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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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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对世界经济产生巨大的冲击,经济形势趋弱,中美贸易摩擦具有不确定性,国内经济恢复仍面临压力,且行业内竞争激烈,外部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克服困难,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优布局,重创新,强管理,抓效益,奋力实现湘潭电化跨越式发展”工作思路,统筹安排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生产经营情况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194.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68%,实现净利润1,643.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8.27%。净利润下降幅度超过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原因主要有:

  1、由于同行业最近几年新增产能的释放,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蔓延引起出口下降,两者叠加导致国内整个行业竞争快速加剧,产品销售价格一路下滑。目前,一些竞争力差的同行业已经停产,产品销售价格已逐渐趋于平稳。

  2、虽然产品生产成本有下降,但下降幅度低于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幅度,导致产品毛利率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3、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同比均有下降,但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同比上升明显。研发费用增加系公司加大了新产品的研发投入,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子公司靖西电化年产 2 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于2019年2月转固,转固后部分利息支出由资本化转为费用化。鉴于公司目前现金流较好,加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完成,公司资金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预计下半年财务费用将有所下降。

  (1)电池材料行业

  2020年上半年,公司电池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3,606.70万元,同比下降6.61%,主要受电池材料价格下降以及高纯硫酸锰销量大幅下滑的影响。

  2020年上半年,电解二氧化锰销售3.71万吨,相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锰酸锂正极材料销售0.85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2,092.74吨,同比上升32.77%。虽然行业竞争激烈,但公司电解二氧化锰和锰酸锂正极材料总的销量上升明显,总的市场份额得到进一步提升,尤其在一些大客户中的占比稳步提高。产品质量方面,公司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产品质量稳定且上乘,同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满足客户的各种个性化需求,加上营销部门的精细化服务,公司产品质量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报告期内,用在两轮电动车上的锰酸锂电池市场需求提升很快,导致锰酸锂正极材料的市场需求也快速提升。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扩大了锰酸锂正极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受三元材料电池当前市场需求低迷的影响,高纯硫酸锰作为其原材料,市场需求不达预期,销售平均价格同比下降23.02%,毛利率大幅下降,公司适时减少了高纯硫酸锰的生产和销售,销量同比下降81.01%。

  2020年上半年,公司电池材料业务净利润下降,主要系产品销售平均价格下降。其中,P型EMD产品销售平均价格同比下降11.39%,锰酸锂正极材料销售平均价格下降20.50%,其他电池材料销售平均价格下降不大。

  面对严峻的外部经营环境形势,公司提早筹划,充分评估各项风险,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营销方面,加大了营销力度,继续实施大客户战略,加大了对中小客户的风险评估,同步开发新客户,基本实现了电解二氧化锰和锰酸锂正极材料的产销平衡。生产方面,继续实施精细化生产,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并跟踪监控,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成本控制方面,创新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各项费用管控,加强人员的优化配置。研发方面,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2)污水处理业务

  2020年上半年,市污水处理、鹤岭污水处理、九华污水处理厂累计完成污水处理量4,720.01万吨,同比增长2.8%,出水水质均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报告期内,污水处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350.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3%;实现净利润2,694.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21%,主要系鹤岭污水本期扭亏为盈,以及市污水处理享受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

  报告期内,受疫情以及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实施的影响,市污水处理三期扩建及提标工程项目尚未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国土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预计2020年11月初开始动工。报告期内,鹤岭污水处理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单价已由2.72元/吨(含税)上调至3.48元/吨(含税)。

  (3)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76,521,737股,发行对象11家,发行价格为6.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7,999,985.30元,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5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同时,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完成,为公司优化产业布局提供了有力支撑;有利于公司新能源材料的研发创新,保持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同时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盈利能力。

  (4)对外投资进展

  1)报告期内,公司依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基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对全资子公司靖西电化增资36,36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363,546,985.30元,以自有资金增资53,014.70元,增资完成后,靖西电化注册资本变为40,120万元。本次增资有利于靖西电化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其盈利能力。2020年7月,靖西电化已完成该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靖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2)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公司裕能新能源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裕能,新建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预计2020年9月初全面进入试运行阶段,裕能新能源磷酸铁锂总年产能将达到5-6万吨。镍钴锰三元电池材料年产能为5000吨,目前镍钴锰三元电池材料产品正在积极进行大客户认证中。裕能新能源产品质量稳定,性能优越,处于行业前列。

  3)报告期内,公司对参股公司力合厚浦增资1,000万元,用于其全资子公司电化厚浦进行市场推广和技术改进,目前已增资到位530万元,剩余470万元增资款尚未支付。电化厚浦年产2000吨镍钴锰三元材料前驱体生产线和年产3000吨电池级硫酸镍生产线建设已完工,试生产的镍钴锰三元材料前驱体客户认证周期较长,正在积极进行中。

