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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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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0-077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0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3月24日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二) 2020年8月2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481,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3,738,700股)的比例为1.2178%,成交最高价19.92元/股,成交最低价15.38元/股,支付总金额40,997,022.5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在不影响公司股价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开展了回购。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3月2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 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涉及注销安排,公司总股份不发生变动,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变动如下:

  (单位:股)

  ■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共计2,481,200股,存放于公司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将根据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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