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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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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虽然受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开工较往年略有延迟,但远程办公、在线教育、医疗电子产品的需求增加及5G技术应用的加速落地带动了电子信息行业景气度持续走强;另外,由于前期产业链下游去库存过度,下游客户补充库存的意愿较强,公司订单量充足,产销两旺。

  在纸质载带领域,公司继续保持高品质及较高市场占有率。随着电子元器件小型化趋势的加速,公司持续优化对应的纸质载带系列产品的结构,增加后端高附加值产品如打孔纸带、压孔纸带的产销量。2020年上半年公司分切纸带、打孔纸带、压孔纸带的销售额占比持续优化,分别为10%、73%、17%。报告期内,公司“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二期)”,即位于安吉临港工业园区的第二条年产2.5万吨原纸生产线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预计2020年第三季度末试机投产,该项目投产后公司电子专用原纸的产能将达到8.5万吨/年。胶带作为纸质载带的配套使用产品也实施了相应的工艺技术升级、生产设备改造等工作,同时,公司积极扩充胶带产能,“年产420万卷电子元器件封装专用胶带扩产项目”按计划推进,已完成设备选型预定,基建工程施工进展顺利,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上下胶带的配套能力和生产能力。

  在塑料载带领域,公司实现了产业链一体化的目标构想,完成了高端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打造,实现了精密模具和原材料自主生产,部分客户已经开始切换并批量使用公司自产黑色PC粒子生产的塑料载带,后续公司还将逐步提升自产黑色PC粒子使用率。公司塑料载带产品加快开拓半导体封测领域的相关客户,产品毛利率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无尘车间进一步优化,0603、0402精密小尺寸产品稳定供货,市场反响良好;截止目前,公司于上半年订购的9条塑料载带生产线(含6条平板机)全部顺利投产,公司塑料载带产能稳步扩大,产销量进一步提升,新客户不断增加,业务发展势头良好。

  报告期内,精密加工中心各项模具研发及技改项目进展顺利;经过近半年的整合与开发,初步实现了部分设备的自制。同时,公司对收购的纸质载带模具配套供应商进行优化整合,纸质载带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进展顺利,公司纸质载带模具实现了自主可控,此举有效降低了公司的模具成本、提高了公司纸质载带的进入门槛。

  报告期内,公司转移胶带项目即IPO募投项目“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5条生产线运行顺利,其中1条离型膜产线主要用于产品研发,开展多型号、多应用领域的离型膜试生产,结合客户的反馈情况,持续改进生产工艺和产品性能。同时,公司生产的用于偏光片制程等其他用途的进口替代类高端转移胶带(离型膜)也实现了一定的销售。近年来转移胶带类产品的国产化替代的进程明显加速,公司以自有资金加快实施“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其中两条韩国进口宽幅高端生产线已经处于安装调试阶段,另外一条日本进口超宽幅高端生产线也将于2020年10月到货,上述进口设备生产效率、质量精度更高,能够同时满足生产光学材料用等更高端类别产品的需求,更好应对高端应用领域的新变化。“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完全建成后,公司将拥有8条转移胶带(离型膜)生产线。届时,公司将具备生产包括高端MLCC离型膜、光学材料用离型膜等各类新型尚未国产化产品的生产能力。除注重提升生产能力和产品品质外,公司积极推进离型膜的市场拓展。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对MLCC离型膜客户的营销力度,充分利用公司在电子元器件领域已形成的良好客户基础,根据客户需求改善产品性能,提升客户满意度,引导客户提高离型膜采购量。另一方面,公司加强离型膜在光学材料领域的市场开拓,目前公司已经开始向国内部分偏光片生产企业供应离型膜。

  报告期内,为了实现转移胶带(离型膜)产品的原膜自产及扩大公司在膜材料领域影响力,实现转移胶带(离型膜)产品的产业链一体化,公司启动了可转债项目即离型膜基膜生产项目,拟投资建设年产36,000吨光学级BOPET膜、年产6,000吨CPP保护膜生产项目,主要产品为光学级BOPET膜和CPP保护膜。其中,光学级BOPET膜主要用于生产MLCC、偏光片用离型膜等,属于光电显示领域;CPP保护膜主要应用于铝塑膜、增亮膜和ITO导电膜制程,属于新能源应用和光电显示领域。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将实现公司业务从电子信息领域到光电显示、新能源应用领域的拓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可转债发行申请材料,目前公司已完成对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回复。后续公司将加快推进本次可转债申请及发行的相关工作,并将加快可转债投资项目即离型膜基膜生产项目的建设进程。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以电子薄型载带为基础,逐步加快向转移胶带(离型膜)领域延伸拓展的步伐,积极推进与国内外电子信息行业领军企业的深度合作,持续深化与全球知名电子元器件生产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公司秉承“质量、效率、创新、对客户的快速反应”的理念,紧紧围绕细分市场,着力于打造核心竞争力,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思路,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开发速度,优化产品结构,紧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中高端产品开发,完善三大产业链一体化建设,走全系列产品配套服务的发展道路,致力于成为一家提供电子元器件使用及制程所需耗材的一站式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的优秀企业。

  (二)主要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323.49万元、营业利润16,221.98万元、利润总额16,222.15万元、净利润14,510.71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63.34%、169.60%、170.40%和168.04%。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二O二O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8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星期五)以直接发放、邮寄、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星期二)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议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承诺:公司及子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资金归还以后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从事风险投资。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方隽彦先生已于2020年8月1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进行必要审查,董事会同意增补张永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若张永辉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永辉简历

