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亲自出席董事13人。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2.2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pt为百分点,下同。
2. 投资资产包含独立账户中相关投资资产。
3. 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长期险保费收入)。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共有股东76,138家,其中A股股东75,851家,H股股东287家。
■
注:
1.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全部A股和全部H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其他参与者持有。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或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业务情况
3.1.1 保险业务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席卷全国,对行业发展造成了较大冲击。在此背景下,公司坚定推进“资产负债双轮驱动,规模价值全面发展”的发展模式,齐心协力、多措并举,推动业务实现逆势增长。
第一,保费规模快速攀升。2020年上半年,公司长短险业务齐头并进,推动原保险保费收入实现968.79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30.9%。其中,长期险首年保费298.62亿元,同比增长155.0%;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134.60亿元,同比增长15.1%;续期保费626.95亿元,同比增长7.4%;短期险保费43.22亿元,同比增长11.3%。
第二,内含价值持续提升。截至2020年6月底,公司内含价值达到2,247.5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6%;上半年新业务价值52.21亿元,同比下降11.4%。
第三,业务结构均衡发展。2020年上半年,公司立足客户多样化需求,持续推动长期险首年业务的均衡发展,长期险首年保费占总保费比例为30.8% ,保费贡献较2019年同期提升15.0个百分点;续期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为64.7% ,为总保费的快速增长夯实基础。传统型保险和健康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占整体长期险首年保费的45.1% ,分红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占比54.9%。
第四,业务品质保持稳定。2020年上半年,个人寿险业务13个月继续率为91.0% ,同比提升0.9个百分点;25个月继续率为84.6% ,同比下滑1.9个百分点。退保情况改善,2020年1-6月退保率为0.7%,同比降低0.3个百分点,退保金同比减少20.3%。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1、按渠道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1)个人寿险业务
①个险渠道
2020年上半年,个险渠道围绕“规模增长,价值提升”两大主题,持续聚焦高价值业务发展,巩固具有新华特色的“健康险+年金险+附加险”的“铁三角”产品结构,实现保费收入662.58亿元,同比增长10.5%。其中,长期险首年保费103.29亿元,同比增长14.0%;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98.0亿元,同比增长8.3%;续期保费530.99亿元,同比增长9.2% ;短期险保费28.30亿元,同比增长22.0%。
2020年上半年,个险渠道强化组织发展,推进新增人力的持续增长,队伍规模创历史新高。截至2020年6月30日,个险规模人力52.6万人,同比增长36.5%。受疫情冲击,队伍展业难度陡增,核心作业人力下滑,上半年月均合格人力(1)13.5万人,同比下降3.5%;月均合格率(2)26.4% ,较2019年同期下滑12.4个百分点;月均人均综合产能(3)3,578元,同比下降20.0%。
注:
1.月均合格人力=(Σ月度合格人力) /报告期数,其中月度合格人力指月度内承保且未撤保一件及以上新契约(包括卡折式业务保单) 、当月首年佣金≥800元的营销员人数。
2.月均合格率=月均合格人力/月均规模人力*100%。月均规模人力={Σ[(月初规模人力+月末规模人力)/ 2]} /报告期数。
3.月均人均综合产能=月均首年保费/月均规模人力。
②银保渠道
2020年上半年,银保渠道充分发挥重要渠道的作用,始终坚持“确保规模贡献,促进价值发展”的导向,实现保费收入291.43亿元,同比增长133.8%。其中,长期险首年保费195.07亿元,同比增长635.3%;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36.59亿元,同比增长38.0%;续期保费95.92亿元,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
(2)团体保险业务
2020年上半年,团体渠道以“稳增长、强效益”为经营目标,持续推动直销、交叉、中介、职域四大业务全面发展。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冲击,团体保险业务保费收入14.78亿元,同比下降4.1%;公司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2.45亿元,覆盖客户459.4万人。
2、按险种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 -”为金额少于500,000元,下同。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分红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163.95亿元,同比增长4,736.3%;传统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79.36亿元,同比增长63.6%;健康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55.31亿元,同比下降15.2%。
3、按机构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020年上半年,本公司约57.8%的保费收入来自山东、河南、北京等人口较多或经济较发达区域的10家分公司。
4、业务品质
■
注:
1.13个月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13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2. 25个月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25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5、赔款及保户利益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同比增长147.4%,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收入增加及退保和赔付支出减少。
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020年上半年,保险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同比增长7.5%,主要受公司分红型和传统型保险首年保费收入增长影响。
7、保险合同准备金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 剩余边际是本公司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计提的准备金,并在整个保险合同期间内进行摊销。
2020年6月30日保险合同准备金较2019年底增长9.0%,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增长和保险责任的累积。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均通过了充足性测试。
3.1.2 资产管理业务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资本市场波动剧烈,中国经济受到了较大冲击。在严格疫情防控和财政、货币政策托底之下,中国经济稳步恢复。未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经济形势依然复杂,超常规货币政策大概率仍将继续。在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下,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紧密围绕绝对收益目标,审时度势,精准施策,有效应对资本市场波动。
债权型金融资产投资依旧是公司资产配置的主要方向,公司上半年一方面主动把握利率阶段性机会,波段操作;另一方面从战略配置角度出发,持续大力度配置长久期地方债、国债等利率债品种。金融产品的配置继续围绕绝对收益目标,对大量的金融产品项目进行密集调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寻找、择优配置优质资产。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债权型金融资产投资金额为5,544.99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61.6% ,占比较上年末下降4.0个百分点。
股权型金融资产投资方面,公司继续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和绝对收益导向,密切跟踪企业盈利变化,积极把握结构性机会,加强战略属性的核心资产研究工作,精选投资标的,严格投资纪律,择机进行战略性配置,提高收益,减少波动。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股权型金融资产投资金额为1,844.33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20.5% ,占比较上年末提高1.8个百分点。
同时,公司持续加大长期股权投资和境内不动产投资的研究力度,并审慎开展相关投资,探索资产配置的多元化。
1、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 定期存款不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
2. 债权计划主要为基础设施和不动产资金项目。
3. 其他包括永续债、资产管理计划和理财产品等。
4. 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5. 其他包括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股权、股权计划、未上市股权、理财产品和永续债等。
6. 其他投资主要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等。
7. 贷款及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等。
2、投资收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其他投资资产利息收入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收入。
2. 净投资收益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及其他投资资产的利息收入、股权型投资的股息和分红收入。
3. 总投资收益=净投资收益+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联营和合营企业权益法确认损益。
4. 年化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月均应收利息)*2。
3、非标资产投资情况
本公司目前非标资产的持仓整体信用风险可控,基础资产大部分为贷款类债权,主要分布在非银机构融资、房地产项目融资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涉及企业均为行业龙头、大型金融机构、中央企业、一线城市核心政府平台。截至2020年6月30日,非标资产投资金额为2,392.81亿元,较上年末减少73.13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26.6%,较上年末下降2.8个百分点。本公司持仓非标资产具有良好的增信措施,除达到监管机构免增信资质的融资主体外,对于绝大多数非标资产都采取了抵质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回购协议、差额支付承诺、资金监管、共管资产等措施进行增信安排,非标资产的整体资产质量优质,风险较低。
