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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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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涉及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35.08%,主要系本期地产板块交付结算的项目相比去年同期毛利较高等影响所致。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改革创新年”主题,以确保资金安全和现金流管理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持续深化改革、着力推动转型、大力实施创新,实施生物医药、生态健康“双轮驱动”战略,致力于构建融合健康地产、生物医药、健康管理等领域的复合型健康产业生态圈,树强“中国康养知名品牌、健康产业领军企业、国人健康生活知己”的企业形象。

  一是实现利润逆势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4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974.25 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35.08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597.7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28.75亿元,分别比期初增长6.71 %和4.85 %。抓住疫情过后置业释放的窗口期,将电商思维植入健康地产营销,开展“健康购房节”、“健康红六月”等多盘联动促销活动,实现库存短期快速去化。报告期内,公司健康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额71.67亿元,销售面积67.82万平方米。

  二是融合发展稳步推进。健康地产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结合疫情下产品设计的痛点和敏感点,迭代升级健康住宅产品线,探索“产业+”“文旅+”“乡村振兴+”等发展模式。加大土地储备力度,与金茂合作,获取烟台于家滩项目二期土地,新增土地储备权益建筑面积45万㎡。全面推进轻资产业务,新增三个代建项目;联合临沂国华打造临沂鲁商国际广场,输出管理服务;鲁商物业接管淄博齐鲁医药学院物业,中标福瑞达医药集团办公楼项目。探索形成城市更新业务发展思路,积极推进小区改造和工业园项目;成立土地综合整治平台公司,在省内主要地市迅速布局,签订五个土地综合整治合作协议。

  生物医药方面:药品板块大力推进线上学术推广,举办各类线上学术会议近60场次,着手搭建自有线上学术会议平台——“福瑞达医享大讲堂”。化妆品板块通过网红带货、知名主播推介等方式推动营销模式升级,线上销售增长迅速。明仁福瑞达获批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专项“现代中药绿色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示范工程”项目,2个产品入选山东创新工业产品目录。福瑞达生物工程“福瑞达健康护理产业园建设项目”获批省补短板强弱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谋划项目;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两个自然人合计持有的福瑞达生物工程的股权,持股比例增至100%。在原料板块,为响应“一带一路” 顶层合作倡议,以伊帕尔汗援疆项目为突破口实现产业链外延式发展,拟参股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10%的股权,迅速进入精油芳香行业,拓展了在香水、香氛类高端化妆品的市场。山东焦点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于6月份顺利通过医疗器械(口罩)、KOSHER、HALAL等现场检查并取得注册、生产许可证;与江南大学签订产学研合作,共建联合研发实验室,开展菌种性能优化的开发,HA及相关衍生产品的功效研究及新产品的研发及工艺改进;与齐鲁工业大学签订产学研合作,打造团中央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泰山学者工作站、博士科研工作站,就业实习与创业教育基地;焦点生物在拥有食品级和化妆品级透明质酸420吨/年产能的基础上,正在推进医药级产品的资质认证和应用研究工作。

  健康管理方面:鲁商福瑞达国际颐养中心,大力加强抗疫防控,提升服务精细化管理,被评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表现突出单位”;在临沂鲁商知春湖项目落位健康管理、健康体检、家庭检修、代购服务、快乐出行等25项服务;成功接管烟台福缘老年公寓和福康医院,济南社区健康驿站和济宁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开业,实现社区(居家)健康服务模式落地;与金茂济南地产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开启轻资产运营模式创新,输出健康服务和健康品牌及理念,实现健康服务的外拓业务。

  三是改革创新取得突破。强力推进组织架构改革,实行全员竞聘,公司总部由17个部室调整为“一部一室六中心”;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组建“改革转型创新训练营”,选拔培养一批80后、85后新生力量;丰富职工培训平台,搭建起立体化培训体系,报告期内共组织各类线上线下培训96场次,覆盖人次近15万。

  四是项目管理能力提升。积极推进“智慧工程”建设,报告期内,试点上线5个在线工程质检/安检项目、2个在线移动验房项目。开展涵盖18个项目、37个标段的第三方飞行评估工作。全力推动工程建设,公司报告期内新开工面积100.01万㎡,实现竣工面积60.76万㎡。

  下半年,公司以确保资金安全和现金流管理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持续深化改革,强力推动创新,加速开放融合,突出资本运作,变革管控方式,坚定不移地加快发展方式转型:

