立即启动了矿区大区域封闭措施,全面投入防疫抗疫的相关工作。公司在制度、人员、资金、物资等方面对塔中矿业防疫抗疫工作给与支持,当地政府也提供大力协助,对相关工作需求予以积极响应。
阿根廷锂盐湖项目由于政府禁令的执行,以及湖区所在地并非人员聚居区域,主要根据政府要求居家隔离为主。
2、社会责任情况
(1)2020年 1月30日,西藏自治区出现首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防止疫情扩散成为抗疫的重点,抗疫救治一线的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也成为了各界关注的焦点。公司通过各种形式积极筹备专业医疗防护物资,先成功将从哈萨克斯坦进口的5000套一次性液体化学防护服通过西藏慈善总会捐赠至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又从国内订购了5000套一次性使用医用隔离衣运抵拉萨自治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物资保障仓库,用于医护人员的专业防护。
(2)同时,塔中矿业作为塔国最大的工业企业,公司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第一时间在国内采购了大批防疫物资,经多方协调,终于通过包机形式将首批防疫抗疫物资送到了塔国。除了塔中矿业自用物资外,还包括当时最大一批次捐赠给塔国政府的50台呼吸机,部分防疫物资、药品捐赠给塔中矿业所在索格特州政府。
上述两项防疫抗疫物资合计价值近1000万元。
3、复工复产的有关进展
塔中矿业所在地自4月底宣布发生疫情以来,态势较为平稳,但截至目前还未出现明显的反转,政府与民众的防疫措施更为常态化。公司在中塔两国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组织论证了疫情期间分阶段复工计划及其保障措施,通过科学防控疫情,合理有序复工,目前已通过包机形式实现第一批赴塔塔中矿业员工和矿山现场中籍务工人员的轮岗替换,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实现全面复工复产。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塔中矿业现场员工和在塔务工人员(乙方工程队员工)共计约3400余人,其中中籍912人,塔籍约2500余人,分布于采矿和选矿作业区,采选产能已恢复至设计产能的50~60%。
4、资金通融的有关进展
当前,确保防疫抗疫和复工复产的资金安排是重中之重。报告期内,公司在西藏自治区相关部门、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的帮助和支持下,完成了向江苏银行续贷、再贷的相关工作。同时,公司还在与有关金融机构充分对接,希望针对短期流动性资金需求能给予切实满足,相关工作预计将在下半年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2020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1、不断强化公司与塔中矿业现场的领导力和执行力,在积极有效防疫抗疫的基础上,实现最短时间的全面复工复产,最大限度达成既定的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
2、结合AR锂钾所在地疫情发展的趋势研判,启动其联营UT项目的权益收购工作,并实现一期项目产品的正常销售,打通整体营销环节。
3、继续做好资本市场融资工作,筹集公司发展的资金,保证公司规划目标的顺利推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0-058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在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
2、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黄建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会议同意,批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二)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的复工复产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为其相关应付工程款的支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9),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审核并出具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三) 《关于制订〈关联交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批准公司《关联交易豁免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联交易豁免管理制度》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四)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人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接受关联人为公司的相关贷款展期提供担保。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接受关联方就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延期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0)。
(五)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王士卿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并全面负责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工作。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审核并出具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士卿,男,1958年7月出生。河北省邯郸地区武安市人,毕业于青岛冶金矿山职工大学采矿专业,釆矿工程师、人力资源经济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1978年12月至2013年11月,在五矿邯邢矿业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电工、釆区成本统计员、矿劳资科工资员、采矿技术员、企业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全面工作)、釆矿车间副主任、矿安全科科长、副总工程师兼生产技术科科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矿长等职务;2014年2月至2018年4月,在河北武安云驾岭矿业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20年8月加入公司,现任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0-059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塔中矿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此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133,272,472.58元和滞纳金(如有),此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位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塔国”)的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中矿业”)拟和JL Global Holdings Limited(继承原公司工程承包方比优塔吉克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JGHL”)、自然人曾华(JGHL的实际控制人)就塔中矿业的矿山采矿项目进行持续合作并签署《合作协议书》。