  张永辉先生个人简历:

  张永辉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加入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载带事业部压孔车间主任、特品事业部总监,2020年1月起担任公司载带事业群副总经理。曾获得“湖州市青年岗位能手”、“湖州工匠”等称号,获得湖州知识产权局和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第六届湖州市突出发明人”称号。参与的“超小型片式元件用高精密封装材料产业化的关键技术及装备”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三等奖;参与的“一种压孔纸质载带的制作方法及其冲孔装置”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

  张永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张永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永辉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8,470,000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488,201股、扣除回购并注销的用于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831,000股后的总股本为256,150,7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元(含税),共计40,984,127.8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153,690,479股,转增后总股本为411,329,479股。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分红转增后总股本增至411,329,479股。因此,需要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进行修订,将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763.90万元。”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1,329,479元。”;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257,639,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57,639,000股,其他种类股0股。”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411,329,47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11,329,479股,其他种类股0股。”

  同时,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公司需要对《公司章程》全文进行全面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转程序,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及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回购股份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回购股份管理制度》,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编制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10月8日召开的洁美科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前述议案关于本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0年6月3日,公司可转债发行申请获得证监会受理;2020年6月19日,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年7月17日,公司提交了关于证监会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等相关申请文件。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关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有效期,将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10月7日。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根据资本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10月8日召开的洁美科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前述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鉴于上述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拟将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授权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10月7日,授权的其他事宜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9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下午13:0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兴亮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提交监事会审议。

  同时,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9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内审部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此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议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承诺:公司及子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以后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从事风险投资。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9号文)核准,于2017年3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57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2,328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22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249.74万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63,600万元,老股转让资金净额6,464.13万元,发行费用总额6,185.6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7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其中4,000万元用于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4,000万元。2020年8月20日,公司提前归还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制订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4月13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2017年4月13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7年5月2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以增资的方式向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光电”)投入募集资金15,500万元、向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洁美电材”)投入募集资金12,900万元。洁美光电完成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22,500万元,其中,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83.33%股权,对应出资额18,750万元;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6.67%股权,对应出资额3,750万元。浙江洁美电材完成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20,900万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洁美电材100%股权,对应出资额20,900万元。上述增资的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洁美光电和浙江洁美电材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须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2017年5月4日,公司与子公司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7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6,046,035.13元。其中“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在公司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转入相应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后实施了置换;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7〕2648号《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洁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洁美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4,000万元。2020年8月20日,公司提前归还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公司“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236.3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8月20日,公司提前归还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2)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中一期12,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为募投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洁美光电。因公司吸收合并洁美光电,因此“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中一期12,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内容、项目选址、项目实施计划等均保持不变。

  (3)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2019年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即:“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原因如下:

  1、“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2018年11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该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黑色PC材料造粒生产线完成安装调试后进行了多次配方验证及持续改进,2018年下半年公司已根据配方验证的情况逐步进入切换原材料阶段。公司出于谨慎考虑,在上述黑色PC材料造粒自产之前没有进行大规模采购塑料载带生产线,因此,该项目进度有所延期。根据项目目前的进展情况,公司经审慎的研讨论证,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为了确保公司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早日达产,公司将积极推进自产黑色PC材料的切换进度,为塑料载带生产线的订购创造有利条件,尽早实现项目达产。

  2、“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利用公司现有厂房1,024平方米,采购先进的研发、试验和检测设备,全面提升公司产品研发和中试水平,扩大产品检测范围,增强检测能力和水平,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2018年11月30日。虽然该募投项目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然而近年来,由于公司所处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现有产品供不应求,为了满足公司现有产品产能扩张,原计划用于实施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厂房被优先用于产品产能扩充,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司业绩,增加了公司的股东回报率,但是也导致了公司实施研发中心的场地不足,因受限于场地该项目的进展较慢,根据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公司经审慎的研讨论证,将该募投项目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为了确保公司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对原有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了适当改造,已经部分实施了该项目,同时,公司也将积极落实项目实施所需的土地,尽早建设新厂房,确保该项目早日完成。

  除了上述延期外,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金额、建设内容等均保持不变。除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外,其余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计划进度实施完成。

  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受2019年电子信息行业去库存及电子信息产品处于4G向5G换代过渡期等因素影响,公司2019年上半年订单不饱和,公司未将剩余塑料载带生产设备全部采购到位。同时,根据塑料载带产业发展出现的新趋势、新变化,结合公司自身产业链布局等情况,公司计划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拟对后续引进设备的精度、型号做相应调整,使新增设备具备生产更高端的小尺寸半导体用塑料载带产品的生产能力。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经综合评估并审慎研讨,拟将“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延长建设期,使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为了确保公司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早日达产,公司将结合目前塑料载带订单已经明显恢复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塑料载带生产线的订购,尽早实现项目达产。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2.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2020年上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461.28万元,毛利466.45万元;

  注2:“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一期)”2020年上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3,160.33万元,毛利4,572.15万元。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3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57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2,328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22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249.74万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63,600万元,老股转让资金净额6,464.13万元,发行费用总额6,185.6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7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其中4,000万元用于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4,000万元。2020年8月20日,公司提前归还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18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

  2019年3月7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8月19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9月16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即2019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15日,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转出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已于2020年5月2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8月20日,公司将上述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0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议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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