(1)评级情况
扣除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和无需外部评级的权益类金融产品,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存量的非标资产AAA级占比达94.7%,整体信用风险较小,安全性高。
■
(2)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主要管理机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2 合并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 专项分析
3.3.1 偿付能力状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实际资本、最低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境内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水平。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最低资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3.3.2 流动性分析
1、资产负债率
■
注:
1.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现金流量表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020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43.8%,主要原因是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现金增加。
2020年1-6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5.1%,主要原因是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
2020年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上年同期的净流入变为本期的净流出,主要原因是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现金增加。
3、流动资金的来源和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收入来自保费收入、非保险合同业务收入、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到现金和投资收益。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保户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风险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本公司几乎所有的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但需承担利息损失。此外,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17.75亿元,定期存款为955.40亿元;债权型金融资产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544.99亿元,股权型金融资产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844.33亿元。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支付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险、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的相关负债、营业支出、税金支付和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及退保付款和保户质押贷款。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3.3.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包含独立账户资产中相对应的投资资产。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为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3.3.4 再保险业务情况
本公司目前采用的分保形式主要有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事故超赔分保,现有的分保合同几乎涵盖了全部有风险责任的产品。本公司分保业务的接受公司主要有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等。
分 出 保 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其他主要包括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等。
3.4 未来展望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和长端利率下行使得寿险行业负债端与投资端同时承压。2020年下半年,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宏观经济逐步改善,储蓄和保障需求仍是行业发展的长期动力,市场将延续复苏发展趋势。
公司将坚持推进“一体两翼,科技赋能”发展布局,加快转型升级,持续回归本原,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速产品创新,推进产业协同。继续探索市场化产品开发机制,加强产品形态和组合创新能力,通过产品创新与迭代升级,支持业务发展并成为康养产业协同纽带,有效促进获客、养客和蓄客。
二是严控投资风险,把握配置机遇。强化投资风险意识与合规意识,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守住风险底线;同时,把握疫情带来的结构性投资机会,发挥保险资产特点,尤其是在服务实体经济与民生建设方面,做好中长期布局。
三是强化创新应用,推进科技赋能。全面提升销售支持、客户服务以及运营作业三大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同时,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开发效率,通过关键项目实施,集中突破,积累经验、复制推广。
四是强化合规经营,筑牢风控底线。进一步健全风险监测、分析与预防机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与审计监督,并贯穿业务发展各个环节。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费用、保单红利、退保率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2020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0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1,369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1,112百万元,减少2020年半年度税前利润合计2,481百万元。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20-035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现场出席会议13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浩凌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A股《新华保险2020年半年度报告》《新华保险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H股《2020年中期业绩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暨财务负责人)杨征先生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裁助理王练文先生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责任人孟霞女士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合规负责人王西刚先生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执委会下设子公司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全先生回避表决。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反欺诈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2020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做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书面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湘鲁、郑伟、程列、耿建新、马耀添
2020年8月25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20-036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现场出席会议4 人。会议由监事长王成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进行了审议,公司审计师就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对经营成果的影响作了充分说明。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审议了公司A股《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H股《2020年中期业绩公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5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20-037号
H股股票代码: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因执行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会计估计变更(以下简称“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税前利润的影响为减少税前利润人民币2,481百万元。
一、概述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0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369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112百万元,减少2020年半年度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2,481百万元。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费用、保单红利、退保率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公司2020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利润表。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0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369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112百万元,减少2020年半年度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2,481百万元。
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均同意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3、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5、2020年半年度已审阅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