比优塔吉克原是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比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HK.8053,以下简称“比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2017年开始与塔中矿业合作采矿工程劳务承包业务,近两年的年采矿工程作业量占到总量的50%左右。JGHL系比优集团的合作方,本次《合作协议书》签订后,将仍由比优集团或其关联方在塔国重新注册分支机构,承继本次合作的采矿工程劳务承包业务。
为鼓励疫情防控常态化下JGHL尽快复工及满负荷生产,公司拟为塔中矿业对JGHL的应付工程款133,272,472.58元和滞纳金(如有)等的债务承担连带的担保责任。上述担保有利于积极推进塔中矿业按照既定的复工复产安排,有序实施复工复产,早日实现采选矿生产产量达到设计产能,。
2、本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获得与会董事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中文名称:塔中矿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6月29日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企业领导人:黄建荣
注册号:5610000193
公司法定地址: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索格德州,古利斯坦市,扎勒尼索勒村,索莫尼耀街22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地质勘探、开采、选矿、矿石加工、冶金、出售、运输、国外投资、咨询以及其他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法律允许的经营方式。
截至2019年末,塔中矿业(经审计)资产总额39.44亿元,负债总额26.0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72亿元;流动负债总额26.01亿元),资产净额13.44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55亿元、净利润7.62亿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塔中矿业(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9.88亿元,负债总额24.9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65亿元;流动负债总额24.94亿元),资产净额14.94亿元。2020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0亿元、净利润2.20亿元。
塔中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债务的确认及还款计划
各方初步对账后确认,截至2020年4月25日,JGHL在塔中矿业采矿项目中累计未结算工程款项合计人民币133,272,472.58元。自复工复产日开始起三个月内,塔中矿业暂不向JGHL支付欠付历史欠款,只向JGHL支付当期产生的全额复工工程款。自复工复产的第四个月开始,在每个月的25日之前,塔中矿业方除应按时向JGHL支付上月产生的工程款外,还应向JGHL支付当月对历史欠款的还款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直至所有历史欠款均偿还完毕。
2、担保责任
公司同意对塔中矿业采矿项目历史欠款和滞纳金(如有)承担连带的担保责任,直至所有历史欠款均偿还完毕。
3、合作方的履约担保
为保障JGHL对双方合作采矿项目的履约,《合作协议书》约定,由自然人曾华对和《合作协议书》相关的《工程承包协议》的履约义务,包括但不限于JGHL承包工程的施工数量和质量、工程施工的管理等承担连带的担保责任。
4、后续合作规范
待比优集团或其关联方在塔国重新注册分支机构,承继本次合作的采矿工程劳务承包业务时,需重新签订相关法律文件,并接受塔中矿业对乙方工程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规范。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塔中矿业的历史欠款的还款义务进行担保,有利于塔中矿业和相关施工方历史债务的梳理和解决,促进双方合作关系不断理顺,为双方继续良好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本项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就塔中矿业和相关方合作,为塔中矿业的历史欠款和滞纳金(如有)等的支付承担连带的担保责任,有助于增加塔中矿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有序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塔中矿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日趋稳定,对其历史欠款和滞纳金(如有)有充分的还款能力,公司能有效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
(3)本项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3,272,472.58元,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3,272,472.58元;其他外担保余额为0。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担保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0-060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就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人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贷款展期的基本情况
2017年6月,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塔中矿业”)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授信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事宜,公司董事长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建荣先生为公司的本项授信业务提供了个人信用担保。2019年11月,公司及塔中矿业向江苏银行提出延长本项授信及贷款期限,黄建荣先生在已提供个人信用担保的基础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用其实际控制的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名下的柳营路305号1-13层房产进行了补充抵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贷款余额7887.5万美元,原到期日为2020年9月18日。经和江苏银行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就本项贷款的余额进行展期,展期后的到期日为2022年3月18日。
二、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就公司本项贷款的展期事宜,公司关联方提供的相关担保(包括实控人黄建荣先生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其实际控制的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名下的柳营路305号1-13层房产进行的补充抵押担保)也相应延期。
上述关联方对公司没有要求就本次担保事项收取担保费或提供反担保。
三、关联交易豁免
本次接受关联人担保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关于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