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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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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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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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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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面对药品政策多面的宏观环境,公司秉承“康健世人、弘济众生”的企业宗旨,致力于“研发、制造、销售及传播专业创新的医药产品和知识,从根本上去改善患者个人体能和社会医疗效能,促进人类健康事业的进步”,始终坚持专业与创新相结合的发展战略。
2020年,公司始终将质量安全、EHS安全的强化管理放在首位,同时关注EHS等企业的社会责任;加强研发项目质量管理和专业化学术推广,保持公司在核心领域和核心区域的市场优势地位。进一步实施积极的人力资源政策,完善集团各体系激励机制,努力践行员工与企业“共建美好家园、共创辉煌人生、共铸健康人间”的康弘家文化内涵,保证了企业持续快速、健康、良性的发展。在实现企业自身经济发展目标、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重视利益相关者权益、社会、环境、资源等方面的保护,积极参与、捐助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大众健康,弘扬医药卫生正能量,促进行业进步,回报社会关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334.55万元,同比下降8.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3,457.97万元,同比下降1.68%。
研发创新方面,公司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持续在眼科、脑科、肿瘤等领域加大投入深入研究、专业创新,不断推出临床迫切需要的高品质新产品,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核心治疗领域的优势地位。生物药方面,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商品名:朗沐)正在开展国际多中心Ⅲ期临床研究。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目前已获批三个适应症(“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nAMD)”、“治疗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引起的视力损害”、“继发于病理性近视的脉络膜新生血管引起的视力损伤(pmCNV)”),视网膜静脉阻塞(RVO)目前处于中国临床Ⅲ期阶段,相关研究正按计划推进。此外,治疗外伤、化学烧伤、角膜移植术后诱发的新生血管的KH906滴眼液,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1类生物创新药物,目前正进行Ⅰ期临床。治疗结直肠及其他器官肿瘤且拥有国际发明专利的1类生物新药KH903已进入临床Ⅱ期。还有拥有国际专利的治疗性肿瘤疫苗1类生物新药KH901也处于临床Ⅱ期。中成药方面,治疗阿尔茨海默症(Alzheimers disease, AD)的新药KH110(五加益智颗粒)已进入临床Ⅱ期。化学药方面,公司有多个产品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计划和安排,逐步推进各项研究工作。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报告期内共获得授权专利18项,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37项,其中国外专利113项。报告期内获得确权商标13项,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确权注册商标507项(其中涉外授权商标37项),其中中国驰名商标2项。
质量安全保证方面,公司始终将质量安全、EHS安全的强化管理放在首位,持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化学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产品质量控制严格按照新版GMP标准执行,并制定了高于国家法定标准的公司内控质量标准,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阿立哌唑口崩片为该品种的全国首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右佐匹克隆片于2020年3月通过一致性评价,为全国前三,将有力提升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宝贵经验。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号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会〔2017〕22号通知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28098 债券简称:康弘转债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董事王霖先生、殷劲群先生、CHEN SU先生,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屈三才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柯尊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及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二○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将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二○二○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14,218.96万元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康弘药业研发中心异地改扩建项目”追加投资,项目总投资由17,586.85万元调整为31,805.81万元,以确保项目顺利建成投产。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将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二○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将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未满足解锁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授予给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未满足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要求。
经对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次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业绩条件未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本次不解锁,回购注销50,700股。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将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6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成就情况,公司应当对无法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公司转增股本调整,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700股。经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为22.1538元/股。
董事会同意按照上述价格及数量,对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应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章程变更及工商变更手续。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将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决议。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28098 债券简称:康弘转债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文贤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二○二○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二○二○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据此出具监事会对公司《二○二○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无异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2.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契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该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已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该募投项目追加投资。
3.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二○二○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应了二○二○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的监管要求和规定,同意通过该报告。
4.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未满足解锁条件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层面未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本次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不办理本次解锁手续。
5.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未满足第三个解锁期的相关要求。根据《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该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0,700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1538元/股。符合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