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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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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17020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公司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平稳运行,但受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对耐火材料的需求量下降;石油化工行业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延期;国外市场萎缩。公司陶瓷纤维产品石化工程项目履约交货和外贸出口受到影响,导致收入下降,特别是随着陶瓷纤维产品在国内工业保温市场的广泛应用,同行业企业产能建设增加,低温类陶瓷纤维产品在工业保温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价格下行。面对挑战,公司在稳固现有竞争优势的同时,上半年,公司继续围绕“以用户为中心,做好产品,做好服务,让用户满意;以奋斗者为本,建好平台,做好分配,让奋斗者满意”的工作目标,以“外部放量占市场,内部挖潜增效益”为工作核心;大力开展产品+的综合服务模式,巩固提高陶瓷纤维产品在耐火领域和细分行业的市场份额;加强产销衔接,实施价格调整策略,全力推动保温类陶瓷纤维产品和玄武岩纤维产品的放量销售。系统开展生产技术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装备自动化升级,打造稳定可靠的产品保障体系,促进生产效能提升;加强市场价格信息和采购招标管理,构建稳定的供应商资源和科学高效的采购价格控制体系;推行岗位评价和工作报告制度,全面实施岗位逐级评价考核,巩固奋斗型团队建设成果。一系列措施的实施,稳定了公司陶瓷纤维产品在耐火市场领域和细分行业领域的竞争优势,同时为提高公司陶瓷纤维产品在工业保温领域的竞争力打下了基础。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7,126,201.85元,较去年同比减少14.28%;实现净利润118,834,108.02元,较去年同比减少31.60%。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新收入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企业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工程项目类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应收账款列报至合同资产科目,并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相关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将预收款项列报至合同负债科目。

  在首次执行日,按照修订前后收入准则的规定对2020年1月1日的相关资产负债科目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本集团

  ■

  本公司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沂源鲁阳一贸易代理有限公司、沂源鲁阳二贸易代理有限公司、沂源鲁阳三贸易代理有限公司、沂源鲁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鲁阳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及山东鲁阳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六家全资子公司,六家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0-030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当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上午在公司以现场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鹿成滨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董事John Charles Dandolph Iv、Brian Eldon Walker、Scott Dennis Horrigan,独立董事姜丽勇、沈佳云、胡命基以电话会议形式参会。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3)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32)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请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687,039.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14,289,381.79元,扣除2020年6月份实施的2019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减少未分配利润108,373,731.2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9,602,690.45 元。

  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1,702,033.0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回报投资者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拟定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已充分兼顾了公司实际情况及投资者回报,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鹿超董事作为股权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于2020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于2020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参考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工作量,对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 “每年度每位独立董事发放津贴七万元”调整为“每年度每位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十万元”。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相应修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对独立董事津贴的调整,系参照市场薪酬水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6)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0—031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当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公司以现场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侃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其中,刘佳琍监事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3)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32)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请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2020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687,039.9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14,289,381.79元,扣除2020年6月份实施的2019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减少未分配利润108,373,731.2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9,602,690.45 元。

  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1,702,033.0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李晓明监事作为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激励对象李晓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监事,崔广海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李晓明、崔广海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两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9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且实施完毕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由7.42元/股调整为7.07元/股。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对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核查意见》已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0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0-035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对因当选为公司监事或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9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1,702,033元变更为人民币361,684,133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0-034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8 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4月19日,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8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本次计划拟向19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100万股,授予价格为8.87元/股。

  3、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350,968,0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0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1日。

  4、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8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6月15日,同意公司向196名激励对象授予1,09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87元/股调整为8.37元/股。

  5、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出具了安永华明 (2018) 验字第 61196931-J01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 2018 年6月 20日根据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9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 A 股股票而新增的注册资本和股本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 2018年 6月 20 日止,公司已收到 19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91,986,30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0,99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80,996,300 元。

  6、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7月5日。

  7、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361,958,0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6.5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2日。

  8、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37元/股调整为7.72元/股;公司将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90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2.0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9%,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7月8日。

  9、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1,702,033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7日。

  10、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将由7.72元/股调整为7.42元/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除限售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9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1.2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9%。

  11、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当选职工监事、离职等原因,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9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且实施完毕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由7.42元/股调整为7.07元/股。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说明

  1、回购原因及数量

  激励对象李晓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监事,崔广海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李晓明、崔广海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上2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9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节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1,702,033.0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截至本披露日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42元/股,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且实施完毕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由7.42元/股调整为7.07元/股(P=P0-V=7.42元/股-0.35元/股=7.07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且实施完毕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回购总金额为126,553.00 元(未包含股票购买款应计算的利息,届时公司将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并支付购买款利息),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待以上回购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61,702,033股减少至361,684,133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后续实施。

  五、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核查意见

  激励对象李晓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监事,崔广海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李晓明、崔广海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不再将以上两人确定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以上两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9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且实施完毕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由7.42元/股调整为7.07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七、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和数量确定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方案及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起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附件: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

  ■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0-036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期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沂河路11号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上述议案1、议案2及议案4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0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030)、《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031)。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0年9月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河路11号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9月10日下午5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刘兆红

  联系电话:0533-3283708

  传  真:0533-3282059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河路11号

  邮  编:256100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88”,投票简称为“鲁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提案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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