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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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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昌九 公告编号:2020-062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盖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回证》以及公司大股东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集团”)的通知,昌九集团被冻结的8,071,749股份已经解除司法冻结措施。截至目前,昌九集团所持有上市61,733,394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占昌九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5.58%。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股东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1、股份冻结情况

  公司大股东昌九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61,733,39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25.58%)于2020年7月30日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2、解除冻结的进展情况

  2020年8月11日,昌九集团被冻结的53,661,645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2020年8月17日,昌九集团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桂01民初1821号之一、之二),裁定准许原告南宁市善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撤回对昌九集团的起诉,裁定解除对昌九集团的查封、冻结财产保全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3、本次解除冻结的情况

  昌九集团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股份为8,071,749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昌九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3.08%,占公司总股本的3.34%。

  ■

  截至目前,昌九集团所持有上市61,733,394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占昌九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5.58%。

  二、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昌九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票共计61,733,394股,占昌九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5.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不排除极端情形下可能触发质押、纠纷等风险。

  2.其他风险

  因已知信息范围、风险识别程度相对有限,仍可能存在未被判断或识别的风险,如公司后续发现明显且重大实质影响的风险事项,公司将按规定分阶段予以披露,请投资者充分注意风险。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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