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头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44)。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告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0年8月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以下5名核查对象之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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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0年8月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以下5名核查对象之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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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不会对原公告结果造成影响。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信息披露错误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