  4)市污水处理于2019年底向通达水务支付5,000万元增资款,并于报告期内支付完毕剩余增资款2,000万元,同时,通达水务已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目前,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股权的工作尚未完成。

  (5)其他重点工作

  1)人才培养方面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完善人才培育体系,继续实施引进与培训并举的人力资源计划,引进所需人才,充实公司后备人才库;组建的内训师队伍按计划组织开设各类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加强学习型企业建设。同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完成公司各部室的定岗、定编工作;完善职工职业晋升渠道,确保人才队伍与公司发展相匹配。

  2)“智慧电化”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整合原有的ERP、OA、财务等系统为“智慧电化”平台系统,实现系统内数据的共享和交叉运用,规范业务流程,并及时预警各类风险,同时可以强化对分子公司的管控,实现管理创新。

  3)网络采购工作

  2019年年底,公司入驻阿里巴巴1688大企业采购平台,于报告期内正式开展网络采购工作,开启电商化的新时代,实行线上采购和线上招标。公司以降本增效为核心,进一步提升企业采购管理效率和业务透明度,规范内部管理。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1)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6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计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062)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63)。

  三、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四川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约为844.91万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谭新乔先生、刘干江先生、张迎春先生、丁建奇先生、张浩舟先生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4)

  四、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原独立董事赵德军先生、文永康先生任期届满,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何琪女士、周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完善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同意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谭新乔,委员:刘干江、张迎春、丁建奇、汪咏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波,委员:汪咏梅、何琪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何琪,委员:谭新乔、汪形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形艳,委员:谭新乔、何琪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申请敞口授信人民币陆仟万元,期限壹年。该笔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6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 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下午14:00在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炯先生主持。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062)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63)。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0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64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8月25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裕能”)、四川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裕能”)提供工程服务,预计总金额为844.91万元。机电公司已分别与湖南裕能、四川裕能签订相关协议,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

  湖南裕能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的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谭新乔先生、董事刘干江先生均在湖南裕能担任董事;四川裕能系湖南裕能全资子公司,谭新乔先生在四川裕能担任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谭新乔先生、刘干江先生、张迎春先生、丁建奇先生、张浩舟先生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MA4L54TU10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29,923.07万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住所: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湘潭电化内

  经营范围:磷酸铁锂、镍钴锰三元系列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07%,上海津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6.07%,广州力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3.37%,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84%。

  (2)湖南裕能近两年先后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广西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和四川裕能,四川裕能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预计将于2020年9月初全面进入试运行阶段,湖南裕能磷酸铁锂总产能将达到5-6万吨/年,镍钴锰三元电池材料年产能为5000吨。湖南裕能产品质量稳定,性能优越,处于行业前列。截至2020年6月30日,湖南裕能净资产为64,184.31万元(未经审计);湖南裕能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52,158.78万元,净利润为6,558.17万元(已经审计)。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南裕能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的联营企业,公司持股比例为 16.07%。公司董事长谭新乔先生、董事刘干江先生均在湖南裕能担任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4)经查询,湖南裕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四川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4MA64TQMJ67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日

  住所:遂宁市安居区经济开发区安东大道汽车配套产业孵化园办公楼4楼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湖南裕能持股100%。

  (2)四川裕能目前暂无财务数据。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川裕能系公司参股公司湖南裕能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谭新乔先生在四川裕能担任执行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4)经查询,四川裕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经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铁锂二车间3#冰机水箱及管道制作安装合同》主要内容:机电公司为湖南裕能提供铁锂二车间3#冰机水箱及管道制作安装服务,合同签订金额约为3.83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2、《干燥房、窑炉冷却段排风、实验设备技改非标制作及设备安装合同》主要内容:机电公司为湖南裕能提供质检干燥房技改、铁锂5线窑炉冷却段排风技改、实验研磨系统设备安装及配套进出水管安装等服务,合同签订金额约为6.08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3、《四川裕能年产20000t磷酸铁锂项目混合系统制安工程合同》主要内容:机电公司为四川裕能年产20000t磷酸铁锂项目提供不锈钢料仓制安,螺带混合机、气流筛、包装机、除铁器、星型阀等设备安装,混合系统联合平台制安等服务,合同签订金额约为285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质保期满后失效。

  4、《四川裕能年产20000t磷酸铁锂项目非标制作安装合同》主要内容:机电公司为四川裕能年产20000t磷酸铁锂项目提供钢结构平台、管道安装、设备安装等服务,合同签订金额约为550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增关联交易主要系机电公司承接关联方的工程项目,机电公司作为工程服务类企业,承接关联方的工程项目系其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同时也能满足关联方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湖南裕能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868.55万元(不含税,包括代销业务金额)。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全资子公司机电公司新增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决策程序合法公正,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机电公司为湖南裕能、四川裕能提供工程服务为正常经营活动,符合机电公司业务及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严重依赖。新增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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