  一是解放思想,明确发展方向。围绕公司城市深耕战略、提升场市占有率目标和精总部、强区域机制建设,在公司内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找准完成2020年经营目标的措施,确定2021年发展的目标和路径,筹划好“十四五”期间发展规划。

  二是创新驱动,提高发展动力。推动机制创新,尝试事业合伙人、成就共享、企业年金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进行业领先企业参与混改,引入“资本、技术、管理、品牌、人才”五个增量,实现跨界融合发展。推动模式创新,向轻资产、智能化转型,加大资本运作力度,深度挖掘品牌价值,加大品牌打造和维护力度。

  三是大力改革,提升发展质量。实施治理结构改革、企业架构改革、监督体系改革、薪酬体系改革、考核机制改革、激励方式改革、投资方式改革和用人制度改革,做好管理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保障机制,缩小与先进企业的差距。健康地产相关业务重点拓销售、抓回款,加强产品力、营销力、运营力、服务力、品牌力建设;药品相关业务积极扩充产品线,向县级基础终端市场下沉;化妆品相关业务加快高端品牌打造,布局线下渠道流量洼地。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18号)。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马涛、朱南军先生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赵衍峰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鲁商发展        编号:临2020-036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衍峰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阅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全票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通过《关于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永续债融资,金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具体事项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需要,公司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申请永续债融资。该融资交易由中融信托设立信托计划,并通过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向公司进行永续债权投资,金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初始投资期限内的利率为9.8%/年,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初期用于公司青岛鲁商中心1C项目建设,公司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此次融资提供担保。该融资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20年度融资额度范围内。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洋;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二路277号;

  经营范围: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经营本外币业务范围:(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

  中融信托控股股东为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1、金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

  2、用途:公司青岛鲁商中心1C地块建设。

  3、期限:永续债权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初始投资期限为1年,初始投资期限届满后每1年为一个延续投资期限。初始投资期限和延续投资期限届满前1个月,公司有权选择延续1年或者选择在该投资期限届满之日向中融信托归还该笔永续债权投资资金、利息及相应应付未付其他款项(如有)。

  4、利率:

  (1)初始利率:初始投资期限内的利率为9.8%/年;

  (2)重置利率:每两个投资期限(包括初始投资期限和延续投资期限)届满后的次日起(含当日),利率即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发生重置,每次重置后的利率应在前一个投资期限内最后一个核算期所适用的年利率的基础上增加200个基点(即2%),以此类推,至多重置三次。

  5、付息安排:按季度付息。满足利息递延条件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任何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及孳息的递延不构成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及孳息。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实施的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方法,依据永续债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

  三、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济南鲁茂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开发贷款的议案》,同意济南鲁茂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人民币5亿元,期限不超过2.5年,年利率执行不超过5.7%,该项贷款主要用于济南市历城区神武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以该项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部分在建工程为抵押物,公司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该融资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20年度融资额度范围内。

  四、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及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78元调整为2.67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3调整为3.42元。具体事项详见《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临2020-037)。

  五、通过《关于成立公司纪委办公室的议案》,为推进纪检“三转”,推动纪委工作专职化,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同意成立纪委办公室,行使纪委监督职能。纪委办公室成立后,公司总部组织架构变更为一部一室六中心。

  六、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总经理张全立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孙艳秋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首席法务官(副总经理岗),任期为本届高管层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马涛、朱南军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的工作经历、教育背景等符合其工作岗位的要求,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特此公告。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孙艳秋女士简介如下:

  孙艳秋,女,汉族,1980年5月出生,山东枣庄人,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管理学硕士。2001.7—2008.11先后任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2008.11—2013.8任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013.8—2014.5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副局长;2014.5-2017.5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合作局(金融服务办公室)局长(主任);2017.5—2020.8任青岛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主任。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鲁商发展         编号:临2020-037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1、2018年8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8年9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3、2018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授予264名激励对象2,899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8年9月20日,行权价格:2.83元/股。2018年10月23日,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4、2018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授予68名激励对象103.9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8年12月4日,行权价格:3.58元/股。2018年12月27日,公司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5、2019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83元调整为2.78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8调整为3.53元。

  6、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有27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27名股权激励对象获授的308.827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2020年6月12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0,9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10,106,480.00元,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0日,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0年7月13日。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7月13日实施完毕。

  2、调整依据及调整后价格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导致的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0.11元(税前)现金股利,根据上述相关计算规则,公司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78元调整为2.67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3调整为3.42元。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本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执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马涛、朱南军先生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获得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意见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3、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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